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和刺杀事先相识的男同,是两种不同的谋杀案

作者:qwxqwsean  于 2021-11-11 14:1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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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qwxqwsean 2021-11-12 08:44
混滋傻们怎么看待被劫杀和被刺杀的区别?
回复 qwxqwsean 2021-11-12 10:36
那个人被击毙,凶手又没抓住,没有直接的目击者,高学历混滋傻们为啥无条件地假设是抢劫?
回复 qwxqwsean 2021-11-12 10:37
一打照面,没说两句话,就开枪击毙,不像抢劫。他在街边散步,根据常识他身上没钱,最多带一张信用卡一个手机。
回复 qwxqwsean 2021-11-12 10:45
本网站是华人男同性人兽恋者的俱乐部,众位高学历男同们不妨搜索一下看看那个被击毙者是否男同。
回复 qwxqwsean 2021-11-14 02:17
如果实际上是刺杀男同,而那个十八岁黑男声称是抢劫杀人,是否会判的轻些?

驾车抢劫一个路边的行人,几秒内就开枪击毙被抢者,这能是抢劫吗?行人身上能有什么财物?为啥不去抢劫小卖部?或者入室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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