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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雇主和华人雇主对人才的态度
不差钱不差性伴的高学历混滋傻们认为人才指的是牛顿爱迪生那样的人,至少也得是盖茨饶毅施一公颜宁那样的人。
其实雇主管理的企业,手下直接管理的雇员一般是几个人,或几十个人。三个雇员里按工作业绩排名第一的那个人,就已经算是人才了。
高学历混滋傻们去看病,比如前后有三个医生为自己看过病,三里挑一最好的那个医生,就已经是人才了。华佗李时珍即使是名医,也不关你什么事,你看过病的三个医生中,最好的那个医生,如果完全由他为你看病,你可以少很多灾祸。
其实我自己就是人才。在美国的大学里做学生实验,三四个人一个组,我总是里面的唯一骨干,其他组员没了我,实验就会很难完成。
我在中国打工三十个企业,在美国打过工的也有十几个企业了,在每一个企业,我都是那个部门的同事里的骨干,即使是学徒,也是他们能雇到的最好的学徒。
我现在机场当客服,我自称我是八十个客服员中工作最好的,似乎我在吹牛,但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除我之外公认最优秀的是那个四十岁白男同事,他有点小聪明,但他干活行吗?他上班八个小时,其中六个小时离岗,和别人扎堆聊天或失踪,剩下的两个小时也只是在岗位闲晃,并不主动接待旅客,仅凭这一点,他干活就不如我了。我工作并不卖力,但我八个小时一般都在岗指引旅客。
所以,我做为八十个客服员中最优秀的一个,我如果不是人才,非要说牛顿或比尔盖茨才算人才,有何实际意义?
按我在华人企业和洋人企业打工的经历,我做为一个他们能雇到的相对优秀的人才,华人雇主都是对我表示鄙视或敌视。我在华人企业中并不能因为我的才华或优秀的工作,得到雇主的尊重或奖励,雇主只会用冒着毒光的狗眼瞪着我,最终我被排挤离开,或被找茬开除。
而我在洋人企业打工,我的才华和优秀的工作一般是被雇主无视。我和其他懒笨同事们同工同酬,但洋人雇主并没有盯着我找我麻烦。在雇主眼里,我这个人才只不过是路人甲乙。
我在美国打过工的洋人企业,一个是一个大服装店的杂工兼清洁工。一个是一个小医院的保安员。一个是一个四十个人的汽车配件厂的工人,主要工作内容是操作冲压机和给金属零件打包装。一个是建筑工地的小杂工。一个是牛奶厂的包装工。两个是西餐馆的洗碗工。一个是大医院的担架员。一个是大报社的车间操作工。一个是西餐馆的切肉工。在一个秘鲁餐馆打工三天。还有在机场当客服员。合计十二家企业。
在所有这至少十二份工作中,我都是同事们中工作表现最好的。洋人雇主对我主要是无视。我在洋人企业里工作,就像在慈善机构领免费餐,我和一群流浪者傻叉精神病们排队领完全一样的盒饭。我被雇主无视,但基本上也没谁找过我的麻烦。其中我在秘鲁餐馆干三天杯炒,是因为被老板看不顺眼,是个例外。
所以我做为一个优秀的工人,华人雇主主要是看我不顺眼,想把我赶走。而洋人雇主主要是无视我,认为我和其他傻叉懒虫同事们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