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被机场开除,有啥值得捂的?

作者:qwxqwsean  于 2024-1-27 05:4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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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被机场开除,有啥值得捂的?

我常年在倍可亲上发表日记,有几个男同性人兽恋者stalker常年跟踪我,他们会细读我发表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并伺机袭击我。

在我发表的浩瀚的日记中,有两三行字是我写给一个正在追求的女人的短信原文,我把写给那个女人的短信和邮件经常原文发表。那几句话是我建议和那个女人去酒店开房,我说打算支付给她几百美元做为发生关系的报酬。那个女人拒绝了我的提议,但短信原文被我发表在日记中。

在我的总篇幅相当于一百本圣经的日记中,stalker发现了这几句话可以作为我的罪证,十年如一日辛勤挖矿,筛查了几万吨的无用的乱石,终于翻出一块宝石,兴高采烈地借此向我工作的肯尼迪机场举报我。导致被机场开除。

我做错了什么?我不该在网上发表日记?我不该向正在追求的女人提议花钱换取性关系?我和她是追求的关系,她接受了我的追求,我在被开除时我为她手洗的内衣和内裤刚晾干,我现在被开除了,我的行李寄存在唐人街的寄存公司,她昨天把她的一件行李交给我保管,放在我在唐人街的寄存柜里。

我和她不是情侣,但我和她的谈话相当于情侣之间的谈话,对于谈话的内容,只要我和她两人认为可以就算可以,外人爱不爱听都不关外人屁事。

所以我做错了啥?我不该晒日记?我把信息公开,难道不比捂着不让别人知道好?

我不该向我追求的女人提出花钱换取性关系?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是否恰当仅由我和她两个人决定,关外人屁事?

我今天把倍可亲日记里1月12日发表的导致我被机场开除的那两三句话删掉了,在删之前我再次读,我并没有觉得特别不妥,被我追求的那个女人也不觉得有何不妥,我日常和她就是这么说话的。

信息公开指的是各方面都公开,机场却拒绝向我公开举报者的信息,这就不对了,既然要保持信息公开,就必须暴露那个举报者的姓名和一些个人信息,至少让网民和他的熟人知道他的事迹。并且我推测那个举报人就是十年如一日地在网上跟踪我,并且多次试图破解我的社交网站和电子邮箱密码的人。

信息公开非常重要,不仅公开我的信息,也必须公开那个举报人的信息,事实证明,凡是被人玩命捂着不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是见不得人的坏人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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