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公爵夫人的报复

作者:light12  于 2013-7-5 21:3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22评论

 时间: 02 7 2013 17:08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老芦摔了一跤,万众腾欢。一个未上导读的闲聊帖,点击数竟过四百,看来大家对此还颇感兴趣。既然如此,我就责无旁贷地介绍一下案发现场以及来龙去脉吧。

我那天去的刘文彩庄园,是位于伦敦Richmond的Ham House(火腿房?)





案发现场是在门厅之中,我参观完毕,准备离开,从地下室上来,从正对镜头的那道门里进入门厅,却missed进入大厅的那道台阶,当即以重力加速度飞入大厅,先声夺人、轰轰烈烈地隆重着陆。大厅里站着的那位义工老太太就是救助我的侠女之一:





下图中的橙色图形就是我俯卧的大致位置,因视野不全,无法画出我前伸的上肢:





之所以出事,全是我在楼上参观历史肖像时胡说八道招来的。那大厅里不但悬挂着庄园历代主人画像,还挂了斯图亚特王朝两位国王查理一世与查理二世的画像:





查理一世就是在英国革命中被国会审判后判处死刑,给砍了脑袋的那位著名国王,他的头是《大卫•科波菲尔》中某角色苦苦寻觅的对象,也是英国许多酒吧的名字(The King’s Head)。查理二世则是他儿子,在克伦威尔死后复辟作了国王。

当厅内工作人员向我提起查尔斯二世时,我一时嘴痒,说查理二世实在太mean而且brutal,竟然把克伦威尔的尸体刨出来砍头示众,这事真TMD丢人,应该算是英国历史上的一大丑事。没成想这草民区区一点gossip,竟然让劳德代尔公爵夫人听见了,在我下楼时就拽住我的脚跟,摔得我一佛出世,二佛涅槃,发昏章第十一。这还不算,她还迁怒到我太太头上去,甚至连远在大洋彼岸的老肚子都没能逃过毒手。乖乖,厉害哪!连毛主席都没这两下子吧?

这可不是我信口胡柴,我并不是第一个受害人。根据National Trust的介绍:

Through the centuries Ham has survived war, fashion and neglect to retain a uniquely mysterious aura. Some visitors even claim that it is haunted by the ghosts of its past residents.(http://www.nationaltrust.org.uk/ham-house/)

“在几个世纪的悠悠岁月中,汉姆庄园躲过了战争、时尚与忽略,保持着一种独特的神秘氛围。有的访客甚至声称,该庄园过去的居民的鬼魂至今尚在里面作祟。”

汉姆庄园最有名的女主人,闺名叫伊丽莎白•麦瑞(Elizabeth Murray),在英国历史上扮演了一个很不寻常的角色。查理一世登极前,她父亲威廉•麦瑞是查理一世的“代受鞭童”(whipping boy,亦即王子们少年时代的玩伴。若王子犯错该罚,就由他代王子受鞭刑)。查理一世登极后,威廉成了他的心腹,被封为第一代戴萨特伯爵(First Earl of Dysart),查理一世还把邻近Richmond王宫的汉姆庄园租给了他。英国革命爆发后,因为伊丽莎白与克伦威尔的私交很好,她家没有遭受冲击。虽然汉姆庄园一度被查封(sequestrated ),但在伊丽莎白她妈凯瑟琳反复向当局陈情后又被发还了。凯瑟琳死后,国会出售王室的房产,伊丽莎白就趁机把汉姆庄园以及附近的不动产买了下来,从此该庄园就成了她家的。

伊丽莎白是威廉的五个女儿中的老大,因此承袭了她爹的爵位,是为戴萨特女伯爵。

这里说明一下,那天莫非在网友指正我的文字后跟帖说,他第一次看见“女男爵”的说法,觉得别扭,建议改为“女爵”。“女男爵”固然别扭——请问到底是女是男啊?不过却是万万不能改的,盖“男爵”并不是性别标志,而是第五等爵位。若译为“女爵”,那到底是哪个级别的爵?周朝将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于是后人在翻译欧洲爵位便袭用了这套头衔。我看其实不够用,因为男爵(Baron)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骑士(Knight)等诸多头衔,中文中似无等价物。

这里面还有个英文的混乱不明引起的特殊问题,也就是“爷”与“婆”不分,从国王以下一律如此。例如Queen,既可以是“女王”,也可以是“王后”。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却用一个词来描述。于是Queen的丈夫既必须是国王(如伊丽莎白二世她妈是Queen,她爹是国王乔治六世),又决不能是国王(例如伊丽莎白二世的老公菲利普只是亲王兼公爵),当真混账。

贵族们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如果嫁给公爵,就变成了Duchess,在这种情况下,她是“爵婆”。但承袭父亲公爵爵位的女人也叫Duchess,在这种情况下,该女士其实是“爵爷”。这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可英文根本就无法区分,当真混账,比分不清“哥弟”“姐妹” “伯叔舅”“姑姨婶” “堂表”还混账。

例如本文说的伊丽莎白•麦瑞。她在她爹死后袭爵,成了戴萨特女伯爵。她的第一位丈夫只是个从男爵(3rd Baronet of Helmingham),爵位比她还低三级,因此她仍是女伯爵,并未变成从男爵夫人(baronetess),而第二任丈夫是劳德代尔公爵(1st Duke of Lauderdale ,她婚后立即自动变成Duchess。在这种情况下,她既是公爵婆,又是伯爵爷。但因为英语缺乏明晰的专用名词,要知道她那Duchess与Countess究竟是爵爷还是爵婆,就非得去读她的小传不可。你说英语笨不笨,烦不烦哪?

(顺便说说我在那儿丢的丑。我听解说员讲了这些后,诧异地问:Duke of Lauderdale?但Fort Lauderdale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啊!那位老太太 [她在楼上工作,不在救援我的侠女之中] 笑笑说,没错,不过苏格兰也有个地方叫这个名字,让我直骂自己蠢到了姥姥家,跟说“剑桥在美国麻省”“伯明翰在美国阿拉巴马”或“伦敦在加拿大安大略”甚至“约克在美国”也差不多了,与说“Newark在纽约”全等。)

话休絮烦,却说这位戴萨特女爵爷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做闺女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这在那个时代很罕见。而且,此女酷爱搅合政治,玩弄阴谋诡计,这在那个时代更罕见。

前文说了,她爹威廉•麦瑞是查理一世的总角之交,跟韦小宝韦爵爷与康熙爷的交情也差不多。这位麦伯爵与韦伯爵之间的惊人相似之处远不止此。他也如韦伯爵一般善于玩弄阴谋诡计,在无比险恶的形势下企图讨好对立双方,而且身子骨也无比滑溜,遇到大难仍能从容全身而退。或许,金庸的《鹿鼎记》就是以他为蓝本创作出来的也未可知。

内战爆发前夕,查理一世的王后Henrietta Maria在欧洲为王室“平暴”伟业筹措资金,内战爆发后便淹留法国(她本是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女儿)。麦伯爵如同咱们的关云长一般,跑到巴黎去陪伴王后,奉她的命代表查理一世与欧洲列强尤其是罗马教皇谈判,为国王做国际统战工作,谋求友邦增援。

1646年2月,他奉王后之命潜回英国,在坎特伯雷被当成外国间谍抓了起来,被投入伦敦塔。关了几个月后,他靠苏格兰高官们的斡旋出狱,并获准去纽卡素尔见躲在苏格兰军中的查理一世。行前,这小子没口子答应他一定尽全力说服国王同意国会的要求(英国革命是国会与国王之间爆发的暴力冲突,最后以国会军彻底击败皇军以及苏格兰的保皇军结束),但到了国王那儿,他却又立即倒向查理一世,担负秘密使命返回伦敦游说权贵。在无功而返之后,他又密谋策划国王出逃,但到了最后一刻,查理一世又改了主意,最后被庇护他的苏格兰军队以十万镑的天价(那年头的钱值钱,可能相当于如今的一千万镑以上吧)卖给了国会。国王被议会软禁起来,而麦瑞则被驱逐出境,回到了欧陆。

1647年底,不甘寂寞的查理一世与苏格兰人秘密达成协议:请苏格兰军队入侵英格兰,帮助他复辟,交换条件是同意苏格兰长老会在英格兰传教三年。

1648年5月,英格兰保皇党人揭竿而起,苏格兰军队如约入侵英格兰。同年8月,保皇军在普雷斯顿被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大败,查理一世再也没有了武力复辟的希望。1649年1月,“残缺下院”(Rump House of Commons)废除了反对审判国王的上院,宣布自己有权单独立法,通过的法案无需皇家批准,并组成了专门的高等法庭审判查理一世,从而开创了世界史上审判国王的第一例。查理一世被法庭认定有罪並判处死刑。

1649年1月30日早晨,查理一世从甜睡(噩梦?一夜无眠?Who knows and who cares?)中醒来,要求给他拿来两件衬衣,说:

“天气这么冷,我可能会发抖。某些看客可能会以为我是怕得发抖了,我可不想让人如此归罪。”

他从容不迫地登上行刑台,“且把刑场当战场,畅谈保皇斥贼党,揭谎言,明真相,驱迷雾,迎曙光,将火种布向那千里雾乡!”大义凛然地向革命群众发表了最后的演说,声称:

“我必须告诉你们: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主要是接受统治这一条,并不意味着他们有资格参加政府。这根本就不属于他们,一个子民和一个君王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不但是如今英国的国情,也是未来中国的国情,是真正的封建时代的普世价值观!”(声明,略有艺术发挥,原文是:“But I must tell you that their liberty and freedom consists in having government.. .. It is not their having a share in the government; that is nothing appertaining unto them. A subject and a sovereign are clean different things.)

可惜查理一世体质孱弱,中气不足,而且自从他的御用理发师被禁止侍候他之后,他就不许任何一个人拿着锋利的剃刀接近他,于是头发胡须长得非常之长,语声要穿过浓密的胡须透出来比较费劲(想当年我蓄须明志时,胡须也曾长到胸前,太太时常听不清我说什么。声嘶力竭多次后,我愤而落胡出家)。而且行刑台下又被大批士兵包围,看客无法靠近,于是除了行刑台上的人,谁也没听清他在咕哝什么。

查理一世说完后,微笑着把脖子伸长,引刀成一快,不负中年头。他最后的话是:“我从此由可以腐化的君王变成不可腐化的君王了。”虽然不失欧洲君主微笑着正视死亡的勇气,却也透出了厚重的洋阿Q气味。事实是,他从此作为第一个被人民审判后处决的君王进入世界史册。“状元不也是天下第一么?”

在查理一世蠢动期间,麦爵爷又被王后秘密派往苏格兰,落实查理一世与他们订的盟约,竭力煽动苏格兰人出兵,此后又竭力说服苏格兰人接见太子威尔士亲王(亦即后来的查理二世),最终不负使命,给在法国的王后带回了苏格兰人的邀请信。所以,在整个内战期间,他都在为斯图亚特王朝效命,然而却从未受到过惩罚。

(困了,睡会儿再续,对了,我那《卡文迪许》还没完呢,抱歉啊)

公爵夫人的报复(二)    时间: 03 7 2013 22:25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伊丽莎白•麦瑞也遗传了她爹的素质。据当时的人说,她金发碧眼,长得既不漂亮也不算丑,从汉姆庄园悬挂的肖像来看确实如此。我没有专门拍下来,这儿贴一幅网上勾来的她的画像:





据说,她给人的印象是心思简单,胸无城府,但实际上非常敏锐、精明、狠辣与残忍,很会操纵他人,在当时的政界中颇有影响力。最绝的是,她爹是查理一世的心腹,她却能不但与克伦威尔拉上关系,还成了后者的密友。在克伦威尔的保护下,她家没有受到革命的冲击。议会虽曾一度查封了汉姆庄园,但很快又发还给了她家,后来还被她买了下来。在整个革命期间,她都一直住在那儿,还大兴土木,改建扩充,搞得相当豪华,甚至有几分王家气象:








请注意墙上挂的织毯(Tapestry,又译为绣帷),不是所有的刘文彩庄园都挂着这玩意,盖它非常之贵重,先由画家画成壁画大小的画样,再由织工一点点织成。实际上是用不同颜色的毛线取代油彩画出来的巨幅油画,但因为用了大量金线,成本远比油画高,因此一般只在王宫与豪门的府邸中见到。

这是公爵夫人的卧室,墙上挂的就是她未婚时的画像:





当然,即使是豪门,毕竟受时代限制。这是公爵夫人在地下室里的浴室,她就在那大木盆里坐着洗澡,洗完后到外间躺下休息,原始吧?





地下室也是厨房、酒窖所在,是佣人们工作的地方。墙上画了当时的女佣:





旁边的说明书给出了女佣的姓名和收入。该同志一年辛苦到头,据说只挣一镑多钱,相当于今日一百多镑。就连公爵府的大厨,年薪也才相当于今日两千多镑。

我因问那儿的工作人员:这些资料可靠么?你们是怎么知道的?他非常自豪地说:我们有汉姆庄园的全部记录,那女佣的姓名,收入,受雇时期等资料,都是从那上面抄下来的,当然可靠。我大为叹服:连这种三四百年前的下层劳动者的原始档案都给保存了下来,真不简单,为后人提供了翔实可信的社会学历史学研究的原始资料。

我又问,一年只有一百多镑,这点钱怎么够花?是不是那只是pocket money,吃穿住全让主人包了?他说是啊,那所谓年薪其实就只是点零花钱。我说即使如此,那也不够啊!现代人哪怕是孩子,一年的零花钱也不止那个数。他说,那说明书上给出的换算率未必正确,应该不止一百镑。我想想也是,伊丽莎白•麦瑞向国会买下了汉姆庄园和附近的不动产,也才花了一千多镑。那豪宅连同花园,如今可能起码要值上千万吧?所以,那女佣的零花钱就算抵不上如今的一万镑,起码也相当于上千镑吧。吃穿住全给主人包了,一年一千多镑的零花钱,虽然不算富裕,也还能过下去。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问道,公爵府里的仆人们是不是serf(农奴)?那工作人员一愣,我知道他没想到那个不常用的词,我的口音又重,他肯定没听懂,于是把那词拼了出来。他立即说,当然不是!早在12世纪时,英国的serfdom就已经结束了。我心想,屁话,我怎么记得虽然英国的农奴制主要是在14世纪解体的,但直到17世纪初才彻底消失呢?不过这话当然不能出口,我于是问道,所以,那女佣是自由身,随时可以离开?

那工作人员的阶级觉悟很低,竟然说,当然可以,但她为何要离开?比起其他职业来,那待遇是非常优渥的。她要是不幹,还不是只能去当农民,还能过上那种幸福生活么?我想想,喔,说的也是,要不为何贾府的女奴们个个宁死也要赖在府里,将“赶出去”视为最大的耻辱与惩罚呢?晴雯被赶回家去,非但不庆贺自己获得了自由身,反倒给活活气死了。更何况那女佣不是晴雯那样的奴隶,是自由劳动者。

那庄园的花园我可不喜欢。西式花园设计有两种流派,一种是所谓formal的,一种是所谓wild的。那个花园就是前者,专门把树木修剪成整整齐齐的几何体,从府邸的窗子里望出去,户外的花园有如国际象棋棋盘:





不过环绕花园的绿色隧道还差强人意,夏天肯定很凉快,可惜我们这儿没有夏天, alas:





从绿色隧道一侧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缝隙中看花园,里面的大理石雕塑活像牧童,驱赶着一群绵羊:





公爵夫人的报复(三) 时间: 04 7 2013 04:06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在英国革命期间,伊丽莎白•麦瑞可不光是忙着改建自己的庄园,她更利用与克伦威尔的友谊提供的保护,为逃亡国外的查理二世大做地下工作。1653年,她加入了保皇党人的秘密组织the Sealed Knot(不知道该怎么翻译,姑称为“封结会”吧),搜集情报,并直接写信向流亡海外的查理二世汇报,甚至还专门去了一次法国,谒见查理二世。查理二世在复辟后论功行赏,特地赏给她每年800镑的俸禄(annual pension)。

前文已经说过了,她买下汉姆庄园以及附近的不动产也才花了一千多镑,年俸800镑并非小数,可见她确实为查理二世的复辟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这还是“战斗在敌人心脏”中立下的殊勋,是在护国公克伦威尔本人的庇护下进行的。连克伦威尔那种不世出的枭雄都被她欺骗愚弄了,您说这女人厉害不厉害吧?

却说查理一世被处决后,英国改成了共和国,称为Commonwealth of England(又译“英格兰联邦”,窃以为不准确,在那时该词就是共和国的意思,与后来的英联邦结构完全不同)。开头还由残缺议会集体领导,集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克伦威尔只是残缺议会的议员,以及下属的国务院(Council of State)的一员。但残缺国会很快就陷入内斗,国家陷入混乱,爱尔兰与苏格兰相继构成了对共和国的威胁。

沧海横流,赋予军事强人以天赐良机,克伦威尔於焉崛起,成了比查理一世更加位高权重的大独裁者。他率军荡平了爱尔兰与苏格兰,返回英格兰之后,便索性率领四十名火枪手解散了残缺国会,代之以议员由他指定的“骨架议会”(Barebones Parliament,语带双关,既是因某个议员Barebone的名字而来,又指那议会比残缺议会还小,只有个骨架子)。骨架议会封他作了“护国公”(Lord Protector)。可他还是不满意,反复解散重建议会。最后国会劝进,请他作国王。据说他犹豫了整整六个星期,一方面觉得,为了让国家稳定,必须有个世袭的国王;另一方面又觉得这违反了他的道德信念。最后他还是没有接受劝进,只是重新举行了护国公的上任典礼,据说那仪式与国王加冕也无太大差异。

克伦威尔也是个很有意思的历史人物,至今英国历史学界对他尚无定评。两派主张针锋相对,似无统一可能。尤其是爱尔兰人恨之入骨,认定他在爱尔兰和苏格兰搞了种族灭绝。

个人觉得,他在某些方面有点像毛泽东(或许应该反过来说,是毛像他,毕竟他早生几百年。当然,这种相似并不是毛有意学习的结果。毛那老粗能知道历史上有这人就算不错了)。此人祖先也算是个贵族,但父亲不是长子,只分到了一点田产,年收入100多镑,算是个低层次的乡绅(gentry,所谓gentleman就是由此而来的。克家是gentlemen,不是yeomen [自耕农] )。

克伦威尔从未受过军事教育和训练,四十岁前毫无过人之处。革命发生时,他是代表剑桥郡的议员。内战爆发后,他先效法程咬金劫皇杠,后效法曾国藩办团练,靠抢来的王室资金,拉起了一支骑兵队伍,百战百胜,从此崭露头角,当上了国会军的将军。由他组建训练的“新模范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续大败保皇军,尤以普雷斯顿战役(Battle of Preston)最为辉煌。是役中,他以9000人之师,摧毁了兵力为其两倍的苏格兰保皇军,使得查理一世彻底失去了复辟的希望,奠定了共和国的基础。

克伦威尔军事才能到底有多高,史学界似乎也无定评。我觉得某位史学家说得比较公允。他认为,克伦威尔享有的是相对的优势。皇军或保皇军都是贵族当军官,人称Cavalier(我不知道怎么翻译,旧译为“骑士”,但作为爵位的Knight也译为“骑士”。knight指的是爵位,而cavalier指的是生活方式乃至风度)。那些人讲究欧洲贵族风度,强调视死如归,个个是“个人英雄主义者”,玩的就是心跳,喜欢单枪匹马,只手屠龙,觉得倚多为胜的群殴是耻辱,所以在战场上争着出风头,不听号令,不受约束。

而克伦威尔率领的是农民,就连他任命的军官也有许多所谓的“low birth”。这些下等人根本不懂什么贵族风度,却习惯于服从命令。克伦威尔办团练首先强调思想教育,用清教徒的道德观为将士洗脑,激励他们为神圣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特别强调“圆头党”(Roundheads)崇高的道德风貌。在战术上,他对骑兵编队作了改革,以密集的队形冲锋,构成势不可挡的打击力。在获胜后仍然保持密集编队,禁止将士像cavaliers那样,为了炫耀自己的胆量,散开队伍各自追赶敌人,以免遭到伏击或是战况突变而猝不及防。而这些都是针对cavaliers短处的有效措施,实际上是用集体主义去对付个人英雄主义,无怪乎他要百战百胜。

我说老毛有些地方像他,倒不是说毛也像他那样百战百胜,而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是个绝对虔诚的基督徒,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个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坚信他是上帝选中的实现正义与公道的工具,他赢得的军事胜利,都是天意的表现,是上帝垂青的证明。后世毛泽东也坚信他是人民的大救星,代表了“历史潮流与客观规律”(现在是“宇宙真理”了),他取得的胜利都是“历史规律不可抗拒”的证明。

其次,他是个真诚的自然的人格分裂者。他是个所谓的“独立的清教徒”(independent puritan)。清教徒与英国国教圣公会(Anglican)以及其他教门的争吵,是英国革命爆发的重大原因之一。清教徒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们认为当时的英国教会腐败了,要由他们来清洁之(purify),所以,他们强调生活简朴严肃,苦吃苦做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不但不许教堂举办华丽仪式,就连圣诞节他们都要禁止,认为那是异教徒的勾当(paganism),甚至连教堂里的染色玻璃窗(stained glass)都被他们破四旧砸了。

克伦威尔就是用这类道德说教为他的军队将士洗脑的,然而他本人在当上护国公后,却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御用议会给他定下来的10万镑年薪。在那个时代,这可是个天文数字。后来查理二世复辟,整个政府的岁入也才120万,仅为他个人岁入的12倍。毋庸赘言,在这方面,毛泽东也与之颇为相似,一面无比真诚地提倡“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一面穷奢极侈。

第三,他本能地知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内战爆发后,议会军是由各种各样的民兵仓促组建起来的。指挥官们都既担任政治职务,又有军职。后来议会觉得不妥,通过了军政分开的法案,让这些兼职军官们在政府职务与军事职务中任择一项。除了克伦威尔外,所有的人都放弃军职,专任政职,尤其是带兵的议员们都放弃了军权,好留在议会里。克伦威尔却目光远大,放弃了议员职务,当新模范军的副总司令去了。此后他从未放松过枪杆子,于是只有他炒国会的鱿鱼,没有被人解职的可能。终其一生,军队始终是他的权力基础甚至是他唯一的支持者,因为他根本就不得民心。毛泽东在这上头与他的相似处,对大陆人就不必再说了吧?

第四,他心狠手辣,杀人无算,然而良心却无比平安,坚信为了行善,必须除恶,也就是圣经说的:"The land cannot be cleansed of the blood that is shed therein, but by the blood of him that shed it."在征服爱尔兰过程中,他的军队多次屠杀了大量的被俘虏的保皇党人、平民百姓甚至妇孺,然而他却写道:

“我深信,这是上帝对这些野蛮的恶棍的公正的裁判,这些恶棍的手上沾满了如此之多的无辜者的鲜血。它将能预防未来更多的流血。这就是采取这类行动的令人满意的理由,否则必将贻悔后世。”

这似乎也就是后世共产党人的“屠民辩证法”,对伐?

更不用说他在爱尔兰以暴力推行的“大破四旧,大立四新”与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了。天主教被严禁活动,抓到的天主教士一律处决。凡是天主教徒的土地一律没收,分给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定居者们。天主教的地主们被强行安置到康诺省的贫瘠土地上,由此留下了据说是克伦威尔的名言:“要么下地狱,要么去康诺省。”

所以,我屡次说共产教是从基督教里发源出来的,并不是信口胡柴。英国革命其实不是什么我党说的“资产阶级革命”,而是暴力宗教运动导致的宗教战争,论其实质,我看与十字军东征的区别只在于十字军是杀异教徒,而英国革命是同门相残而已。

当然,这不是说基督教就是共产邪教,更不是说克伦威尔就是毛泽东那样的魔鬼。早就反复说过了,两家都是宗教,而且还有母子关系,但毕竟还是有正邪之别的。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是爱,而共产教的核心是仇恨。克伦威尔以及其他一切religious fanatics的大错,是“爱上帝”超过了“爱人”,坚信“除恶”就是“行善”,因而冒充上帝,去轻易作出与他人性命攸关的“善恶”裁判。
公爵夫人的报复(四) 时间: 04 7 2013 16:22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1658年,克伦威尔病故,他的护国公是终身爵位,却不是世袭爵位,不过如袁世凯那终身大总统一般,可以指定继承人。克伦威尔军事才能或许远超先总统袁公,其政治才能却远远不如。他没有老袁的远见,在死前指定了他儿子理查德继任。而且,他连金日成、金正日都不如,没有在生前刻意培植儿子的势力。因此,无论是在国会里还是在军队里,理查德都毫无人脉,当了8个多月的护国公就再也混不下去了,不得不退位。政府陷入群龙无首的状态中。

目睹此景,克伦威尔的爱将、苏格兰总督乔治•芒克(George Monck)担心国家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便从苏格兰挥师南下,进入伦敦,强制恢复了被革命解散的长期国会(Long Parliament)。长期国会在制订了选举办法后解散了自己,举行了中断近二十年的大选,选出了新国会,是为“常规国会”(Convention Parliament),其中保皇党人与国会党人各占一半,圣公会与长老会的势力也旗鼓相当。

1660年4月25日,新国会首次集会,不久就听到了查理二世刚刚发布的宣言。查理二世答应赦免大多数革命乱党,国会于是宣布奉查理二世为国王,并派出专使邀请他回国。查理二世于1660年5月25日在多佛上岸,于29日到达伦敦。斯图亚特王朝在查理一世被砍了脑壳11年后,终于在英国恢复了君主制,使得英国人民至今还生活在君王统治之下,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还见不到摆脱王室的希望。

查理二世复辟后,随即开始报杀父之仇。根据国会通过的《大赦法案》,当初审判查理一世的59名法官,以及参与审判和行刑的官员不在赦免之列。那倒不是什么冤案,因为那些法官都在查理一世的处决令上签了名还打了火漆印:





除了那些身子骨特别滑溜,见势不妙就逃到海外(瑞士、荷兰、德国以及北美殖民地)去的幸运儿外,其余的都被抓起来受审。在1660年的审判中,有10人被判为犯了弑君罪,一人被判绞刑,其余9人被判处“绞、掏肠、碎尸”刑(hanged, drawn and quartered)。受刑者被捆在木板上拖到行刑处,先受绞刑,被吊到快死时又放下来,割掉生殖器,剖腹掏肠,砍头,再将躯体剁成四段。1662年,又有三名倒霉蛋遭受了这种极刑,19人被判处终身监禁,其余的则被赦免。四名在复辟时已经死去的弑君犯则被判开棺戳尸。

克伦威尔就是这四个倒霉蛋中的一个。在1661年1月30日那天,作为查理一世就义12周年的隆重纪念,他享受了开棺戳尸的特殊待遇。护国公死后享受了盛大国葬,尸体埋在西敏寺中(那是国王的家庙与陵墓,也是专埋伟人的地方,牛顿就埋在那里),此时尸体却被拉了出来,先用铁链吊在绞架上示众;





后被砍了脑壳,戳在树立在西敏寺厅外的一个高达6.1米的木柱尖顶上示众,足足展览了24年,创下第一个吉尼斯世界纪录:





这种超级烂事,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1685年,一场风暴吹断了那木柱,克伦威尔的脑袋终于接了地气。此后该头落入私人之手,作为珍贵文物在收藏家与博物馆之间流转。有的把它当成圣物崇拜,有的则放肆侮辱,更有人认定那是赝品,声称克伦威尔的遗体早就被他的死党们秘密运走了,另埋在别的地方。至于埋在何处则各说不一,有人说在伦敦,有的说在剑桥郡、北安普顿郡、约克郡,等等。

直到1960年3月25日,克伦威尔的头才入土为安,被埋在剑桥大学的悉尼•萨赛克斯学院里。哪怕是在该文物入土后,科学家与考古学家还在为它是否为真聚讼纷纭,但至今也没有令人信服的确凿结论。

依愚见,盗走遗体说不足为信。凡是横死的大人物身后总有这种不经谣传,希特勒不就是更有名的一例么?要从西敏寺开棺偷尸,谈何容易?再说,那木桩上的人头确实也像克伦威尔断气后给他作的石膏面膜:





其实这问题也不难解决。以如今的考古学手段,靠颅骨复原面貌是小菜一碟,piece of cake。只需将那珍奇文物再从剑桥刨出来,请顶尖高手复原其相貌就行了。至今没有这么干,我想还是主流科学界对此问题毫无兴趣吧。

这就是我看不上查理二世的原因:人都死了,还效法马悲鸣鞭尸,未免太卑怯。毛泽东虽是我一生最恨的人(其实也就是我唯一仇恨的人,我这人没有仇恨能力,对毛是唯一例外),但若是有人将来也要这么干,那我预先在此鄙视一把。

话说回来,那毕竟是个brutal的时代,而且,弑君犯名单是国会拟定的,审判则由相对独立的法庭进行。但查理二世毕竟是一国之主,又是苦主,他要干预审判,或是在判决作出后发布特赦,完全可以制止这种烂事发生。

这就是我为何要在楼上说他的坏话,没成想下楼来就遭到了公爵夫人的报复。其实我还没说,她是克伦威尔的密友,过去得到了克伦威尔的庇护,查理二世复辟后更加备受荣宠,在宫廷中势力很大,以致引起他人嫉妒,指控她搞巫术(witchcraft)。于情于理,她都应该、也有能力向查理二世进谏。但我哪怕没说她的坏话,还是没有逃过她的暗算。我那一跤摔得真是莫名其妙,好像被人拽住脚跟一般,什么都还没反应过来就飞出去了。看来时人说她搞巫术还真有点道理,而现代游客声称那庄园有鬼魂作祟也绝不是向壁虚构。

我已经在旧作中说过了,鬼魂之事,信有之。东西方本是互相隔绝的两个世界,然而两地有关鬼魂的流传却高度一致,而且多发生在横死的人身上,寿终正寝的一般不会淹留人世作祟。鬼魂作祟的方式也高度一致。这种高度吻合的平行描述,强烈提示它确有一定的真实依据。相比之下,西方什么吸血鬼(vampire),狼人(werewolf),花仙子(fairy),东方就没有,而西方也没有东方的僵屍、狐仙与花精树怪,说明这些统统是屁话。

英国有着悠久的鬼魂作祟史,其最有名者当数著名的“法老的诅咒”。上次我给大家贴过Highclere Castle的照片





该庄园的前主人是第五世卡纳文伯爵(5th Earl of Carnarvon)乔治•赫伯特,他是赞助并参与霍华德•卡特打开著名的埃及法老图坦卡蒙(Tutankhamun)陵墓的金主,也是有名的“法老的诅咒”的受害人。据参与考察的著名埃及学家James Henry Breasted说,在陵墓打开后不久,一天他到卡特家去,快到他家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几乎是人类的哭叫”,进门后,他发现卡特的鸟笼里盘踞着一条响尾蛇,笼里的金丝雀葬身蛇吻。而响尾蛇恰是古埃及法老的皇室徽号。几周后,卡纳文爵爷被蚊子叮了一口,在刮脸时不慎割破了面颊,引起了败血症,10天后在埃及的医院不治身亡。去世那晚,开罗全城的电灯突然熄灭了五分钟。这就是有名的“法老的诅咒”

所以,看来我摔那跤,完全是公爵夫人的报复。只是我又没有盗墓,不过是发了两句局外人的评论而已。如此小肚鸡肠,是不是也太过分了些?我给大家的忠告就是,若您以后去参观古堡,千万要管住舌头,跟生活在毛的暴政下一般,明知不对,少说为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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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2 个评论)

1 回复 Lawler 2013-7-5 22:05
有机会,也去摔它一跤。摔出这么洋洋洒洒、通古串今的一篇来
0 回复 light12 2013-7-5 22:07
Lawler: 有机会,也去摔它一跤。摔出这么洋洋洒洒、通古串今的一篇来
  
0 回复 秋收冬藏 2013-7-5 23:05
这跟头摔得值。
谢谢介绍。
2 回复 白露为霜 2013-7-6 00:17
‘他第一次看见“女男爵”的说法,觉得别扭,建议改为“女爵”。“’

就像说“女先生”,不如改成女生。    (得,从先生变成学生了)。
1 回复 light12 2013-7-6 00:27
秋收冬藏: 这跟头摔得值。
谢谢介绍。
就是
0 回复 light12 2013-7-6 00:28
白露为霜: ‘他第一次看见“女男爵”的说法,觉得别扭,建议改为“女爵”。“’

就像说“女先生”,不如改成女生。     (得,从先生变成学生了)。 ...
“女先生”叫先生就好。男爵的事没办法
2 回复 刘小雨 2013-7-6 01:50
通篇看下来觉得特别有意思,特别最后一句让我看好后一乐
0 回复 小皮狗 2013-7-6 04:43
刚刚去了西敏寺回来,没有想到居然有如此诡异的事情多多。。。
1 回复 心随风舞 2013-7-6 09:36
放假3天,慢慢看了~~~
1 回复 light12 2013-7-6 09:41
刘小雨: 通篇看下来觉得特别有意思,特别最后一句让我看好后一乐
是啊有意思就搬过来给你们看
0 回复 light12 2013-7-6 09:42
小皮狗: 刚刚去了西敏寺回来,没有想到居然有如此诡异的事情多多。。。
天地鬼神各据其位
2 回复 light12 2013-7-6 09:42
心随风舞: 放假3天,慢慢看了~~~
慢慢看
1 回复 fanlaifuqu 2013-7-6 10:40
从来不信邪!
0 回复 light12 2013-7-6 10:43
fanlaifuqu: 从来不信邪!
俺信鬼神,灵魂,算命
2 回复 Giada 2013-7-6 13:14
这么长,怎么看啊?
2 回复 light12 2013-7-6 14:11
Giada: 这么长,怎么看啊?
心随风舞: 放假3天,慢慢看了~~~


Read more: 芦笛 公爵夫人的报复 - light12的日志 - 贝壳村  
1 回复 Amarantha 2013-7-6 15:00
图片很美。不过,卢迪一脑门子中国和毛泽东,看任何事都要和中国毛泽东联系起来。人家英文本来清清楚楚,他自己用中文去理解,说得乱七八糟的。
1 回复 light12 2013-7-6 21:28
Amarantha: 图片很美。不过,卢迪一脑门子中国和毛泽东,看任何事都要和中国毛泽东联系起来。人家英文本来清清楚楚,他自己用中文去理解,说得乱七八糟的。 ...
人离不开成长的环境
1 回复 Giada 2013-7-8 12:28
light12: 心随风舞: 放假3天,慢慢看了~~~


Read more: 芦笛 公爵夫人的报复 - light12的日志 - 贝壳村   
放假要看的东东多了,哪儿有时间成天给芦笛纠缠?
0 回复 light12 2013-7-8 16:47
Giada: 放假要看的东东多了,哪儿有时间成天给芦笛纠缠?
不看就是
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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