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说我这样中美之间频繁跑,也可以住公房

作者:qwxqwsean  于 2025-6-4 03: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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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说我这样中美之间频繁跑,也可以住公房

今天避难所的社工和我约谈,她说像我这样在中国美国之间频繁跑,也可以住公房。她说我离开美国两个月,我的公租房并不会被撤销,我回来后继续住即可。公租房的房租是根据我的收入计算的,收我的收入的30%。我离开美国两个月期间没收入,那么房租就是零。社工的意思是,无论如何要给我安排公租房,说避难所不准长期住。

我心想,这不行啊。住公租房表面上方便,但要交钱啊。我不可能做到没有收入,即使我打工的收入为零,我仍然每月有两三百元的现金补助,我大概能推测,社会服务部发的每月两百多元的现金补助可能也要算收入,如果住公租房的话,也要扣30%当作房租。

我多年前听有人说过这个事,每月两三百元的现金补助算收入。社会安全金,残疾人补助都算收入,住公租房的话就要从里面扣30%,比如一个贫穷的老人每月领一千美元社安金,住老年公寓的话就要交三百美元房租。

而我人呆在美国时,实际上几乎不可能没有打工的收入,比如我兼职做家庭护理员,每月也会有至少一千美元的工资收入。按最低的可能性每月一千元的税前收入计算,如果我住公租房,每月要交三百美元房租。

我如果有家有口,需要陪女朋友睡,家里有老人孩子,我就不得不住公租房,按市场价每月一两三千美元房租的房间,可能我每月交几百美元就可以住,如果我月收入两千美元,则每月交房租六百美元。

问题是,我是单身汉,没有家人需要陪着住,让我每月交六百美元房租,不是相当于让我去死吗?我肯定宁可在公园露宿,也不住。

别说每月交六百美元房租,即使每月只交一百美元房租,我也宁可露宿都不住。每月一百美元房租,相当于在中国住每天二三十元人民的小旅馆,我何必花二三十元人民币去住旅馆呢?我随便打个地铺就可以熬过一夜,二三十元人民币也能买不少东西呢,我在中国旅行时一直都是这么干的。就像我是做饭的专家,我也是露宿的专家,露宿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所以如果让我每月交一百美元房租,那我就去公园打地铺,不住。除非为了和女人开房可以花钱住旅店,如果只是我一个人住,那我就不住了。

所以呢,如果我在美国被强迫住公租房,那我就去公园露宿了,通过露宿每月节省几百美元房租,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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