我做的最好的两件事:做饭和骑自行车

作者:qwxqwsean  于 2016-1-18 06: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已有1评论

关键词:骑自行车, 两件, 最好

我做饭的水平不高,骑自行车的水平也不高,但做这两件事特别适合于生活在雪城。


我做的水平不高,但适用于雪城特定的环境,之所以觉得自己做的好,并不是自己真的做的好,而是比别人做的好,因为别人绝大多数并不这么做,在这么做的少数人中,没人比我做的好。


做饭:不好吃,但简单快速,营养卫生,10分钟以内做好,开饭,成本几乎为零。


骑自行车:雪城的城区,方圆不到十公里,骑自行车就可以逛遍了,公交车票价2美元,线路少,班次很少很慢,不值得坐。 如果开汽车,在雪城这么大点地方,不值得每个月花200美元养一辆汽车。 我的破自行车已经骑了三年了,行程一万多公里,换成别的美国人,如果骑这个里程,车又停在户外,可能已经扔了七八辆车了,而我一直在骑同一辆车,自行车的置备养护成本也几乎为零。


做好这两件事,受益的是我自己,本来嘛,自己的智慧就应该主要用来给自己服务,难道自己的事还没做好,就去操心怎么为别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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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快是很重要的。


比如你和你室友都睡懒觉到中午12:00起床。 你做饭快,12:10就开饭了,12:20就吃完了,开始去忙别的事了。 


而你的室友,12:00和你同一时间进厨房,一直忙到1:00才做好开始吃。 大家都饥肠辘辘的希望早点吃饭,你室友会明显感受到和你在做饭速度上的差距。 人没见到和别人的差距时,自我感觉良好,但如果亲眼见到差距,就会感到压力很大。


我做饭用10分钟,是一荤一素一饭,管饱,营养均衡,味道一般。 今天我的晚餐是主食米饭(内含印度豆子),菜是虾米煮白菜。 因为猪腿还没炖烂,只好用半两虾米当荤菜。


骑自行车也类似,雪城也有个别白人喜欢骑自行车,但我问过他们,如果每天骑十几英里,他们一年要报废三辆自行车(新车售价600美元以下的中低档车)。 所以假设我有个室友是个白人自行车爱好者,骑车的里程和我差不多,他三年间已经报废了10辆车,而我始终在骑同一辆车。 何况我还经常骑车运几十斤瓶子去卖,他基本上做不到。 表面上他/她和我一样骑自行车,但目睹了与我的巨大差距之后,他/她会感到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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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wsun8b 2016-1-19 05:06
"表面上他/她和我一样骑自行车,但目睹了与我的巨大差距之后,他/她会感到压力很大"  不會 人家會工作攢錢買輛汽車  有車才能找到更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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