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去中国火化父亲

作者:qwxqwsean  于 2025-10-8 08: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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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去中国火化父亲

父亲在9月27日在西安因为医疗事故暴死。我比绝大多数人能干,但也没能挽救他。留下永久的遗憾。

不过我自己的各种永久的遗憾本来就很多,社会凶险,生活困难。我尚且有潜在的能力保卫父母,虽然我都失败了,但等我老了以后,没有人能保卫我,我预期会比我的父母更惨。

原本想着过几天到西安马上就去法院起诉三院,但今天百度搜医疗事故由什么法院受理,查到一个2002年的国务院令,看似现在仍然有效。上面说了,卫生行政部门自己有一套调查鉴定处理的方法,连在什么情况下给患者多少钱赔偿也都有规定。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去法院起诉医院,行政调查就会立即终止。也就是说,患者和家属必须等卫生行政部门的内部调查结束,如果患者和家属对处理结果或赔偿不满意,才可以去法院起诉医院。

这样一来,我目前就没法起诉医院,只能先等行政调查的结果。

这次我去西安,想立即火化父亲的尸体,但又不知道行政调查是否需要保留父亲的尸体。我都不知道上哪儿去问行政调查的进展情况。我到西安就只能火化父亲,因为放在太平间是要交费的。

而已知这次的医疗事故主要是肺炎的处理,他的肺已经被用纤维支气管镜洗了两次,没有解剖的意义。而且他就是因为那两次没必要做的纤维支气管镜洗肺导致的败血症而死的。有抢救时的检验报告按理就够了,并不需要尸检。除非他有其它死因,单纯的肺炎,以及洗肺造成的败血症,应该没有尸检的必要。

我在美国也正在打几台官司。打官司的本质就是街头斗殴,只不过比直接的肢体械斗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斯文些。无论是引发打官司的那件坏人坏事,还是打官司的过程本身,都是情节很恶劣的事。俄乌战场上炮火连天,人头滚滚,但不要以为如果俄乌不打仗,而打官司,会真的斯文些,没有外观的爆炸和流血,但本质上是同等的恶劣。

我不理解为啥广大的混滋傻们都遇不到我这样的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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