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南宁的一个相亲会上的自我介绍 [2021/03]
- 我在中国每天的食宿费是五元 [2021/05]
- 杀拉登的海豹队展示的是典型的美国人的工作作风 [2011/05]
- 晒今天我卖的两车瓶子的照片 [2015/08]
- 美国建材比白菜便宜,自己盖房/装修巨划算 [2012/11]
- 亲戚关系冷漠的可怕 [2021/02]
- 写给四年前甩掉我的一个女人 [2014/10]
- 欧美人早晨洗澡,是三级笨 [2011/03]
- 我来为黑人说几句公道话 [2011/05]
- 让座被加航发九百加元 [2024/09]
- 我确实找不到对象了 [2012/07]
- 即将回国, 忧心忡忡 [2012/08]
- 我偷听一个45岁妇打电话 [2019/04]
- 我在中国专门花三年时间奔波找对象 [2012/05]
- 美国流浪汉的生活状态 [2011/12]
- 博后们海归,自信满满的,回去能干啥? [2011/10]
- 公民男征女: 再找不到老婆就不知道咋办了 [2015/03]
- 今天中午从垃圾桶里捡了一盒米饭,鬼子笨 [2011/03]
- 在美国建立一个独立的华人城市吧 [2013/09]
- 70年代中国人的生活很苦吗? [2012/04]
- 在迪拜转机呢, 用它的电脑免费上网说它几句坏话 [2012/10]
- 西餐是欧美人愚蠢的标记 [2012/04]
- 现在是五毛和大众互动的时代 [2012/06]
10/1
昨天在小额法庭和前雇主打官司
这次小额法庭官司是我向前雇主索要我的剩余的大约105个工时的带薪休假。其中sick days 和PTO大约各半。并且向前雇主索要我的工资的支票根。这是因为我在那上班期间的工资一直都是直存到我的银行账户,从未拿到过纸质支票,我也就没有支票根,而我办一些事时需要用到以前工作时的工资支票根。前雇主是肯尼迪机场的客服承包商ERMC Aviation。它在24年1月23日把我开除后拒绝给我发我剩余的带薪休假工时,并且拒绝给我工资的支票根。
前雇主拒绝给我发剩余的带薪休假工时,还可以耍赖说凡是被开除的一律不发剩余的带薪休假工时。但它拒绝给我支票根,就是纯粹的犯罪了,不料,我咨询律师前雇主拒绝给我支票根,有什么机构我能去告,有什么途径能迫使前雇主给我支票根?居然没有。所以美国的司法系统就是笑话,对很多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全没有强制管理的渠道,作恶者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毫无约束。
我向州劳动厅的labor standard部门填表申请向前雇主索要剩余的带薪工时和支票根,前雇主拒绝了劳动厅的调解。我才知道劳动厅没有强迫执法能力,劳动厅只是代表前雇员向前雇主私聊索要未发的带薪休假和支票根,如果前雇主不理睬,劳动厅也不能强制执行。然后劳动厅叫我自己去小额法庭起诉前雇主索要带薪休假工时和支票根。
我的开庭日是9月30日,傍晚六点开庭,一次审46对官司,这么多人,而且法官并不提前知道原被告是啥纠纷,基本上都是临时听原被告发言。由于法官事先不知情,就变成了像临时拉一个陌生的过路人当法官,然后原被告向这个路人当场讲述故事,然后由这个路人裁判。觉得很不靠谱。貌似2/3的人选择调解或仲裁,1/3的人选择由法官判。
我是选择由法官判,不料ERMC出庭的三个人(经理和两个律师)向法官申请和我调解,法官说我如果不接受调解,就要把我的开庭日推迟到明年一月。我被迫参加所谓的调解。但这个调解毫无用处,两个调解员几乎不起作用,ERMC的两个律师说由于我是被开除的,所以不给带薪休假,但可以给我五百美元。我认为是搞笑,我的带薪休假工时大约105小时,时薪19元,应该是两千美元。律师口头承诺可以给我索要的被开除前六个月的工资支票根。这个支票根本来就是雇主应该无条件给我的,现在被他们当成让我结案的筹码。这个带薪休假工时和支票根,本来就是我24年1月被开除时,到2月前就应该给我的东西,一直无理取闹拒绝给我。还有其它的各种恶劣的无理取闹,这不是恶棍吗?它还是用政府资金为旅客提供指路服务的,行为完全违反公序良俗。
无法调解,并且我怀疑ERMC律师假称要和我调解,到走廊里和我争执一个小时,主要目的是探测我的虚实,摸清我的情况,踩点探路,以便以后更好地攻击我。他们像恶棍一样,当着法官和调解员的面耍恶。不可调解,只好又返回法庭,等法官审。但法官审案很慢,貌似花半个小时审一个案,大家旁听都要昏昏欲睡,由于法官事先不知案情,临时问答,审判很多时段成了闲聊。审完一个案都21:45了,法官要下班了,不审我的案了,推迟到十二月或一月再审,而我不确定我十二月或一月是否会有时间,所以停止诉讼,以后等我能确定有时间后再重新填表起诉。
虽然调解失败,法官要下班也没审,其实也相当于走了诉讼程序。但我估计ERMC会继续坚决拒绝给我发剩余的带薪休假,并拒绝给我支票根。如果他们给我,我就不用下次重新起诉了,但由于这个拿纳税人的钱为机场的旅客提供指路服务的公司大概率顽冥不化,扔进焚尸炉都烧不化,我被迫几个月后再次起诉。
这是为啥所有的纠纷都要对大众公开,如果陪审团的十个陪审员不能代表大众,那就找一万人或十万人来一起评理。因为大众作为一个整体是有价值观的,而律师法官以及比如涉案的这个雇主是很不一定有价值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