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错人,是执法机关的常用方法

作者:qwxqwsean  于 2016-12-31 12:3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比如以前重庆的一个镇上有几十家妓院,小姐们卖淫的生意兴隆。 当地派出所有这些妓院的股份,并不想打击这些妓院的生意,而上级又施压要扫黄,怎么办呢? 常见的应对方法之一就是故意抓错人, 民警在街市的人山人海里挑选一个最不可能是嫖客的人,硬说他嫖娼把他逮捕,所有指控他嫖娼的证据也都显然是假证。 如此闹腾一下,制造一下影响,然后再说抓错人了把他无罪释放,这样既可以掩护妓院的生意,也能应付来自舆论和上级的压力。 


美国的执法机关也是类似的。 比如说海关,在已知大量旅客的行李里携带食品的情形下,不想抓这些携带了食品的旅客,尤其是那些探亲的旅客,没收他们从家乡带来的食品于心不忍。 于是海关决定挑选几个最不可能携带大量食品的旅客,比如孤身一人环球旅行返回美国的背包客,专门花十分钟对他的行李严查,如果查不出什么违禁品,正好。 


机场的安检也类似,安检员们如果厌恶对普通旅客安检,就专门挑几个最不可能是恐怖分子的旅客,比如一个一岁的婴儿,一个100岁的老太婆,或者一个大报社出国采访的著名记者,硬说怀疑他们是恐怖分子,对他们进行耗时冗长的细致无比的审查。 


比如在美国发生动乱,成群结队的年轻人哄抢商店的商品,当地警察觉得没法管,于是发现附近街边有一个九十岁的残疾老太婆出来散步,就把她逮捕,指控她参与了哄抢,捏造各种“证据”硬说她哄抢商店,并在法庭上起诉她,故意让媒体报道,把这件事闹的越大越好,当然最后警察承认抓错了人把她无罪释放,这样整个动乱期间可能有一千个年轻人参与了哄抢商店,警察总共只逮捕了一个90岁的残疾老太婆,最后又把她无罪释放了,并为这个老太婆支付了赔偿金,当地警察觉得这样处理这个动乱比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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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抓错人是一种执法艺术。 当然,如果故意抓假嫖客,不能像那个重庆警察一样把人家打残废,把人家当做道具折腾一下后,不仅应该无罪释放,还应该主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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