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方励之轻狂死了

作者:light12  于 2012-4-8 12:0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100评论

时间: 4 07 2012 20:54  
作者: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海纳百川

这题目是从老马那儿学来的,而老马又是从曹长青那儿学来的。当年卖国老贼张学良谢世,曹长青写了篇《张学良糊涂死了》。老马学会了这一招,在他家王若望王大叔谢世时,写了篇《王若望糊涂死了》。

我当时看见那文章,暴跳如雷,血压升高手冰凉,立即上帖抨击,骂老马连起码的中国人的道德伦理都不讲。看好戏、老格等人立即附和,发动了网上暴民运动。老丁甚至激越到要求网站把他的文集撤掉,说他耻于将自己的名字与马悲鸣共列在文集作者名单上。

此话一出,从未写过像样文章的老格也出来效法,要网站撤去他的文集。看好戏等人则趁机起哄,要网站撤了马悲鸣的文集。我一看又大怒,反过来捍卫马悲鸣的言论自由,说若是网站屈从暴民要求撤了马的文集,那我立即要求撤去自己的文集。闹了半天,自然是不了了之。

有趣的是老马的反应。论坛里闹成了一锅粥,这小子浑若无事人,好像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非但不以老丁的要求为忤,甚至还一本正经地给网站提了个建议,说既然老丁耻于与他的名字同列,那网站可以将文集作者名单分为两页,把他的名字单独列在另外一页上,即可解决这棘手问题,云云,让我看了那帖子又好气又好笑,不能不佩服他的脸皮。

此后每逢死人,老马就要出来“鞭尸”,每次我都要和他大闹一场。最严重的那次是刘宾雁老辞世。老马造谣诽谤,指刘老为贪污犯,又出来冒充遗属给葬礼“挑错”,骂刘老为“大僵尸”。那次我真是气坏了,准备跟马悲鸣打官司,通过朋友找到遗属,鼓励他们出头起诉马悲鸣,自己则愿意承担一切诉讼费用。但人家不想跟小人计较,于是我只能含恨而罢。

没成想今日我也来写这种丧德文章,这是因为老芦从来实话实说,见到方老仙逝的噩耗,我能想起来方老给我的唯一印象,似乎就只有“轻狂”二字,也只有这两字似乎才能准确地概括作为政治家的方老的一生。反正在我眼中,方励之是继康有为之后的第二个轻狂祸国的读书人典范。

据维基百科,方励之先生堪称早慧,早在12岁时就加入了中共外围组织,1955年加入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早了敬爱的胡锦涛总书记9年,按今日标准,绝对是老革命了。方的经历其实与朱镕基很相似,两人都是又红又专的知识分子干部,都是“被党错打的孩子”,都在“拨乱反正”后被党委以重任。只是方比朱乖觉得多,57年挨的那巴掌比朱挨的轻多了。此外,他最为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岁月,还是80年代。

那阵子刚刚“拨乱反正”不久,中国的科研完全是一张白纸,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无论是科技界还是教育界,大家都刚刚从几十年酣畅淋漓的“与人奋斗”的其乐无穷中醒过来,谁都不知道科研是怎么回事,只知道科学家们乃是天上的神灵。这是因为当时党决定开动宣传机器为科学家们造势,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轰动全国,陈景润成了新时代的雷锋。在此大气候下,方励之驾着祥云,以“大科学家”的身份降临人间,为大众介绍什么是“大爆炸宇宙学”,顿时便把芸芸众生迷得晕晕乎乎的,都以为他是爱因斯坦转世。

光是充当学术泰斗也倒罢了,方还有着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的顽固情结(用当时的时髦话语来说便是“知识分子干预社会,干预生活”),忍不住要出来当国师爷。他俨然成了全国知识分子的精神领袖,隔三差五在报上发表指示,不是“中国应该解散”,就是“北欧模式值得注意”,“知识分子应该入党去改造中共”,等等,等等,那些惊世骇俗的大胆言论,更是唬得青年学子们一怔一怔的,立即就成了青年们的偶像。

说来可笑:我党开动宣传机器传布科学教,将科学家们捧为新时代的神祗,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将方励之这种原来“又红又专”的党员知识分子任命为科技大副校长,造出了这个“科学神”。没成想这个中共造出来的神一旦成了气候,立即就尾大不掉,背恩反噬,成了我党的headache。

奠定了方国师的人民领袖地位的历史事件,还是1986-87年的全国性学潮,是年年底,科大学生为选学生代表起哄,方励之火上加油,在学生集会上公开煽动学生起来闹事,胡说什么:“民主不能靠自上而下的恩赐,而要靠自下而上的斗争。”那个讲话立即被学生写成传单,寄到全国各大学,短期内就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学潮。那次闹事的结果,是胡耀邦下台,他与刘宾雁、王若望、吴祖光等人被开除出党,他被调到北京天文台工作。运动在刹那间就烟消云散,当真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亲眼见到他的“斗争”号召引出什么恶果来之后,方国师却更加意气风发了。这是因为全世界的镜头都转向了他。作为中国的异议人士领袖,方先生要比后来的刘晓波、艾未未等风光百倍。港澳台报刊一致尊他为“中国的萨哈罗夫”,外国电视台也时时采访他。方先生虽是科学神,却不幸依旧是凡人,自然难以抵抗镁光灯下无限风光的巨大诱惑,免不得将其轻骨头暴露得淋漓尽致。

的确,那阵子大概是方先生一生最风光的时刻吧。方夫人李淑娴坚信她夫君一定是万古流芳的伟人。据知情者披露,李淑娴甚至在预备将来出版这位伟人的传记,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将他的言论都记下来,准备用为传记素材。除此之外,他那位贤内助还利用其北大教师的身份,伙同王丹在北大举办“草坪沙龙”,连美国驻华大使夫人包柏漪都成了嘉宾。

对他贤内助的坚定信念,方先生似乎也高度认同。一次某港刊记者采访他,恭维他是“中国萨哈罗夫”,他不但不逊谢,而且直接就来了个默认。当那记者说起萨哈罗夫上哪儿哪儿去了,“方罗夫”便很感兴趣地问道:噢,他也上那儿去了?完全是对“中国萨哈罗夫”这一头衔的正式接受。

为了live up to这一头衔,方先生非常善于制造轰动国际的重大新闻。1989年年初,方励之给邓小平写信,说该年是五四运动七十周年,又是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由它所标志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已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尊重”,因此建议“在建国四十周年的时候实行大赦,特别是赦免所有魏京生那样的政治犯”。他除了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途径向中共投递了这封信外,还把抄件给了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的代表林培瑞,后者将它翻译为英文交给外国记者,于是方励之便成功地又一次轰动了国外传媒界。而这一公开信在国内的广泛流传,构成了几个月后“风波”的触媒之一。

是年2月间,老布什总统访华,邀请方励之夫妇参加告别宴会。当局出动了大批警力,拦阻方氏夫妇赴会。方氏夫妇在赴会过程中与警方斗智斗勇,最后机智勇敢地改往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在那儿举行了临时记者招待会,发布了他们的赴宴经历。多年后,方先生还引以为傲,在回忆文章中得意洋洋地宣称:“北京数百警察的一夜按计划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抢了总统布什的镜头,成为第二天的头条新闻。”

由此可见方先生的“镜头感”是何等强烈。不仅如此,他还骄狂地对记者说:“我讲几句话,政治局就得连夜召开紧急会议。”个人觉得,此话应该收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盖它最生动不过地显示了一个人的骨头可以有多轻,堪称“世界最轻骨”记录。方先生虽然早在12岁时便投身共产革命,19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对西方民主毫无了解固是情理中事,无足深责,但令人诧异的是,对那流氓黑帮会组织能下流到什么地步,他老先生居然也就会一无所知!这才会无比幼稚轻狂地认定,他既然在国内享有巨大声望,又有国际社会的强有力声援,则不管他怎样刺激惹恼中共当局,他们都只能投鼠忌器,敢怒不敢言。

不幸的是,方先生不久就得为这幼稚的轻狂付出惨痛代价,把他轻易赚来的巨大声望断送于旦夕之间,正应了英文俗语:Easy come, easy go。

六四枪响,方氏夫妇才痛苦地发现了他们的miscalculation——原来共党传授给百姓的“合法斗争”是用来对付国民党的,并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拿去对付共产党自身。这是因为国民党有底线,而共产党毫无。正因为认识到这点,方氏夫妇才跳到了另一个极端,过度反应,毫无必要地自惊自吓,逃往美国大使馆避难,从此使得他的名声遭受了不可逆转的巨大损失。

据知情人披露,方励之其实是被那位贤内助坑了。据说,那位本来心心念念要作伟人妻的李淑娴此时给吓得魂不附体,完全进入了歇斯底里状态,只会抑制不住地哆嗦,反复说:共产党疯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就是受了她的影响,方先生才决定逃入使馆。他怕到这个地步,甚至拒绝了使馆最初的安排:立即给他俩发放签证,立即到机场登机飞往美国。

这本是非常安全的安排——当时当局的主要注意力完全放在屠城上,根本还来不及堵住一切漏卮。方励之本有护照,在上面加个签证戳子乃是使馆的对口专业。因此,若按使馆的最初安排,那俩人完全可以体面地鸿飞冥冥,不必再困居使馆内长达一年,开创了“使馆内科研”的历史先例。然而方教授却愚不可及地拒绝了,理由还是贤内助那一条:共产党疯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生怕在去机场的路上或在机场上被共军拦下来,就地枪决。

这其实是过虑。六四屠城发生时,党政军警特各界陷入空前分裂,真正忠实执行邓小平军事部署的只有奉命入城的野战军,通缉搜捕“动乱分子”其实是后来才想到的“亡羊补牢”。一言以蔽之,整个烂事并未在事前经过通盘的周密谋划,就连开枪都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偶然性:如果学生及时撤走了,市民不为保护学生去拦阻军队,则屠杀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若不是大屠杀搞得太过于血淋淋,以致当局必须把它做成“反革命暴乱”以推卸罪责,则通缉、抓捕并重判“动乱分子”的必要性也就不是那么急迫了。从这些情况来判断,通缉令很可能是在屠杀发生后,当局意识到了严重恶果,为了推卸罪责才补发的。因此,方氏夫妇完全可以在那之前从容逃掉。

即使方氏夫妇早就在通缉令上,被共党抓起来了,那又便如何?根本就不会丧命,无非是关押一段时间罢了,反倒成全了他“中国萨哈罗夫”的英名。为六四坐牢的人多的是,也没见谁被枪毙。据土匪司令王希哲说,坐共产党的牢其实是拿学位。这话其实也不错。我早就在旧作中指出,毛共与后毛共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党的威望(=欺骗蛊惑力)空前跌落。因此,在毛时代“反党”,不但要被枪决,而且还要被全民全心全意地声讨,真个成了死有余辜,遗臭万年;而在后毛时代“反党”,不但不会被枪决,还立即就成了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与英雄。若是方教授当时不是被完全吓掉了魂,彻底丧失了理智,实行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光辉教导“不怕坐牢”,那后来的诺贝尔奖也就绝对轮不到当时籍籍无名的刘晓波了。

这就是方教授的滑铁卢。他从美国使馆出来后,去英国当了半年的访问学者,曾在当地的学人集会上讲过话。那阵子海外学人还沉浸在中共大屠杀激起的悲愤之中,对我党深恶痛绝,根本就不是如今这些海外党卫军。但即使如此,与会者仍然对方教授临难先遁、望风而逃、把被他煽动起来的人民扔在血泊中的怯懦行径深为鄙夷,在会上提了若干尖锐问题,质问教授为何要逃入使馆,而不与被他煽动起来的人民共命运,搞得教授狼狈不堪,只好解释,这种事在历史上已有先例,梁启超也曾逃入日本驻华使馆,云云。

方先生不知道或是方便地忘记了,康梁在百日维新中当然也是轻狂肇祸者,但毕竟与他有个本质区别——人家并没有煽动百姓起来斗争,为自己争取民主。戊戌政变只是杀了“六君子”,虽然那些人也是受康有为谋反密谋连累的无辜替罪羊,但牺牲者的数量比起六四来简直不值一提。最令人扼腕的是,康梁谋反,还真是有计划,有行动,煽动将领派兵包围颐和园,杀掉事实上的国家元首老佛爷,而方励之干的烂事,却只不过是作一通大而无当的空泛煽动,天真地指望着人民起来斗争便能实现民主,外带许多虽能有效吸引国际眼球,却华而不实、脆而不坚political stunts!

经过那次集会,方先生自己大概也知道逃入使馆是平生败笔,从此失去了充当“民主导师”的道义资格,到美国后便再不兼任“科学泰斗与民主先知”,从此转入低调,只满足于作科学泰斗了。当然,这突兀的改变,到底是方先生自惭自悟使然,还是与美国为求得中共放走他而在幕后作出的承诺有关,局外人无从得知,还待未来的史学家去考证。

方先生最后作的秀,是去瑞典出席为刘晓波的颁奖典礼。遗憾的是,就连这最后的political stunt,他都没能做“称头”(川话,大概可以翻译为“像样”吧)。大约老先生也意识到若非自己当初吓破了胆,如今站在领奖台上的就是他了,因此竟在网上推出了一篇醋意四溅、与其身份极为不符的烂文章,以忆旧为名,将刘晓波写成了个不学无术、毫无人格的混混,为自己的历史形象描下了丑陋的最后一笔——若他真是为民主不惜奉献一切的志士,起码该想起燕昭王千金买马骨的故事来吧?

上面这些话,对于死者当然不敬。而且,方先生其实是毛共党文化的作品,作的孽当然最终得算到伟光正头上去。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与写扒下中共政治家华丽外衣的大量作品并无不同,还是想拆毁神龛,俾此类以万民为刍狗的“民主领袖”在未来中国永远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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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dwqdaniel 2012-4-8 13:10
有点不厚道吧!
4 回复 light12 2012-4-8 13:11
dwqdaniel: 有点不厚道吧!
"没成想今日我也来写这种丧德文章"
3 回复 翰山 2012-4-8 13:20
鲜花一朵。,转载有功!
4 回复 翰山 2012-4-8 13:25
上次刘宾雁先生去世,马悲鸣同学鞭尸,我就有些差异,并不满意。马悲鸣我是熟悉的,以前还经常顶他(别的笔名),而刘宾雁,我是管他叫叔叔的。今天拜读芦迪大文,才知道原来民运同学习惯于鞭尸。
3 回复 dwqdaniel 2012-4-8 13:25
light12: "没成想今日我也来写这种丧德文章"
本人对民运领袖失望,对这篇文章更失望!
6 回复 酸柚子 2012-4-8 13:35
芦笛吃错什么药了
4 回复 酸柚子 2012-4-8 13:36
翰山: 上次刘宾雁先生去世,马悲鸣同学鞭尸,我就有些差异,并不满意。马悲鸣我是熟悉的,以前还经常顶他(别的笔名),而刘宾雁,我是管他叫叔叔的。今天拜读芦迪大文 ...
娇嫩的汗衫,说你什么好呢
7 回复 Giada 2012-4-8 13:39
坏人,还是请你转摘一些短文章好不好?你自己写起来都是很短的。弄得这么长,不是为难别人吗?
4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4-8 14:14
这篇写的太mean了~ 方逃到大使馆错了,但是人家鼓吹民主没有错。
3 回复 ahsungzee 2012-4-8 15:08
芦先生不是吃错药就是脑子出了毛病!这样也好,他死了我写文章也不需费神想题目了,完全可以套用他现在的题目:芦笛轻狂死了!
4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39
dwqdaniel: 本人对民运领袖失望,对这篇文章更失望!
失望就批判
3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42
翰山: 上次刘宾雁先生去世,马悲鸣同学鞭尸,我就有些差异,并不满意。马悲鸣我是熟悉的,以前还经常顶他(别的笔名),而刘宾雁,我是管他叫叔叔的。今天拜读芦迪大文 ...
民运同学习惯于鞭尸不知所云
4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43
酸柚子: 芦笛吃错什么药了
芦笛认为民主是恩赐的,你不同意就讲出来人家不对?
2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44
Giada: 坏人,还是请你转摘一些短文章好不好?你自己写起来都是很短的。弄得这么长,不是为难别人吗?
不看就是
8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44
无为村姑: 这篇写的太mean了~ 方逃到大使馆错了,但是人家鼓吹民主没有错。
芦笛认为民主是恩赐的,你不同意就讲出来人家不对?
4 回复 light12 2012-4-8 15:45
ahsungzee: 芦先生不是吃错药就是脑子出了毛病!这样也好,他死了我写文章也不需费神想题目了,完全可以套用他现在的题目:芦笛轻狂死了!   ...
芦笛认为民主是恩赐的,你不同意就讲出来人家不对?
4 回复 芸湛 2012-4-8 15:56
light12: 芦笛认为民主是恩赐的,你不同意就讲出来人家不对?
解释一下怎么恩赐的?老天爷恩赐么
3 回复 light12 2012-4-8 16:10
芸湛: 解释一下怎么恩赐的?老天爷恩赐么
当权者恩赐
4 回复 ahsungzee 2012-4-8 16:38
light12: 芦笛认为民主是恩赐的,你不同意就讲出来人家不对?
今天我对芦先生的拍砖(因为你是转帖所以我没有拍在你头上! ),主要是针对他自己都承认的对方励之之死的“丧德文章”上!我不想在这里多讲道理,因为芦先生在方的死上如此失态,实在让我觉得他已不是本人讲道理的对象!我只是也学他老人家的样,借你的宝地留下一个丧德的记录:如果他死了,我也会写一篇和他一样标题的文章“悼念”他!即使我对于他来说连屁都不是,我还是会这样做!至于你问到的芦认为民主是恩赐的话题,本人觉得就像我们年轻时总认为我们是可以掌握自己命运的,但是随着年龄变老,许多年轻时的梦想却难以实现,因此就相信人的命运实际上是由命运自身掌握的!你对芦的文章比我熟,你应该知道他过去对民主的看法不是这样的。如今他这样认为,除了说明他真的开始老化了外,没有其他争论的价值意义!我有一个一厢情愿的想法:你转的这篇东西真的是芦先生的吗?!
5 回复 tangremax 2012-4-8 19:22
芦笛,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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