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我的“哥白尼革命”(一).....(六)

作者:light12  于 2011-9-25 09: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海纳百川
 
 

我的“哥白尼革命”(一) 时间: 16 9 2011 14:53

 
芦笛


一、楔子


前段《新史记》对我作了书面采访,问我认为自己提出的最有独创性、贡献最大的思想是什么,我列举了几条,其中第一条赫然便是:

“社会进步必须靠统治者的让步才能实现,中国式斗争只能造成社会倒退,一部近现代史就是证明。我认为,这个发现,是社会学里的‘哥白尼革命’,颠覆了一般共识。”

此后,《明镜网站》发表了采访者高伐林先生题为《一怕中共、二怕暴民的芦笛》的文章,高先生在该文中说:“明镜网刊出了我对芦笛专访的第一段,我就遭受到了连珠炮的抨击。朋友们痛斥芦笛大放厥词,也对我这个采访者大表不以为然。”他的一位年长的朋友则猛烈抨击说:发出这番言论的芦笛,“十分像是一个隐形在叛逆言论后面的中宣部便衣官员”。

此乃标准反应,自写出《重释“民主恩赐”论》之后,我就不胜荣幸地当上了特务,迄今工龄已达十来年,早就“惯于长夜过春时”了。事实上,在采访中,高先生曾问我:“有很多人痛斥你、嘲讽你,你如何看待?”我答道:

“我并没有遭到‘很多人的痛斥’,只是受到了很多人的侮辱。尽管几乎所有芦敌都宣称‘N斩芦笛于马下’,我从未见过理性批判,不是深追我的犯罪动机,就是匪夷所思的构陷,比‘文革’大批判还荒唐。他们辱骂我是必然的,因为我是独立知识分子,发言只从事实出发,既不凡美必讃,凡共必骂,也不凡共必讃,凡美必骂,而是谁错骂谁,谁对赞谁,更犀利地指出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思维方式的落后与愚昧,当然要让左中右齐齐痛恨,但他们又无法反驳,只好出之谩骂,其实值得悲悯。”

的确,这些号称笃信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们竟然意识不到,以莫须有的政治诽谤与构陷代替理性批判,是道德与智力上的双重堕落,适足证明我在“扫荡伪民运”的论战中揭示的一个无情的事实:海外许多所谓“民主精英”,其实骨子里不过是毛共余孽,深得张春桥、姚文元的真传,他们的所谓“民运”乃是道道地地的伪民运,他们的革命是毛共“民主革命”的余脉,他们的“民主”完全是毛泽东“民主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的“人民民主”。任何胆敢与他们持不同意见的论者,都是阶级敌人,都只能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若要乱说乱动,立即镇压”,也生动证明了我在采访中对高先生说的“中华民族尤其是所谓精英阶层实在愚蠢”的论断确为颠扑不破的事实。如此反应早在我意料之中,只是为高先生受我连累深感不安:我一个人因言获罪也就罢了,他又何苦来赶这趟浑水,把自己也搭上,从此蒙上百口莫辩的嫌疑?

正因为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全民(尤其是识字分子)惊天动地的愚昧,我这个智力平庸的庸人才会竟然变成先知先觉,当真应了西谚:“在盲人的国家,独眼龙就是国王”,“扫荡伪民运”引起的网上风暴便是鄙人先知先觉的证明。

“扫荡伪民运”是高寒与王希哲的网上表演触发的,我实在看不下去毛共党文化借尸还魂,“挟人民以令天下”,乃出来反复警告大众:高寒乃是如假包换的毛共余孽,是坚定的无耻阶级革命家,他的“民主”与“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八万杆子打不着,而王希哲则是侏罗纪公园里跑出来的活化石,标准的毛朝遗老,唯一的知识储备便是马列毛语录,毫无现代文明常识,心目中的“民主革命”就是文化大革命式的痞子暴乱。这些人在客观上构成了中共的海外别动队,以在网上大搞毛共文字狱在中立读者心目中猛砸西方民主自由的牌子,起到了中共的正面宣传无法起到的作用。

这本是昭如日月的事实,无奈一众“民主”愚氓就是看不见,反倒为此把我打成共特,向我身上泼了无量污泥浊水。直到前段高寒彻底暴露其真面目,先是设局构陷,协助中共以颠覆罪逮捕并重判国内异议人士杨天水等人,后又涉嫌参与写作诽谤性下流读物《民运精英大起底》,最后更悍然起诉刘晓波,配合中共当局将其在海外搞臭。而王希哲则“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把“将来我带兵打中共”的豪情胜慨扔到了爪哇国,来了个华丽转身,成了中共的万里孤臣,效法马悲鸣一厢情愿地“为中共尽孤忠”,在智力难民营时时以金光闪闪的毛思想语惊四座,终于弄到连当初那些为誓死捍卫此二人而围剿我的“民主”打手也无法忍耐,要倒戈相向了,让我活活笑煞。

最有趣的还是名分上与事实上的共特胡安宁(网名“余大郎”、“曾参”、“郭凤”、“岗奋”、“颛瓦当”、“鬼谷子”等)。此公的特点是极度倾慕权势,骨头特别特别的轻,以致“我在接近权势”的沉醉感能如超级春药一般,让他进入极度张狂亢奋状态,情难自已地要向广大网民披露他与“摄政王”、“童贯”等人是如何熟识,又是如何日日行走“上书房”、“军机处”,甚至披露他领导了中共发给的大批款项,奉命在海外办中文网站。这些帖子被他的老相好拷贝下来,向FBI报案。FBI前去调查,此公毕竟神通广大,听到风声便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如漏网之鱼,去腿上拴了神行太保戴宗的马甲,效法郭沫若“又当投笔请缨时,别妇抛雏断藕丝”,赶在FBI的追捕之前,一道烟逃回他那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去,拿他童贯爷爷赏赐的大批“遗产”,在“微米土光年金”的“长三角”购了豪宅,还在国安技术高手协助下,以电脑赤盲(类似“赤贫”的生造新词)之身,在“网上柏林墙”上来去如飞,在国内经营海外网站。就这么一个原形毕露的下九流线人,居然至今尚在施施然、恬恬然为海外“民主阵营”摇鹅毛扇,当高参,充顾问,越洋搅局,洲际作乱,搀和社民党的内讧!

若此公只是如此,也倒无所谓“有趣”可言。只是他似乎对我发展出一种刻骨铭心的单相思,一种无法摆脱、情难自已的obsession,完全只能用男女情爱来理解。不管我怎样恶毒糟蹋他,他都“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为证兮,夫唯灵修之故也”,不但要日日到《芦笛自治区》偷窥,狂热攻读我的每句屁话,而且隔三差五地念叨我,像煞了当年那个B13,乃是不折不扣的Y13。最绝的是,这位Y13看到了网友在芦区转贴的高伐林的文章,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立即跑回智力难民营去呼唤B13,咬牙切齿地要后者发表评论。好在并不是所有的13点都如他一样没有“天尽头”,B13早已饱和了,如今想起芦笛来只会肝颤,岂还会理Y13那茬,再度前来血肉模糊地滚钉板?不仅是她,就连其他智力难民也早就对我这共特魁首倒了胃口兼牙口,于是竟无一人对Y13苦大仇深、满怀阶级激情揭示的“芦笛投共状”表示态度,不仅让Y13讪讪的,也让我有几分怏怏。

这些当然只是网上的劣等笑话,也只有我这个至今未能脱离低级趣味的庸人为此觉得开心。我想说的还是正派智者的反应。《新史记》对我的访谈录在我的朋友们中传阅后,其中一位友人来信对我的“哥白尼革命”作了有力的批判。有这种有见识、有水平、有风度的诤友,是老芦的荣幸。

遗憾的是,那几天我贱体违和,家里又有事,心情很糟糕,是以未能针对朋友的批判详作解说与答辩,只是回信简单解释了一下,并附上了几份有关旧作。在信中,我还请求这位朋友授权,将他的批判贴到我所在的论坛和海外博客中去,以便引起理性批判者们的注意,共同探索中国的进步之路。惜乎他不是我这种贫贱闲人,有正经事业要操心,刻下正忙得不可开交,至今未能覆信,因此我迟迟未获授权。但我在再三细读他的批判后,觉得它很有力度,虽然有许多基于误解,但也充分暴露了我过去思维中的疏漏与含混不清之处,如果让它就此湮灭在私人沟通中,实在是明珠暗投,暴殄天物。因此,我觉得还是应该把他的批判张贴出来,并作出自己的补充解释、说明与发挥。好在本人私自张贴并不涉及披露隐私,亦无剽窃之嫌,谈不上损害他人利益。我贴出的目的,是希望这位朋友的理性批判,能为那些“民主”愤老中青作个表率。若我二人的辩论能为网上作个垂范,从此推动持不同政见者们之间的理性论争,那也算是疗愚事业的一大成就罢。


二、友人的批判


芦笛称:

“社会进步必须靠统治者的让步才能实现,中国式斗争只能造成社会倒退,一部近现代史就是证明。”

朋友批:

不敢苟同这样的结论,社会进步是各种社会因素形成合力才能获得的结果,能否形成合力是关键,不可以归于某一项单一要素,例如“统治者让步”。最新鲜的反例如利比亚,统治者坚决不让步并未妨碍利比亚社会之进步。陈酿的如美国独立,统治者不肯让步也没能阻止独立之实现。还有彼得大帝的改革,统治者连自己的儿子(太子)都杀掉了,当然谈不上“让步”,他若让步也就无所谓进步了。近现代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清廷就在不停地让步,翦伯赞先生提出“让步政策论”,具体讨论中列举实例不再赘述,仅赋税这一项统治者权力要素就减少约30%;汉官扩权、督抚养兵,把康熙削藩所得几乎让完;后来让步就更多,“预备立宪”大致可以概括,最后连皇位都让掉了,中国社会并未因此进步。“中国式斗争”,其实也即革命,“只能造成社会倒退”是确凿无疑的,但那与让步与否无关,中国近现代史所能证明的,是统治者的让步只能导致被统治者得寸进尺,最终演绎的是“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归根结底,中华文化崇尚的是“成王败寇”,这种兽性情结根深蒂固,是我们的社会倒退之本源。当然,让步是文明社会的标识之一,民主离不开让步、妥协,但可惜只在文明人中它才能起作用,在野蛮人眼里,让步就是服输的表现。

芦笛觍颜自吹:

“我认为,这个发现,是社会学里的“哥白尼革命”,颠覆了一般共识。”

朋友批:

芦兄喝高了不成?汉初“黄老之治”论说的都是“统治者让步”,所论甚多不去细说,陆贾就有不少奉劝“统治者让步”之论说。所谓“文景之治”,便是让步出盛世之范例,当然古人不会说“社会进步”,但说“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近世之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也称:“统治者们把实行选举制度,视为第一次让步,把允许法官惩治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视为第二次让步。”至少此论谈不上什么“社会学里的‘哥白尼革命’”吧?

芦笛说:

“东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在于基本假设不一样,中国社会构建的基本假定是两个:‘人生而不平等’与‘人欲可灭’,恰与西方相反。”

朋友批:

后一个假定是确凿无疑的,“存天理灭人欲”早就是经典。前一个“假定”则不然。西方人唠叨“人人生而平等”不过两百多年来的事情,尽量往前赶,也不过上溯到文艺复兴时期但丁那里含含糊糊的表述吧!薄伽丘说得明白些了,也已经属于十四世纪的事。且不去牵强“不患寡而患不均”、“有教无类”之类平等观,我们两千多年前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呼喊了;一千多年前就有制度化的“科举”了,延续直至20世纪初;明朝人甚至借孙悟空之口喊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来。其实,无论东方西方,平等属于本能欲望,不能说是西方的东西,反倒可算我们的宝贝。中国的社会构建大概太平等了,一切对不平等的认同仅依据成败,故不存在西方那种绝对不平等的贵族制,也就不可能产生对抗绝对君权或神权的势力来。基于人权的平等观形成于启蒙运动,系由绝对不平等之社会权力挤压出来的,中国人如同黑格尔所言处于“在皇帝面前人人平等”状态,也就无从挤压出近现代基于人权的平等观来。中国之“停滞不前”并非不平等所致,而是太平等而祸及!布衣经科举之桥而跻身官僚集团的样板多如牛毛,《顾准日记》里说:“统治阶级愈善于自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巩固。”直至今日,这妙方还继续生效。

芦笛说:

“中国社会的持久动荡,就是这两个认定被西方价值观冲毁造成的,社会因此失去了“自稳软件”,这就是今日中国何以堕落为只能靠暴力镇压维稳的警察国家。”

朋友批:

立论基点误差导致推论误差。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动荡史,跟“西方价值观”毫无牵扯。自春秋战国就动荡,柏杨、葛剑雄均有专论,考证说“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短暂的。”葛先生甚至有言“中国的真正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十一年。”虽然分裂状态不一定等于动荡,但即使不去细说史载秦末汉初之乱人口锐减70%、西汉末年之乱损失人口65%,均以千万计,仅仅提及曹操的诗句“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杜甫的《兵车行》;以及张献忠屠川等等数不清的诗书证言亦可看出:社会的持久动荡乃中国传统,沿着义和拳式思维逻辑去美化中国历史,理应不该出自芦兄之文论的。中国根本没有什么“自稳软件”,只有“持久动荡”软件。假如一个人治社会还能稳定,何须法制?“只能靠暴力镇压维稳的警察国家”对于中国来说是进步而非“堕落”!孟德斯鸠早就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言:“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数一数我们祖上那些酷刑吧,若无“西方价值观冲毁”,我们至今还得提防“腰斩”、“凌迟”、“诛九族”之威胁的,“警察国家”至少还得有些顾忌,不至于似毛氏“无法无天”胡乱编造一些罪名,譬如“右派”、“反党”之类。

我的“哥白尼革命”(二) 时间: 17 9 2011 03:52

 


三、我的补充解释


以上批判,显示了这位友人渊博的学识与敏锐的洞察力,有友如此,令我倍感荣宠,忍不住要自吹“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惜他大约因为没看我的有关旧作,批的是我三言两语的结论,不联系上下文,犀利的批判难免有点错位感。这或许就是我将有关旧作寄去后他未再回信的缘故吧。尽管如此,他的批判仍然提醒了我的旧作中既有未能详加论述之处,又有忽略了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再次明确地厘定有关的概念,并对过去忽略之处加以阐述。错谬之处,亟盼各位网友指正,谢谢!

(一)什么是“社会进步”?

这是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可惜也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不过对马克思那隧道眼、机械脑来说倒是一目了然,毫不含糊。他心目中的“社会进步”,就是“生产力进步”,其所谓“社会发展史”上列出的hierarchy(文明等级吧)依次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一个比一个更进步,一个比一个更高级,而衡量这“高级”的唯一尺度,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这“生产力标准”重要到这个地步,以致它竟被用来测定社会制度是否合理,而那判断方式又是如此简洁明快——凡是妨碍了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制度就是不合理的,就该推翻,而凡是能解放生产力的社会制度,必然是合理的先进的。

这套幼稚园标准,连当年十多岁的芦某都糊弄不了。犹记上初二时初次听到这说道,我大惑不解,因问老师: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既然实行公有制,没有压迫剥削,为什么还会比奴隶社会落后?老师说:那是因为奴隶社会的生产力更为发达,所以它更先进。我听得迷迷糊糊的,觉得实在没有说服力,但少年毕竟太无知,只好作罢。

1970年,敬爱的陈伯达同志在庐山翻了船,我党开展了“批陈整风”,痛批“刘少奇一类政治骗子”的“唯生产力论”。我看见这胡话,错愕几不能言:老人家敢情真疯了?“历史唯物主义”不就是“唯生产力论”么?过后我才悟出,这其实是伟大领袖对马克思主义“创造性的发展”,充分表现了他老人家“永葆赤子之心”,直到快死都还是我十多岁的水平。

和当年上初二的小芦一样,毛虽然从未明白说出(他本来也没有所需的清晰思维能力与表达能力),但其实并不同意以生产力作为判断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准,而在潜意识里代之以“毛氏平等观”。这就是他为何反对“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而深得毛真传的张春桥又为何主张“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长资本主义的苗”,提出“低工资,高就业,物价稳定,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因此,毛泽东心目中的“共产主义天堂”,也就是实行了原始平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彻底消灭了一切压迫剥削以及“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他比少年芦笛还蠢笨之处,乃是竟然看不出来,用他从苏联学来的那套革命手段,只可能建起一个中国从未有过的奴隶社会,绝无可能造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理想世界。哪怕他彻底毁灭了生产力,中国也不可能倒退回原始社会中去。

现代人应能看出,无论是马还是毛,其隧道眼思维都极度可笑。毛氏原始平等观留待下文再说,马克思的唯生产力论也是屁话。在旧作中,我曾指出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力当成衡量社会进步的指标,却完全忽视了社会的健康度。对比一下今日中国与百年前的美国,便能清晰看出马克思的浅陋:今日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绝非百年前的美国可以望其项背,然而任何客观的人恐怕都不敢说前者比后者先进,那理由很简单:一个百病丛生的社会,生产力再发达也是个病态社会,与“先进”无缘。正因为此,如今中国才会出现许多怀疑甚至指责老邓奉行“唯生产力论”(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无限怀念毛式“平等”、主张倒回去的毛左。

那么,什么才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全面指标?窃以为,那就是人权状况。人民权利越充分,越自由(个人觉得“权利”与“自由”是两个基本重合的概念,殊难怪民初要将“权利”翻译为“自由权”),则社会也就越进步。依愚见,公民的权利状况同时反映了社会的生产力与健康度——生产力的解放其实是公民获得发财致富的权利的结果,而一个社会的公民权利越充分,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也就越强,该社会的弊病也就越少(我在旧作中对“社会健康度”作过定义,那就是“社会内耗因数的倒数”,社会内耗越大,维稳预算越高,则社会病态也就越严重)。

这个衡量尺度适用于古今中外,西方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至古典资本主义社会,直至今日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每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公民的权利都要较前出现一个大的提升,这就是社会进步。

那么,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又该怎么说?马克思的谬误(其实是卢梭的谬误),是把“原始公有制”与“平等”混为一谈,以为私有制是人间不平等的起源。事实上,原始社会虽然没有私有制,但并非平等社会,看看灵长类动物就知道了,人家也没有什么私有制,但毫无平等可言,从来是弱肉强食,照样有压迫剥削,只不过那压迫与剥削是使用赤裸裸的原始暴力抢夺实现的。原始人类高于黑猩猩之处,只是知道把别的部落的人掠来作奴隶而已。因此,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其实也是奴隶社会,两者之间并无卢梭与马克思设想的鸿沟。古希腊罗马的经典奴隶社会,不过是把原有的奴隶制度规范化,典章化,法制化了。它虽然没有赋予奴隶权利,毕竟还是规定了奴隶主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奴隶被活活吃掉的无从确定的风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权利(那个时代的公民,就是非奴隶的自由人),与原始社会相比当然是一大进步。

在一定程度内,公民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力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统治者权力越大,则被统治者的权利越小(这当然只在一定范围内成立,不能外推得出政府权力为零则公民权利无穷大的荒谬结论。准确地说,理想状况应是政府保有的权力仅足以保障公民得以充分行使其权利,并且只用于此目的)。西方社会的进化趋势,就是政府权力越来越小,公民的权利越来越充分,权利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资本主义前的时代不必说,就连进到资本主义之后也如此。对比一下《独立宣言》与《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列举的“权利”内容,立刻就能洞见这一点。

这就是另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解放”的真实涵义。我已经反复说过了:所谓“压迫”,就是统治者凭借权力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所谓“解放”,就是人民从统治者手中获得了失去的权利。世界上只有苏联、中国以及其他共党国家,人民才会昏聩到把自身彻底丧失权利当成“解放”。

(二)所谓“让步”

其实我在《重释“民主恩赐”论》中已经具体解释了“让步”的意思,只是没有专门给出定义。这里专门厘定一下:我所说的“让步”,是指统治者主动或被动地把人民失去的权利还给了人民。很明显,那位友人没有明白我的意思,这才以为我说的“让步”与翦伯赞的“让步政策”是同一个意思。

我在旧作中说过,翦伯赞发明“让步政策”论,是为了解释毛泽东“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凭记忆引用,恐非原话,请有兴趣者去查《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那根本无法修补的惊天动地的胡话。据我记忆,翦伯赞似乎是说,因为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因此许多开国君主都被迫对农民实行让步政策,使得生产力迅速发展起来。

从表面上看,这胡话似乎也不错:许多新皇朝确实实行了“计口授田”、“轻徭薄赋”的“让步政策”,其实根本经不起推敲:第一,这种“让步”不过是减轻了官府的敲诈程度,并无增加公民权利的内容。它不能持续推动社会发展,无从体现社会进步,因而不是我所说的让步。第二,这种“让步”或许确实是“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的结果,不过乃是负结果。例如“计口授田”的“均田制”完全是因为“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杀死了全国大部份人民,使得千里沃野尽成草莱,造出了大量无人耕种的荒地。官府要收赋税,当然只能把荒地分给劫后余生的草民,实无“让步”可言。第三,皇朝建立之初,生产力当然要迅猛发展,但那不过是“破窗效应”——人民总算逃过了被“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杀掉的危险,再不用逃难了,可以相对安稳专注地从土里刨食;人少地多,当然人民所得相对就多,容易果腹,于是便鼓腹而歌,欢庆唐虞盛世。可惜随着官僚机构逐渐膨胀,其吸纳社会财富的力度逐渐加大,土地负荷因人口繁衍逐渐增加,到最后终于达到了断裂点,于是“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再度爆发,毁掉既有的建设成就,大量杀死人民,使得千里沃野再度尽成草莱,社会生产力又回到当初的出发原点。这就是中国特有的“正弦波发展”,任何一个粗知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事实,杨度还特地在他的《君宪救国论》说:

“中国数千年中,岂无圣帝明王,然其治绩武功,今日安在哉?各国古代历史,亦岂无特出之英豪,成一时之伟业?然其不忽焉而灭者,又有几人也!惟其有人亡政息之弊,不能使一富不可复贫,一强不可复弱,故自一时论之,虽觉小有兴衰,而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

连杨度都洞若观火的事实,“历史学家”翦伯赞竟然不知道,不亦怪哉?不过,杨度虽然看出了中国“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并将其原因归结于中国从未实行过宪政,但他仍未看出根本症结何在。倒是鬼子的眼光比国人更厉害,费正清曾指出,孔教完全缺乏“权利”这个概念。在我看来,这就是中国自立国至今非但永不进步,1949年之后还出现了空前的社会倒退的文化原因。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权状况一直处在极低水平,徘徊千年而无寸进,到近现代甚至出现了大跃退,就是因为国人从无权利观念,从未意识到世上有这种东西,遑论认识到它其实比财富还更要紧得多,这才会在“解放”后彻底丧失了全部政治经济权利还欢欣若狂。

这当然不是说,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就从未作过实质性的让步(亦即将权利恩赐给百姓)。那位朋友指出的晚清新政,就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统治者的让步。除此之外,隋文帝(他是个远比什么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伟大的皇帝,惜乎国人大多不知道他的社会改革措施)首创科举制度,终止了两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在我看来也属于将从政权利部份恩赐给平民。可惜在晚清前,除了这个改革,我还真想不出有过别的类似例子,而且就连这极为有限的社会改革,如今也被中共实行的新型门阀制度彻底颠覆了。如今无论是权还是钱,全TMD世袭,这就是“星二代”李双江之子横行霸道引起网民公愤的原因。

遗憾的是,那位朋友也看到了晚清统治者作出的空前绝后的让步,却不认为那是社会进步。窃以为,他这儿的错误是认为“被颠覆了的进步就不算进步”。晚清新政使得士绅们获得了地方参政权利,读书人获得了充分的言论自由,以致策划武装叛乱的秋瑾被处决后,官府竟然遭到民间报刊的大肆抨击,这种事别说是在今天,就是在国民党治下也无法想象。这当然是中国此前从未有过的巨大的进步,而且这些进步在民初还被保留下来了。不能因为这些进步先被国民党部份颠覆,后被共产党彻底扫荡,就否认那是社会进步。苟如此,则我还真不知道有什么能算是社会进步。

 

我的“哥白尼革命”(三) 时间: 18 9 2011 20:18

 


关于“让步”需要澄清的最后一个问题,我已经在《重释“民主恩赐论”》中反复强调过了,那就是深受毛共党文化熏陶的同志坚决否认统治者会对人民让步,尤以海外所谓“民主精英”为然。这些同志至今还在将伟大领袖的哼哼教导奉为圭臬,认定:“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在他们极度狭隘且无比僵硬的头壳中,“统治者会向人民让步”之说,就如同哥白尼的日心说当年在罗马教皇心目中一般,荒诞到不可思议,绝无可能发生。就是为此,方励之教授才会在1986年向全国青年学生发出“民主不能等待恩赐,必须靠斗争去赢得”的煽情号召。

那位朋友倒没有这种误识,但我仍觉得有必要指出:统治者不但会被动地将人民的权利归还给人民,而且也会主动“恩赐”,古今中外的例子不胜枚举。以中国而论,慈禧太后做出了历史上一切统治者都不曾做过的事——毅然决定试行宪政,将若干重大的政治经济权利恩赐给人民,包括预备立宪、开设资政院、实行地方选举,开办谘议局,试行地方自治,允许民间自由办报,鼓励自由兴办工商企业,等等。这些好事,在当今中国再过二十年恐怕也没指望。这些改革并不是人民斗争出来的,而是朝廷为了解决外患主动作出的 “自强”决策。

又如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突破了苏式社会主义模式,将私人创业的最基本经济权利还给了人民,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得中国社会从毛时代的奴隶社会飞跃发展为如今的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这儿的“封建”是西方的feudalism,指的是如今的等级社会和世袭制度与欧洲的封建社会具有极高的相似性,并不是指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更不是国共两党以马列社会发展史去穿凿中国传统社会发明出来的狗屁不通的“封建主义”)。这也完全是统治者主动恩赐的结果。当年我就曾在《罕见奇谈》追着民运好汉们问,请他们说说那算不算社会进步,如果算,那到底又是什么人民斗争赢来的伟大胜利。他们却从来不敢回答。

再如蒋经国的解严解禁,从此打开了台湾民主改革的闸门,那也完全是蒋经国的个人恩赐,与民进党的斗争什么相干都没有。当时小蒋深得民望,台湾人民极度海皮,并无改变现行制度的要求。他死后出殡,满街的披麻戴孝的孝子排香案夹道跪送“全民大家长”(记得这是《中央日报》社论标题中使用的称呼)驾鹤西归,一个个哭到晕死。后来组成民进党的那伙人在解严解禁前不过是“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其“斗争”也就只能如今日的海外民运一般,在国外“提虚劲”(川话),在本土一点影响都没有。若经国先生竟会被这种“越洋洲际细微噪音”吓得乖乖屈服,那除非他的脑袋出了严重问题。

外国又何尝不如此?俄国亚历山大二世解放农奴,美国总统林肯解放黑奴,都是最高统治者的主动恩赐,都不是奴隶斗争的结果。诚然,美国废奴曾经引发了南北战争,可惜那是白人跟白人斗(也就是统治集团内讧),与黑人什么相干都没有。南北战争前,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父子曾在1859年发动起义,成功地攻占了佛吉尼亚州的Harpers Ferry Armory,获得了大量军火。得手后,他们立即号召邻近地区的黑奴赶快来加入他们的斗争,结果根本就没谁响应,致使暴乱被李将军轻易荡平。自始至终,黑奴就不曾为废除奴隶制出过一达因力。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中,美国黑人倒是起来了,但不是如马丁•路德•金一般只在群众集会上演说,便是如黑豹党搞恐怖活动,决定性的战役还是在国会战场上由白人进行的。没有自约翰逊总统以下众多民主党人的大力推动,彻底废除种族歧视、确保黑人同等人权的《民权法案》就不可能通过,那么,后来美国也就不会有黑总统与黑国务卿。

国内如此,国际之间又何尝不如此?整个第三世界的独立,都是老牌殖民帝国恩赐的结果。要说斗争,那也是老美与英法的斗争,殖民地人民无尺寸之功,反倒在独立后把自己的祖国搞得一塌糊涂,害得发达国家不是动辄派联合国部队维和,就是紧急募捐救济难民。类似地,离开戈尔巴乔夫的主动恩赐,苏东帝国也就绝无可能崩溃。

(三)我的“哥白尼革命”

所谓“哥白尼革命”是广义的,指的是一种相反的声称颠覆了普遍的共识。在我的模糊记忆中,康德似乎是使用这个术语的第一人,他把自己的认识论视为哲学里的“哥白尼革命”,而它也确实颠倒了一般的共识,提供了一种前人从未想到过的全新视角,打开了人们头脑,我在电子书《马克思主义批判》(下载点: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pid=explorer&chrome=true&srcid=0B4-LZKkC3a5HZmEzZjVkMDYtZmE4OC00M2M2LTk1NTQtNWU4M2IzNGExY2Uz&hl=en_US)中作过介绍,此处不赘。

我的“哥白尼革命”式命题是在《重释“民主恩赐”论》中给出的,原文是:

“在中国大陆,民主制度不可能通过人民斗争建立,社会政治制度的改革只能通过统治者的让步来实现,而统治者的让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都不可能使用大陆人熟悉的传统斗争方式去赢得。”

这次在《新史记》的采访中则如是说:

“社会进步必须靠统治者的让步才能实现,中国式斗争只能造成社会倒退,一部近现代史就是证明。”

为便于读者理解,消除误会,将它们的涵义拆解于下:

1) 社会进步以人民获得失去的权利的社会制度改革为标志。

2) 这种进步发生的必要条件是统治者的让步。换言之,统治者不让步,则社会进步就不会发生。

3) 中国式斗争(亦即毫无妥协观念的“零和博弈”,倒不一定是那位朋友理解的暴力革命)非但不会赢得社会进步,反而会造成社会倒退。

为方便记忆,此说可名之为“权利恩赐论”。很明显,它与大众普遍接受的共识“社会进步只能通过人民斗争赢得”相反,后者是将“人民斗争”当成了“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甚至充分必要条件。必须指出,虽然毛共是最死硬的“斗争哲学”信奉者,并把它变成了全民宗教,政治上各派齐齐信奉毛泽东的“人民的逻辑”:“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直至胜利”,但即使是在国际上,这共识也在不同程度上为各派共享,并不是毛共的专利。我看过几本鬼子写的关于六四的专著,作者们都提到方励之教授那闯下大祸的号召,都认为那本是不言而喻的真理,而中国百姓却竟然不知道,以致需要方教授去宣讲,为此深感懊丧(由此可见鬼子对中国何等隔膜,他们不知道,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最精通的就是方教授从毛那儿趸来的“斗争哲学”)。

因此,我将自己的主张视为对一种普遍共识的颠覆,应该说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估价,并不是那位朋友说的“喝高了”。我天生海量,很少“喝高”,何况自上次回国在酒池肉林中踉跄走一回后,胃病猛烈发作,痛不欲生,至今不愈,哪里还敢再饮涓滴?那位朋友举出的历史上贤臣劝帝王让步的例子,与我的主张根本不是同一个意思,我只是客观指出人民获得权利的必要条件,告诉大众“斗争哲学”只能适得其反,既不曾劝统治者节用爱民,亦未劝他们无为而治,与黄老之学毫不相干。类似地,他所引的托克维尔语录也只是介绍了某个历史时期某国统治者“让步”的某些特定内容,并未一般性地总结出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总之,除非有谁能给出前贤类似的表述,则我只能认为,“我的哥白尼革命”之说的唯一不妥之处,只在于誉出于己,比较厚颜无耻而已,虽然我这么说是旨在吸引注意,促使更多的头脑开放的读者来关注这问题,也算是一种善意的炒作吧。

当然,老芦孤陋寡闻,现在又害了Alzheimer disease(老年性痴呆,这是北京棋迷网友作的英明诊断,本人对此毫无异议,奉劝他不必将余生无限痴情地献给我,去做点有意义的事),什么都记不得了,先贤完全有可能确有过类似论述,而我不过是再度发明车轮。茍如此,则敬请读者贤达指出,谢谢!

对上述主张,常见的曲解与误会是:

1) 以为我说的是统治者一定会让步,甚至诬蔑我“跪求统治者恩赐”。

这是民运好汉们的拿手绝活,藉此将“共特”、“共奴”等无量污泥泼在我身上。就连中共派往美国,因自我张狂暴露身份,不得不潜逃回国的文化特务胡安宁,至今仍有脸在智力难民营冒充“民主斗士”,诬蔑我是“双面线人”,一面向FBI举报他,致使他别妇抛雏,成了亡命天涯的在逃犯;一面又宣传奴才哲学,为中共麻醉人民。罪证昭彰的共特竟会号召人民起来斗争,而他本人居然能在中共卵翼下安富尊荣,不亦怪哉?

不过这也不足为奇。只要想想高寒搞什么“天鹅绒革命”,在网上成立“过渡政府”,将中共的眼中钉一网打尽,列入“政府”名单,为中共抓捕重判那些人提供了借口,也就不难理解,胡安宁的表演不过是中共“维稳”的provocation罢了(不是老芦喜欢放洋屁,是中文中对此类阴谋诡计并无等价词语,对于一个视阴谋诡计为大智慧的民族,这倒是个很反常的现象。它的意思是,为获得攻击对方的借口而故意诱使对方先发制人。历史上著名的例子一是纳粹的国会纵火案;二是德军在入侵波兰之前,在边界哨所打死若干穿了德军制服的犯人,声称波军大举攻击德军边防哨所,为此发动“自卫反击”;以及斯大林在入侵芬兰前,动用NKVD部队炮击苏军边防哨所,以此为由发动“自卫反击”。斯大林在德国入侵前拒绝下动员令,在德军入侵后迟迟不许反击,就是因为他是制造这种provocation的高手,生怕中了德国将军的诡计)。

这些不过是顺带骂人,我想说的还是,任何一个有正常理解力的人都能看出,我只是以事实证伪“统治者绝不会让步”的毛共党文化教条,从未说过“统治者一定会让步”。相反,在许多旧作中(《未来中国走向预测》、《评零八宪章》系列等等),我反复指出,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共都没有作出实质性让步的可能,为此还遭到铁木网友痛责。这种故意曲解,完全是“民主精英”与共特强加到我身上的诬蔑。

2) 以为我说的是“统治者的让步是社会进步的充分条件”。

那位朋友的批判就是基于这一误解,因此举出晚清新政被革命乱党颠覆,造成中国社会长达百年的动乱与大倒退的事实来反驳我。他说的一点都不错,中国的特殊难题(当然也可能是第三世界的共同难题,只是我对其他烂污国家了解甚少),正是统治者的让步反而会使得人民得寸进尺,以为统治者软弱可欺,因而心明眼亮,斗志倍增,起来无限制地“斗争”,反倒吓坏了统治者,不但报之以铁腕镇压,而且从此成了惊弓之鸟,连计划中的改革都取消了。民初老袁被革命党人逼反不必说,看看六四就够了。只怕连至今在誓死捍卫八九学运的伟大意义的前学生领袖,也不能否认六四之后中国政局发生了严重逆转,致使党内改革派全军覆没吧?他们与我的分歧,只在于他们认为那是中共的反动本性,用毛的话来说就是“你刺激不刺激他都是那样”,却绝对不敢承担责任,承认那是他们的斗争造成的。

但这是人民违反了“权利恩赐论”阐明的规律蠢动的结果,并不是对该规律的证伪。中国人民尤其是识字分子太愚昧,不知道统治者的让步才是实现社会进步的前提,因此,人民需要做的,是基于这一清醒认识,配合统治者进行改革,或至少是无作为,被动服从统治者的改革,而不是起来与统治者作对,或是把统治者推翻,弄出个无法收拾的局面来,或是吓得统治者停止让步,改用铁腕镇压,反倒使得社会倒退。

总而言之,社会要进步,前提是统治者让步,但满足了这前提,社会进步要发生,还需要人民配合或起码无所作为。换言之,统治者的让步只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

3) 认为我是“一元论”者,把“统治者的让步”视为“社会进步”所需的唯一条件。

那位朋友就兼有这种误会,以为我把“让步”当成了唯一的充分条件(准确说来似乎是“唯一的充要条件”),所以才会批驳道:“社会进步是各种社会因素形成合力才能获得的结果,能否形成合力是关键,不可以归于某一项单一要素,例如‘统治者让步’”。

窃以为,这话很空泛,说了等于不说。社会进步当然是多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就连偶然因素与个人因素也会起到关键作用。例如统治者让步,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本身就常常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当初老佛爷决定让步,首先是八国联军入侵终于让她认识到了“不改革就要亡国,祖宗社稷就要丢在我手上”;其次是联军为民除害,点名让她处决了最死硬的改革反对派,誓把反动派一扫光,去除了推行新政的最大障碍;第三是日俄战争的结果对朝野的强大冲击;第四有她亲信的股肱大臣袁世凯那位头脑开明、能力很强的“改革的总设计师”出谋划策;第五有载泽那深知慈禧心事、目光远大而能言善辩的同志在关键时刻进言……等等,这些因素若少了一个,晚清新政恐怕都未必出台。但后人并不能根据这些特殊因素总结出个一般规律,用以指导未来。所以窃以为此论没有什么意义。

当然,针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我曾指出社会发展是个多元函数,受多种因素支配,唯物史观的一元论是幼儿直线思维,但那与朋友对我的批驳不一样,因为我并没有主张“唯让步论”。我从未认为统治者的让步是社会进步的唯一条件,只是说它是必要条件。就算它是社会进步唯一的必要条件(虚拟语气),那也不是充分条件。而且,上面已经说过了,统治者的让步本身就常常是“各种社会因素形成合力才能获得的结果”,因此,我并未将社会进步“归于某一项单一要素”。

一般而言,统治者与人民的互动有如下方式与结果:

1) 统治者让步,人民无作为,结果:社会进步。上文举出的许多事实都是例证。

2) 统治者让步,人民进行中国式斗争(即“零和博弈”),结果有两种:A、统治者被推翻。B、统治者保住了统治,从此“拒腐蚀,永不沾”,再不敢玩火自焚。A只会导致社会倒退,B则至少造成社会冻结。一部近现代史就是证明。

3) 统治者让步,人民积极配合,与统治者“又勾结又斗争”,进行双赢博弈,则社会进步,但这种进步只见于英美与北欧某些国家,从未见于中国。

4) 统治者不让步,人民无作为,结果:社会不会进步。

5) 统治者不让步,人民进行中国式斗争:A、统治者被推翻。B、统治者保住了统治,人民遭到血腥镇压。两者都只会造成社会倒退。

6) 统治者不让步,人民进行英美式斗争,统治者仍不让步,甚至把刘晓波那样的“无敌论”者都抓起来,社会无进步。

至于为何统治者被推翻会造成社会倒退,我已经在电子书《反革命书》中作过详细论证(下载点: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pid=explorer&chrome=true&srcid=0BxRY-rJv6RYUMzgxMGExNzQtYjZkYi00ZWYwLWE3OGYtMmIyZmU2MjNlOTBm&hl=en_US)。

简言之,统治者被本国人民推翻,无非是两种结局:第一种是被人民的自发革命推翻,此时必然出现权力真空,导致全国大乱,以丛林恶性竞争的方式,最终决出个比所有竞争者都狠辣狡诈的大独裁者,其暴政令旧统治相形失色。第二种是被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的革命党推翻,该党在革命成功后顺利填补权力真空,迅速重建社会秩序,避免了长期动乱与随之而来的丛林拼搏。但这种革命党既然能推翻旧统治者,其集权程度与控制人民的能力当然只会远远高于旧政权。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发生,最终结果只会是人民连旧制度下享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以上所说,并不是指统治者被外国军队推翻。如所周知,德国与日本的民主制度就是在旧统治者被推翻之后建立起来的。但那与本国人民革命完全不同,首先,它们都由外国军队占领,避免了权力真空发生,因而不曾出现全国动乱、群雄并起的丛林局面;其次,外国临时统治者是在民主国家长大的,民主生活方式已成本能,不是孙文那种转世洪秀全,其施政又自始至终处于本国政界、舆论界的密切监督之下,因此能真诚实行“训政”,帮助指导占领国百姓建立起自己的民主政府,而日本与德国虽然此前是专制国家,却早已实行了法治,具备了民主政治必须的硬件之一,社会改造的难度要小得多(请参阅拙著电子书《民主刍议》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pid=explorer&chrome=true&srcid=1LL0A99DHRNDjkJ3AWbFp2vMwynqYoaH-KH--GOyd5vXZACZO5d-CYbQUvDLZ&hl=en_US),因此并不属于上述讨论本国人民与统治者的互动。

但烂污国家的隐性文明很难在旦夕间便被清除无遗。因此,即使是这种特殊情形也未必能产生好结果。伊拉克与阿富汗的统治者都是英美联军推翻的,它们也在那儿真心实意地“训政”,然而至今未能训练出合格的民主国家。那位朋友举出的利比亚并无说服力。表面上看,它似乎是人民革命,但谁都知道那并不是什么“人民的选择”,没有北约在政治军事外交经济上的鼎力协助,尤其是若北约不派出空军助战,挽狂澜于既倒,卡扎菲未必会被推翻。即令卡扎菲垮了台,认为该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也未免言之过早,宛如在清帝退位后便预言中国从此走上民主大道一般。1990年,罗马尼亚人民在克格勃的策划下发动了“人民革命”,推翻了齐奥塞斯库的统治,却继续由共党执政,虽然此后该国总算实行了多党宪政,据说已是民主国家。不幸的是,它却在2009年被“透明国际”评为欧盟中最腐败的国家(参见《华尔街杂志》,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25988241065975639.html)。

由上述六种组合结果可知,人民的斗争非但不是社会进步的充分条件,就连必要条件也未必是。人民斗争未必会使得社会进步,因此它不是充分条件;人民不斗争,社会照样可能因统治者的让步而进步,因此它并非必要条件。

但这不是说统治者的让步是造成社会进步的唯一的必要条件,由上论述可知,要实现社会进步,或社会进步不被断送,至少还有一个必要条件:人民不能捣乱。最理想的结果,当然是在统治者愿意让步时,以西方“忠诚的反对派”的斗争方式配合并促进改革;其次便是“无为而无不为”,被动接受政府改革;最糟糕的就是“小人难养”,趁机起来与政府作对,想把旧统治者推倒。不幸的是,一部中国的近现代史,就是“捣乱——专制——再捣乱——再专制——直至形成毛共统治的铜墙铁壁”,那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斩尽杀绝,直至四海鸦雀无声,万民五体投地,既无“斗争派”,亦无改革派,只有“歌功颂德犹恐不及派”,九州黎庶同祷“祝福您老人家万寿无疆”,八亿生灵齐歌“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 真正实现了“天下太平”。而这就是中国过往百年走过的路,也就是谢德林的寓言中那个池塘里被鹭鸶猛吃的青蛙们的归宿。

 

我的“哥白尼革命”(四) 时间: 21 9 2011 06:38

 

(四)我们的平等与他们的平等

前些天看到国内学者秋风先生的《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本区也有转帖,但不全,全文可在在《选举网》上看到),很不以为然。作者认定:

“人,包括中国人,天然地倾向于自由。其次是历史的维度,也即论证,中国人在漫长的历史中,并没有甘于接受非自由的生存状态。因而,对于中国人来说,自由不仅是一种伦理的自然,而且就是一个现实,尽管是一种没有完全实现的现实。由此,自由就在中国人的生命中,中国人不可能拒绝它,也一定可以圆满地实现它。”

因此,据他说,中国自由主义者们的任务,就是“从哲学和伦理学的角度论证”这个假定。“不幸的是,中国的自由主义在这两个方面都没有甚么作为,而只有一堆常识。这也就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另外一个严重缺陷:理论的匮乏。这一点,实际上是过去一百年来中国自由主义的致命缺陷。”据说,就是因为这一致命缺陷,导致如今自由主义思潮一蹶不振。

看了这些高论,我禁不住要怀疑作者根本不是中国人,否则绝不会说什么“自由就在中国人的生命中”,“而且就是一个现实”。任何一个稍知国情民俗的人都该知道,中国人与鬼子最突出的区别,就是国人不像鬼子那样,在食欲与性欲之外尚有强烈的“自由欲”。上文已经指出,“权利”(约等于“自由”吧)这个概念纯属洋货,直到今天绝大部份国人尚无此概念,根本意识不到它的存在,遑论有追求它的欲望。全民的追求就俩东西:金钱与性。

在这点上,朝野高度一致,无论是高知还是文盲,是国家领袖还是农民,半点区别都没有。八、九十年代,国人羡慕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得以勃兴,但那不过是大众误以为自由主义是迅速致富的法宝。当他们发现追求自由的苏东国家反而解体,而严厉压制国民政治自由的“举国体制”却能使国家暴富,以致如今国人可以傲视“老欧洲”甚至美国了,当然就只会迅速抛弃对他们来说毫无实惠、反倒极有可能引来灾难、本来就莫名其妙的洋概念。金钱我所欲也,女人亦我所欲也,自由是什么玩意儿?问我到底要什么?当然是舍自由而取钱与女人!

这才是自由主义在21世纪开始后迅速衰颓的原因:大众宁愿骯脏并快乐着,断不愿干净并清贫着,哪是什么自由主义者只会介绍西方常识,没有进行理论建设造出的恶果!作者似乎连基本的逻辑思维习惯都未建立,这才会看不见那再明显不过的自相矛盾:既然“对于中国人来说,自由不仅是一种伦理的自然,而且就是一个现实,尽管是一种没有完全实现的现实。由此,自由就在中国人的生命中,中国人不可能拒绝它,也一定可以圆满地实现它”,那还有什么必要进行“哲学与伦理学”论证?有谁会去郑重其事地论证食欲和性欲的伟大哲学与伦理学意义,以及它们实现的必然性?难道中国成了今日这个烂污样子,竟然是理论家们失职造成的?而若是自由主义者们当初建立了坚实的理论,党官僚们就不会大规模抢劫全民财富了?时至21世纪,居然还有人相信“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的儿语,真是令人不敢相信。

问题恰在于,中国人别说建立理论,就连消化吸收洋人常识的智力都缺缺。就连那些热情宣讲西洋常识的自由主义者们,也未必真正明白其涵义。我在旧作《中国需要重建常识》中指出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同样是鬼子发明的东西,国人掌握自然科学毫不为难,出类拔萃者还能摘取诺贝尔奖桂冠,可对社会科学显示了惊人的选择性智力障碍,以致所谓高知连西方大老粗都懂的常识都搞勿清爽。没有哪个中学生会弄错“能量”、“功”、“共价键”、“基因”等科学概念,可要找出个不误解“民主”、“法治”、“权利”的大学教授来还真不容易。当真是咄咄怪事。后来小衲与金唢呐网友都说过类似的话,可见这并非我一个人的感觉。

对此,我的解释是,这选择性智力障碍不是生理性或遗传性的,而是文化传统使然——中国文化传统(尤其是毛共党文化传统)的噪音形成了强大的干扰场,使得国人难以理解点滴流入国内的西方政治文化中的关键概念。尤其当这些概念若以旧有词汇表达时,国人就一定只会用老祖宗的方式去理解它,压根儿想不到它们根本不是西方等价物。

“平等”这个词就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毛主义如今甚嚣尘上。它之所以在普通民众中获得越来越强大的感召力,正是因为他们认为今日的社会极不平等,因而无限怀念基本实现了“均贫富”的毛时代。

正因为此,那位朋友的有关批评才会令我无比震惊与懊丧——他应该属于国内第一流的思考者吧,然而他的“平等”观竟然也是毛泽东的“平等”观!连他都这样,其他自由主义者们还怎么去驳倒毛左,又该如何消除毛泽东思想在愚民中的持久影响,使得后代再也不会为了追求那“无处不均匀,无人不保暖”的“大同世界”,再度把山河泡在无边血海里?

恕我言重了。不过,这位朋友若非具有与毛同一或相似的平等观,也就不会说什么:

“中国的社会构建大概太平等了,一切对不平等的认同仅依据成败,故不存在西方那种绝对不平等的贵族制,也就不可能产生对抗绝对君权或神权的势力来。基于人权的平等观形成于启蒙运动,系由绝对不平等之社会权力挤压出来的,中国人如同黑格尔所言处于‘在皇帝面前人人平等’状态,也就无从挤压出近现代基于人权的平等观来。中国之‘停滞不前’并非不平等所致,而是太平等而祸及!”

我以前还真没见到黑格尔这句昏话。我素知那老儿昏聩,却断没想到他会如此昏聩。这么说,毛时代的百姓就更是“处于在伟大领袖面前人人平等的状态了”?传统社会人民毕竟还实行私有制,有贫富之分,而毛时代的人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论职业如何,都是党的奴隶,替党扛长活,由党提供生活资料(在农村连这点都做不到),毫无贫富区别,难道社会公平度不是远远超过传统社会?而毛中国之停滞不前,当然就更是“并非不平等所致,而是太平等而祸及”了?

我知道,那位朋友绝不会同意这结论,然而对我在采访中表述的另一看法:

“中国社会从来不是西式阶级社会而是官僚社会。统治者历来是自我支持的官僚集团,它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任何阶级,其存在与社会经济基础无关。党宣传中的所谓‘农民起义’不是西方的阶级斗争,而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两大暴力敲诈集团(官僚集团vs‘起义农民’)为争夺肥羊的生死大搏斗,只能周期性毁灭文明成果。中国的所谓‘转型’,在于将官僚社会改造为西式阶级社会。但从满清到现在,官僚社会的特点反而极大地强化了,这是因为革命是高效制造权力集团的手段。以往接二连三的革命,最终造出了一个权力空前、毫无制约、无法推翻、无法改造的官僚集团,这是前人蠢动留给后人的难题。”

他却表示完全同意。可中国既然是官僚社会,哪还有什么平等可言?官府不过是典章化、体制化的土匪,而“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则是指望“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未遂或未来的官府,在土匪与肥羊之间能有平等么?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谴责了当时流行的大规模奴隶买卖,认定中国是奴隶最多的国家,莫非那就是“太平等”的表现?据我所知,直到民初,大规模奴隶买卖仍在内地进行(我某位亲戚家就有多名女奴,都是在奴隶集市上买来的)。传统中国与西方经典奴隶社会的区别,只在于中国只有家务奴隶(亦即大众耳熟能详的“僮仆丫鬟”),没有所谓“生产奴隶”。即使是佃户长工,也都是自由身,因而不被社会学家定性为奴隶社会而已。尽管如此,看过《红楼梦》的人都该知道贾府中那无比森严的尊卑等级。甭说主子与奴才之间的鸿沟无从逾越,就连丫环内部也是等级森严。看看晴雯、麝月等高级丫鬟如何收拾“眼大心空”、一门心思往上爬的小红,便足可窥见此中消息了。敢情那也是“太平等”的表现?

事实上,中国社会之所以一直无法实现平等,乃是国人从来不知道可实现的平等的内容是什么,而是如那位朋友一样,误把“彼可取而代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贵贱,均贫富”、“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等等当成了“平等”。直到民初,先总统袁公宣传的“民权思想”仍然只是“大总统人人可做”,而我已在旧作中指出了,这一肤浅“民权”思想的普及,恰是洪宪帝制功败垂成、民国迅速崩解、野心家们群起逐鹿的心理原因。

国人不知道,“平等”的内容应该是而且只能是“权利”,它不过是后者的派生概念。《独立宣言》开宗明义就把这点这讲得清清楚楚:

“我们认定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造物,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就是平等的内容,也是除了空气以外,人类唯一可以获得同等份额的东西。如果要追求人人拥有同等财富,那就只能如毛泽东那样,由一个权力集团将全部权力与资源都垄断起来,彻底剥夺人民的一切权利与私有财产,捏住全民的食道,由该集团发给同等生活资料,使百姓沦为该集团饲养的奴隶,从根本上杜绝贫富分化的可能。若不这样做,则哪怕把公民的财产全没收了,让所有的人都从零开始,只要公民还拥有发财致富的权利,因为大众在才能、意志、性格、心理素质、体力等天赋和机遇上的天然不平等,则不出十年又要出现贫富分化。因此,不能不承认,彻底剥夺公民权利,使全民化为无产阶级,禁止任何人发财,确实是实行中式平等的必要条件。从这个角度看,毛泽东当然是中国的大英雄,因为他为国人首次实现了他们心目中的“平等”,虽然那是老毛子教给他的。

从表面收入来看,这当然非常均匀,可惜那恰是最恐怖、最极端、最畸形的不平等。即使毛泽东不在奴隶内部更层层划分“红五类、红外围、黑七类”等无比严苛的等级,不实行政治歧视与虐待,让所有的奴隶都拥有同等地位,而且党官僚自毛以下个个是“拒腐蚀永不沾”的圣贤,权利的剥夺者与被剥夺者之间也绝无平等可言。何况这种社会达到了权力分布不平等的极致。它将所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控制权集中在一小撮人手上,却又消除了人民对官府的一切束缚制约,官员们不去把那巨大权力化为财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只怕是活佛也抵抗不了那巨大的诱惑。于是这种社会一旦腐败起来,其速率当然只会为旧式专制社会瞠乎其后。

如今怀毛诋邓者只知谴责后毛时代党官僚的贪污,却看不见正是毛本人为他们搭起了通向天堂的金桥——若不是当初毛共把所有的资源与财产都抢到手里,扫荡了一切民间社会与体制外权威,造出了拥有空前权力的官僚集团,垄断了一切政治、经济、文化权力,党官僚又怎么可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排山倒海之力,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化公为私?别的不说,若是当年留下了私有制,那后来的贪官也就没有什么无主财产可抢,只能如前段爆出来的英国贪官一样,小打小闹小儿科,把装修住宅的帐单也拿去报销,绝无可能如敝厂当年的书记一样,利用朱镕基的所谓“改制”,在一夜之间就把价值上亿的国企搂进荷包。

由此可见,离开权利无平等可言。舍权利而求平等,乃是中国人特有的缘木求鱼。这道理其实很简单——最大的不平等是权贵利用权力进行的弱肉强食,而公民的权利则是制约权力的利器,因而也就是保障自己不受权贵迫害侵夺的自卫法宝。而中国社会最突出的特点,我已经在旧作中说过了,就是举国无一人有权利,处于权势阶梯上一级的人可以对下一级为所欲为。官员对百姓如此,皇帝对大臣也同样如此。除了皇帝一人是安全的,谁都无法保证自己明天不身首异处,遑论抵御上级的凌辱敲诈。位高权重至曾国藩,仍然不能不为“杀身赤族之祸”栗栗危惧,而况小民乎?

遗憾的是,那位朋友看不到公民毫无权利的国家只能是丛林国家,了无平等可言,却看到了科举制度造成的权势极有限的流动,以及欧洲封建社会(不是中国传统社会,两者截然不同)实行的严格等级制度,就此认定古代中国比中世纪欧洲更平等。其实两者的区别在于,中国实行的是“有限流动的无限不平等”,而中世纪欧洲是“契约固定的有限不平等”。欧洲封建社会并不是中国那种毫无权利的社会。虽然国王与领主、领主与农奴之间无平等可言,但两者之间都是契约关系,都有契约载明的权利与责任,只是双方权利不均等而已。

正是因为欧洲封建社会有“权利”这个至为重要的观念,后来的民主社会也才有了发生与发展的基础。国际学界公认,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的制定,是民主制度发展的里程碑。其实它只不过规定英国国王放弃某些权利,同意尊重某些法律程序,其意愿必须遵守法律而已。然而没有这个如今看来是微不足道的社会契约,洛克也就不会在17世纪推出“法律权利”、“天然权利”等一系列重要概念,以及所有的人生而平等、具有同等天然权利的“社会契约论”(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同名而实质不同。卢论其实是对洛论的反动,其“强迫人民自由”的谬说为后世极权理论开了滥觞)。前引《独立宣言》上的那些话,其实是杰弗逊抄袭洛克的。

明乎此,则立刻可以看出上引“基于人权的平等观……系由绝对不平等之社会权力挤压出来的,中国人如同黑格尔所言处于‘在皇帝面前人人平等’状态,也就无从挤压出近现代基于人权的平等观来”云云,错的实在离谱。哪怕是在中世纪欧洲,国王也从未享受过中国皇帝那种“绝对不平等之社会权力”,而封建领主与农奴之间的关系也绝不是中国官民关系可以比拟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权力虽然是固定的,但有法律的约束,而后者的权力虽可有限流动,却是毫无制约的。论“权力挤压”的程度,又有哪个国家能与中国比?众所周知,中国百姓但能有一口饭吃,无论官府怎么糟践都会苟活下去,然而世界史上还有哪个国家的“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比中国更频繁?莫非中国专出喜欢造反的暴徒?要么是欧洲尽出低眉顺眼任人作践的奴才?要不欧洲受了那么严重的“挤压”,为何没有中国那么多的“农民起义”涅?其实只要看看孟德斯鸠在《法意》中对君主制与专制制度的工作机制的介绍就够了。欧洲中世纪实行的是以荣誉为运行原则的君主制,与东方实行的恐怖统治完全是两回事。

这些不过是题外话,我想说的还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必须首先弄明白两种平等观的本质区别,认识到中式平等观完全是一种违反人性的空想主义,因而非但永远无法实现,而且追求它的努力只会“走向反面”,造出一个更加不平等的恐怖世界来。不领悟这些起码常识,自由主义者们就无法去为百姓疗愚启蒙,从根本上消除毛泽东那些愚昧无知的说教对愚民巨大的而且或许是永恒的煽惑力。

 

 

我的“哥白尼革命”(五) 时间: 22 9 2011 05:06  


(五)现代专制国家共同面临的生存危机

在采访中,我列举的自己另一个原创性发现是:

“东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在于基本假设不一样,中国社会构建的基本假定是两个:‘人生而不平等’与‘人欲可灭’,恰与西方相反。中国社会的持久动荡,就是这两个认定被西方价值观冲毁造成的,社会因此失去了‘自稳软件’,这就是今日中国何以堕落为只能靠暴力镇压维稳的警察国家。”

那位朋友却完全误读了这段话。他的驳斥已拷贝在本文第二节中,小结于下:

1) 平等观念的产生,在西方也不过是近两百年来的事,不能认为平等是西方文明的基本假设。

这批评极为正确。我本人就在旧作中指出过,“平等”观念是人类特有的智力活动产物。看一眼灵长类动物就知道,不平等才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惟其如此,它只能在一小撮先知先觉中产生,先扩散到一国,再逐渐扩散到欧美,最后扩散到全人类。它完全是少数天才的主观发明,不是什么“客观规律”。准确地说,现代平等观念最初是洛克于1689年(?)提出来的,此前西方并无如此明确的平等观念。因此,我那说法不够准确,应该修正为“恰与近现代西方的主流价值体系相反”。

中国文明的第二个基本假设也是这样,“人欲可灭”当初也非中国专利,而是为全人类共享。我在旧作中也谈过这问题,指出中世纪欧洲也曾奉行禁欲主义,而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创造出超过过去千百年积累下来的财富,靠的一是将公民发财致富的权利从封建权力的压制下解放出来,二是文艺复兴运动解放了人欲。

但我那命题是在《文明真空与未来中国的潜在危机》中正式表述的,而该文谈的完全是近现代西方文明对东土的冲击。相信读者不至发生误会。因此,尽管此文收在明镜出版社即将出版的《华夏文明解剖》中,而我收到那位朋友的信在该书定稿之前,我仍未据此作出相应改动。

即将出版的《华夏文明解剖》封面

2) 认为“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动荡史,跟‘西方价值观’毫无牵扯”。“社会的持久动荡乃中国传统,中国根本没有什么‘自稳软件’,只有‘持久动荡’软件”。

我认为此说不够尊重历史。稍知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秦朝之后,古代中国历来实行“霸、王道杂之”,亦即“礼治”为主,“法治”为辅,前者就是以儒教为百姓洗脑(所谓“教化”),后者则是大刑伺候。在儒家心目中,后者乃是下乘,用孔子的话来说便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理想社会是“为政焉用杀?子欲善, 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这一套再加上道释两家的协同作用,便形成了传统社会的自稳软件。必须承认,孔子的“德治”当然是空想主义,现实是“为政必用杀”,所有政权都免不了。但传统皇朝维持统治,靠的主要还是洗脑神功,镇压硬件绝对只起到辅助作用。一个皇朝动不动就能维持几百年(顺便说一下,那位朋友所引葛剑雄先生所谓“中国的真正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十一年”,个人觉得是无视主体事实的偏激立论)。如果全靠镇压,这种奇迹根本就不会出现。要明白这一点,只需做个假想实验就够了;假设今日中国仍然处在官方无法垄断暴力的冷兵器时代,中共统治还能不能维持上一年。

我指出这维稳软件的存在以及它的莫大威力,不过是中性事实陈述,并无什么褒贬之意,谈不上“沿着义和拳式思维逻辑去美化中国历史”。而那位朋友认定人治社会不能稳定,只有法治社会才有可能,窃以为不但无视历史事实,而且看不到精神权威对稳定社会的作用要远远高于世俗权威。若此论能成立,则西藏和其他佛国过去也没有稳定可言了。

3)以为我说的“中国社会的持久动荡,就是这两个认定被西方价值观冲毁造成的,社会因此失去了‘自稳软件’,这就是今日中国何以堕落为只能靠暴力镇压维稳的警察国家”,是对传统生活方式的缅怀,对西方的指责,因而认为:“‘只能靠暴力镇压维稳的警察国家’对于中国来说是进步而非‘堕落’!”

其实我只是试图以一种中性求实的态度,客观剖析历史现象与国情民俗,并不是满怀激情地声讨什么,褒扬什么,通篇主要是事实陈述,并没有作什么基于价值判断的道德批判。我那段话的意思,在《芦文指要》与《文明真空》诸旧作中已经作了充分阐述,无非是指出今非昔比,过去中国可以搞两千年的专制,而现代专制制度却面临着古代帝王从未遇到过、且至今无法解决的难题,因而难乎为继,出现了严重的生存危机,准确说来,也就是方今之世再也无法建立“可持续存在的专制制度”。

这危机之所以发生,就是传统社会那套维稳软件再不灵了。其所以如此,乃是西方“人生而平等”的信条和平消解了专制国家的立国基础;而“人欲即天理”的信条和平消解了传统社会“安贫乐道、知足常乐”的自我约束;西方传入的科学常识更将“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因果报应”等迷信冲毁无遗,于是维系了两千年专制王朝的纲纪伦常便在旦夕间纷纷断裂,国民心目中普遍出现了巨大的信仰真空与思想混乱,而既有镇压硬件又不足以维持原有体制,当然社会秩序就要崩溃。

这种思想混乱之所以持续至今,是因为国人没有足够智力迅速领会传入的先进文明观念的要旨,却只会按既有套路去穿凿之,于是反倒火上加油,加剧了思想混乱乃至社会动荡。

前文所说的中式平等观趁机跑出来,鱼目混珠,制造动乱就是最好的例子。我那位朋友说的其实也不错,“平等”从来是中国人两千年来的诉求。但他没有注意到,那其实只存在于所谓“隐性文明”中,并不为官方意识形态认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贵贱、均贫富”、“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等等,从来是所谓“农民起义”的口号或是游民文化经典中的话语。它虽然在草根“江湖”中有相当市场,却不为显性文明所容。相反,孔教作为官方不遗余力提倡的事实国教,强调的从来是既有的上下尊卑等级不容打破。读书人作为左右民间社会的精英阶层,对这套天经地义从来笃信不疑。而就是这批人构成了维系专制统治的社会脊梁。

因此,在传统社会,除非是王朝末年,种种迹象显示皇上已经失去了上天的垂青,“天命”已经转移到民间某个 “真命天子”上,就绝不会出现读书人大规模投奔造反土匪的事。黄巢、洪秀全都是伪劣假冒的读书人,连起码的学衔都考不上,绝对是社会边缘人。即使是在乱世投靠强人的读书人,信奉的仍然是显性文明那套认定“人生而不平等是天理大义”的政治理论,对“主公”严守“君臣之份”,诸葛亮、刘基等人就是典范。他们要建立的并不是一个新社会,而是奉行一个旧价值体系的新皇朝。

但西学东渐后,情况就完全变了。我大清在被鬼子反复痛打之后,终于不得不接纳西洋文明的重要观念,正是李鸿章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权观再不被官方压制了,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骎骎乎有变成显性价值观模样。有史以来第一次,读书人中出现了为“平等”与“解放”献身的志士,这可绝对是西方文明冲击下出现的新事物——过去咱们只有为忠于君王不惜颈血洒地、甚至被灭十族的志士。可惜这“平等”与“解放“并非正宗西洋货,却是上文说过的土杂。“舍权利而求平等”的最终结果,便是造出了不但与西洋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而且比传统皇朝更黑暗野蛮万倍的奴隶社会,这在中国还从未有过。这就是外来文明与本土隐性文明杂交产生的畸胎。

尽管隐性本土文明比外来显性文明更强大,两者的纠结与缠斗让百姓吃够了苦头。然而外来文明给统治者带来的麻烦要远远大于对草民的冲击。要看出这点毫不为难,只需假想毛泽东生在鬼子进村之前即可。若是那样,则他根本也就用不着搞文化大革命,为搞掉刘少奇不惜发动全民,把国家投入长达十年的动乱,也用不着把林彪整死,因为压根儿也就不存在挑选血亲之外的“接班人”的问题。若是没有西方文明的影响,则今日中国必定生活在毛新宇的统治下。白痴皇帝过去有的是,晋惠帝就是广为人知的例子。可毛泽东饶是再精通龟孙子兵法,也没本事再搞家天下。

西洋文明的威力还不仅此,因为“人生而平等”对人民更有感召力,且新时代的百姓再也不相信“天命论”,统治者便被逼得不得不效法鬼子,装模作样搞“宪政”,甚至被迫将“普世价值观”写入宪法总纲,被迫声称“主权在民”,从过去的“奉天承运”改为“奉民承命”,冒充“人民政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并装模作样地写明了一系列公民权利,甚至不得不搞假选举,却在实践中处处践踏这些虚伪声称。这种伪善彻骨的政权,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连清廷在《钦定宪法大纲》中坦然宣告“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大权归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诚实与勇气都没有,因而成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言行彻底背反的僭主,彻底丧失了统治的道义资格以及最起码的合法性。

正因为此,新时代的专制君主们再也无法像老前辈那样,光靠精神权威便能垂拱而治,只能以“党天下”去代替“家天下”,也就是用从苏联学来的“枪杆子”+“笔杆子”+ 组织控制来维持统治,在后毛时代更辅之以金钱收买。这不但反映了新时代独裁者们的无奈,相对于传统社会也是一种堕落:后者维持统治主要靠的还是精神权威,靠的是官吏与士绅们的赤忱效忠,而现代君王们就连个能自圆其说的“天理大义”“纲纪伦常”都拿不出来,只能靠恐吓与收买,完全沦落成了赤裸裸的劣等黑社会,连头领座次都没有个天降石碣代为排定,只能靠丛林恶性竞争决出。在传统社会中,尽管子民的人权毫无保障,好歹百姓并没有被编入无孔不入的组织网络中,受到党组织无微不至的全面人身控制,自由度相对来说要比现代极权社会高得多。

这其实是全世界一切专制国家面临的共同困境,并不独中国为然。现代专制国家之所以还能存在下去,主要是西洋传来的新式武器极大地加强了统治者的镇压硬件,使得暴力再无可能为朝野共享,却为朝廷垄断,因而使得人民处于劣势。中国与其他烂污国家的区别,仅在于它从苏联学来了威力强大的军民控制术,因此远比那些烂污国家稳定。但即使如此,因为缺乏社会维稳软件,要它像过去那些皇朝一样维持上两三百年,其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这当然不是说前途一片光明,“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人类终将实现“民主大同”。我这个悲观主义者的感觉是,烂污隐性文明的积淀很难在旦夕内清除。因此,烂污国家们普遍面临的困境,是专制没法延续下去,民主又没本事建立起来。因此,第三世界烂污国家最可能的前途,还是像巴基斯坦那样,出现民主与专制政权“轮流坐庄”的怪诞局面:因为法治从来不是那些国家的生活方式,缺乏法治硬件依托的民主政权建立,必然引来“群暴”,导致治安混乱,令大众倒足了胃口,于是某个军界强人便应运而起,“以独暴易群暴”,恢复社会治安。该独裁者大权在握后便贪污腐败,最终令大众忍无可忍,起来将其推翻,再度建立新的民主政府,再度“以群暴易独暴”,进入下一个单摆振荡周期。这在我看来,就是那些发生了“茉莉花革命”、“颜色革命”国家最可能的归宿。

我的“哥白尼革命”(六)时间: 24 9 2011 02:44

四、近现代史上中国发生的“逆转型”


这段文字本来是想写在《辛亥国难百周年祭》的系列文章中的。今年是辛亥“百年大庆”,我本来不想写什么文字,是以朋友代胡佛研究所来约稿,都被我婉言谢绝了。后来BBC中文网编辑约我写篇一千字的短文,我觉得那不过是一挥而就的事,便同意了。殊不料该文刊出后,受到“民族英雄”与“民主英雄”两大阵营的猛烈炮轰,反倒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因此动念写出该系列,拟在网上免费推出(真是上不得台盘,人家给钱我不写,挨了骂后反倒愿白写了)。原准备赶在“双十节”前推出,只是我再没有当年的精力、体力与脑力了,至今未能写出一个字。再过几天我就要去度假了,很明显再无可能按原计划及时推出,只好在此文中草草说一下吧,好在并非离题万里。

我在旧作中反复强调指出,所谓“现代化”,就是“西化”,离开西方模式更无“现代”模式,所谓“现代化”这种说法不过是落后民族为了安慰自己发明出来的自欺欺人之谈。如果说孙白痴中山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真的存在,那“潮流”也就是“全世界欧化”(更准确地说是英美化)。

读过《文明真空》的读者应能明白,这“潮流”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相较地球上其他文明而言,以英美文明为核心的西方文明在功利上更强大,美学上更优秀,因而势必扫荡其他文明,改变地球村中其他部落的住户的生活方式。

前已指出,在长达两千年的时段里,中国传统生活方式一直是本民族的最适生活方式,然而在近现代却难以为继。这完全是因为鬼子“主权在民”的说道对民众具有无可抵御的感召力,因而在道义上获得了无坚不摧的侵略性,不但令昔日至高无上的帝王权威刹那间蒸发得无影无踪,也使得维系传统社会的“天理大义”变得一钱不值,让专制“理论家”们永失“话语霸权”。 过去“乾纲独断”乃是对雄才大略的英主的颂词,如今却没有哪个独裁者敢承认自己是独裁者。就连中国历史上最藐视民意的独夫毛泽东,也不能不在“独裁”前面加上个“人民民主”的定语,足见西洋话语威力之大。

如今我党抵御这“世界潮流”的最后一招,也就只有“文化民族主义”了,其实也就是所谓“后现代自由主义者”的“文化平等”那一套。他们偷换概念,把西洋先进价值观的软性入侵,说成是类似18、19世纪英法帝国主义攻城掠地的武装侵略,在愚民的虚荣心上狠下功夫,以激起同仇敌忾之心。客观说来,这套障眼法是否有效,倒是对个体智力的最佳测定方式。XX网友(为避免被老恶霸再度封名,只好在该同志脸上打叉叉了)与智力难民营的蠢妪李江琳就最好这一口,证明了该检验之准确性——如所周知,他们最显著的网络存在特点,便是头壳里什么都没有,但见一团乱麻。

“文化民族主义”得以售其奸,使得“帝国主义话语侵略”无法奏效,为中国以及其他烂污国家的前景增添了难以预知的变数,使得这些国家处于持续动荡中,靠的全是烂污国家的隐性文明的顽强生存力与抵抗力。先进文明可以轻易扫荡这些国家的显性文明,却无法使愚民迅速摆脱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与反应定式。不仅如此,当这些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显性文明被摧毁后,烂污隐性文明反倒大规模地翻了上来,成了主流话语,哺育出一种兼具东西方之恶、却毫无各自的善的恶性怪胎。借用敬爱的林副的话:“我们党几十年来的历史,就是这么一个历史。”

在不同程度上,这历史为所有烂污野蛮国家共享。我在《野蛮的俄罗斯》中指出:

“(发生在俄国的)外来先进文明与本土生活方式的冲突……表现出了与其他后进国家尤其是中国的许多相似性,其持续的社会动乱乃是‘西化不遂’引出来的:先知先觉们察觉到了本土生活方式的野蛮与原始,试图从西方引入先进的生活方式来取代它,而这努力引来了旧有的落后野蛮传统的强烈抵抗。俄国表现出来的这种‘西化引起的持续社会痉挛’,在落后国家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有日本是独一无二的例外。迟至今日,俄国和中国都还处在这种痉挛之中,似乎还看不到它的终结。”

中国的特点,只在于国人特别愚昧,专干南辕北辙的事。本来,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该看出:中国人在近现代的任务,就是按西方模式改建国家,完成对外对内两个社会转型:对外是将country改造为nation,亦即将古老的“天朝”改造为西式民族国家,以抵御列强侵略,挫败日俄两大烂污帝国主义的领土野心,对内则是将官僚社会改造为西式阶级社会,走上资本主义的康庄大道,迅速实现“自强”。

经过60年的蠢动后,晚清总算走上了这条正道,却被以龟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乱党腰斩了。龟孙的名言是“以革命止瓜分”,亦即以制造内乱的手段去抵御外侮,或曰“攘外必先乱内”,他也果然达到了目的。本来晚清一度短暂“撅起”,在西藏和蒙古的“改土归流”新政都取得了极大成功,虽然引起了大英与老毛子恐慌,但两家都找不到干涉借口,只能坐视一个具有初步国防能力与现代主权的民族国家成型。不料武昌城头一声炮响,中国轰然自爆,外蒙与西藏立即脱离出去,新疆与东北也一度几乎不保,瓜分从隐忧剧变为现实,“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完成了八国联军连想都不敢想的伟业。对内,革命制造出了一个更强大的权力集团,却推倒了唯一可以遏制它的皇帝。孙白痴还专提不开的那把壶,特地提出“节制资本”的方针,“要搞社会主义,不要搞资本主义”,国民政府因而获得了北洋政府根本不敢梦想的操控国民经济的权力,极大地强化了中国固有的官僚社会特色。

“解放”后就更不用说了。不管龟孙怎样浑,国民政府对外毕竟继承了晚清以及民初政府的民族主义外交思想,对内也没有以暴力废除私有制,以“国家”消灭“社会”,由政府强抢霸占全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彻底剥夺公民的一切权利。毛泽东却以土杂版的“国际主义”取代西式民族主义,发扬“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的天朝传统,裂土封疆,对一切邻国跪送领土、资源与金钱,对内则不但彻底消灭了资本主义萌芽,更消灭了一切阶级,使得所有百姓都变成官僚集团的奴隶,造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官僚社会的珠穆朗玛峰。

这里再解释一下“官僚社会”的意思:所谓官僚社会,乃是一种特殊的等级社会。我已在旧作中解释过“阶级社会”与“等级社会”区别,所谓“阶级”(social class),按西方政治学的一般理解,是根据财富、地位与权力的拥有量来划分的社会集团,通常分为上、中、下三个阶级(upper class, middle class and lower class)。马克思则结合了生产方式与生产资料所有权两个标准来划分阶级。在共党实际操作中,阶级的划分其实按职业、财富占有量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综合标准进行。

从西方通用的阶级划分标准就能看出来,阶级社会不可能是平等社会,不同阶级占有的财富、地位与权力份额都不同。但在健康的阶级社会中,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该享有同等权利。社会严格实行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严禁上层阶级动用权力去侵犯或压制弱势集团的权利,剥夺他们的发展机会。民主社会特别讲究的权力制约,主要就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官府权力,防止后者侵犯前者,从而造出权利不平等的社会病态。这设计是对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有力补救措施——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确保了财富、地位、权力的不均等处于一种流动状态,避免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被固定下来,使得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有跻身社会上层的可能。在我看来,因为人性的不完美,人类可实现的社会公平也就只能是这个样子了。要做到各阶级的财富、地位与权力都均等是毫无可能的。

等级社会则完全不同,它是靠全部或部份地剥夺一部份社会成员的权利形成的。所谓社会等级,就是具有不同权利的社会集团。在这种社会中,社会财富、地位、权力等等全按等级严格分配。这种权利上的不平等基本是固定不变的。毛时代过来的大陆人都该明白这个意思:中国的城乡居民就分别处于不同的等级。城市居民有权在城市里居住,享有城市提供的一切物质文化生活便利,而农村居民天生就是下等人,除了极少数幸运儿可以靠参军(还必须提干)或上大学逃出地狱外,世世代代只有向黄土地奋勇刨食的权利,绝无移居城市、享受定量粮供应的基本权利。将这种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空前不平等的烂制度,看成是实现了平等的天堂,只说明中国愚民之蠢,远远超出了诗人最狂野的想象。

官僚社会则是等级社会中比较烂污的一种。它的特点是,社会由一个把持了巨大权力的官僚集团统治,该集团不但能利用权力去聚敛财富(所谓“剥削”),而且能用它去“合法伤害”下一个等级的人(所谓“压迫”)。无论是平民对官府,还是官僚集团内部下一级对上一级,都对这种自上而下进行的压迫与剥削毫无自卫权利,只能俯首帖耳听任宰割,许多时候连身家性命能否保全都是问题。

传统中国社会就是这种烂污社会。正因为此,传统文化中才会留下那么多教人如何远祸全身、明哲保身的格言警句。直至今天,中国家长的首要职责,还是向子女传授可以是生死攸关的 “社会经验”。这些宝贵经验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千万不要得罪上级!”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献媚,就贿赂,就干裙带主义。

稍知西方社会发展史的人都该看出来,这种官僚社会与西方的阶级社会完全是两回事,用马克思那套阶级理论去分析更是把牛逼扯到马胯上。所谓“地主阶级”根本也就不是什么“统治阶级”。如果没有功名,不跻身官僚集团,他们反而是官府的主要敲诈对象——连白痴都该知道,杨白劳家里是抢不到白花花的银子的,只怕连上坟的钱纸都找不到一张,而喜儿因为从小吃糠咽菜,发育不良,呆头呆脑,面有菜色,又就被强体力劳动毁了身材,即使卖进黄府去,也只能做傻大姐一类的粗使丫头,连小红的位置都爬不到,绝无可能引动黄世仁的春心。因此,和珅贪污的那许多银两,只可能来自“富而不贵”的土老儿。商人与“地主阶级”才是被官府压迫剥削宰割的肥羊。余生也早,只听老前辈说过官府(即辛亥制造出来的革命军阀)如何敲诈富人,从未听说过地主有什么本事去穷骨头里榨油,遑论去欺凌毛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讴歌的哥老会“革命先锋”。

因此,客观说来,那种社会只有两大等级:官僚集团(含乡宦、有功名的乡绅[举人、捐贡等]、胥吏等)与平民。所谓“阶级”用梁漱溟的“职业分途”说似更贴近真实。毛泽东自己就曾在大革命时期承认: “一般地说中国社会分化还没有达到能够进行这种斗争(芦按:指开展农村阶级斗争)的程度。” (注)这话说得相当客观,只是不够全面:所谓“没有足够分化”,指的只是平民等级内部的地位与财富差别不是很大,但官僚集团与平民之间的差别则极度悬殊。后世所谓“阶级斗争”,说的其实是官僚集团与平民两大等级之间的斗争。其与西方“阶级斗争”的区别,在于平民从来不知道为整个等级争权利,大部份良民只知逆来顺受,小部份游民则盼望“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仿效官府结成体系外的暴力敲诈集团。

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引入,从晚清开始,中国毕竟出现向西式阶级社会转化的趋势。尽管辛亥革命与国民革命制造出了更强大的新官僚集团,社会上毕竟还是出现了许多传统社会没有的阶级:资产阶级、自由职业者、白领阶级与蓝领阶级,等等。因此,虽然走了一段弯路,假以足够时日,各阶级的蓬勃发展终将压倒官僚集团,完成社会的西式转型。

这个趋势却被毛共腰斩了。毛泽东不但制造出了一个官僚集团的珠穆朗玛峰,更造出了一个毫无阶级区别、只有等级不同的新社会。它由三大等级组成;党官僚集团、平民与非人类的“阶级敌人”。全体平民,无论职业如何,都沦为奴隶,哪怕是按马克思的阶级划分理论来看也是这样:举国无一人拥有生产资料,就连不用于营利的私产都被剥夺罄尽,全民彻底失去了独立谋生手段,只能“一生交给党安排”,悉数化为必须由党饲养的会说话的工具,说的还只能是党的话,否则立即跌入享受非人类待遇的地狱。

这种“平等”社会最突出的特点,是在铲除了阶级分化造成的贫富区别的同时,实行了极限程度的权利的不平等。毛共不但彻底剥夺了公民的政治与经济权利,就连人民祖祖辈辈从未丧失过的迁徙居住权利都要剥夺。残存的公民权利则严格按等级分配,知情权就是如此,党要你知道什么,你就只能知道什么,不到那个等级,你就连国际国内时事都不得与闻。党创造出来的无比严苛繁复的社会等级,不但在中国历史上从无先例,有的甚至在苏联东欧国家也见所未见:不但“人民内部”分为城乡两大等级,两大等级内部又有极为复杂的等级划分(例如光是中农就被分为上中下三级),就连“阶级敌人”都要细分为七类,以便党按其级别确定暴力迫害的烈度!

此乃人类的堕落极限,再也无法想象有哪种社会比它更黑暗,更反动,更野蛮了。中国人把自己折腾到这种猪狗不如的地步,难道全是老毛子犯的罪?难道为国共两党以及今日的“民运”人士共同供奉的卖国父龟孙中山可以辞其咎?难道不是中国人民在志士们的领导下,七斗八斗斗出来的,而是反革命奴才们跪求恩赐求来的?毛泽东在世时,方励之和他老婆在干什么?为何不挺身而出,号召诸位好汉拍案而起,去七斗八斗,把那历史上最黑暗、最血腥、最残暴、最野蛮、最反动的制度斗倒,却要等老邓恩赐了一点权利后才突然勇敢起来涅?请问诸位89年的斗争又斗出了什么胜利果实?六四以后,《人民被日报•海外版》读来恍如文革出版物。诸位那时在干什么啊?为何不留在国内坚持苦斗,却要在脚上捆上神行太保戴宗的甲马,去丹田里提一口气,长安街上的硝烟未散就跑到了洛杉矶?如果老邓不去作南巡讲话,将经济权利进一步恩赐给百姓,那么今日中国岂不是还得在陈云的“鸟笼”里折腾,人民又怎么可能享受今日之“免于匮乏的自由”?莫非老邓那个力挽狂澜之举,也是诸位七斗八斗斗出来的?

注解:《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摘录)》,不早于1924年2月1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470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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