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大英荣国府

作者:light12  于 2013-7-22 19: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时间: 21 7 2013 15:47  
作者: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大英荣国府

芦笛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大家都知道,这是《红楼梦》上葫芦僧口授给贾雨村的“护官符”。我之所以注意到它,乃是因为伟大领袖毛主席在1965年春节教导爱侄毛远新(还是王海容?记不得了),说那是阅读《红楼梦》的总纲。据说《红楼梦》通过贾、薛、王、史四大家族的兴衰描写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阶级斗争。只有掌握了这个“总纲”,才能读懂该书,云云。

我那阵是无比虔诚的毛教徒,文革中闲着无事,便按伟大领袖最拿手的“纲式思维”去破解该书,反复看了许多遍,越看越纳闷:那书里主要讲的是宁、荣二府的种种雅事与烂事,其描写人物之多,层次之广,倒确实是一部断代的社会史,不过“阶级斗争”的主线似乎并不明朗。至于其他三大家族,除了薛大爷薛呆子以及丰满性感的宝姐姐外,似乎落笔不多。王家与史家基本就没提。那所谓“总纲”不过是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罢了,谈什么理解全书的总纲?跟“四大家族兴衰”、阶级斗争什么的就更扯不上了。

从这个小小的个人经验里,我倒是悟出了政客看文学作品与一般人尤其是文学家的着眼点完全不同。对伟大领袖那种人来说,无论什么书都是权术教科书,只不过他把“权术”解读为“阶级斗争”罢了。如果《红楼梦》中没有《大红灯笼高高挂》上那些鸡争鹅斗、争风吃醋,则或许它也就不会蒙伟大领袖的垂青吧。不过也难说,连《小五义》、《何典》那种垃圾读物都能启迪伟大领袖的权力斗争灵感,何况是篇幅更为浩繁、人物头绪更纷繁的《红楼》?

这些当然是题外话,我想说的还是,看过《红楼》的人,想必都为荣国府尤其是大观园的美轮美奂、富丽堂皇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就是中国文学的特殊魅力:无论什么地方都能把它吹成仙境。青年时代读《阿房宫赋》,神驰万里,依稀想见天宫无非也就是这模样。及至后来去了故宫,只恨自己不该进去,应该让它永远停留在想象中。中国景色之美,往往只存在于文学描写中,大约只有苏杭是例外。天下最煞风景的事,就是在被那些文学描写引出无穷幻想来后,不幸看到了真实的描写对象。可叹这简单道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这才会有许多人热衷于把大观园搬到真实的世界中来。

不过这似乎是中国特色。我在西方参观过的王宫与贵族豪宅,还从未让我失望过。当然,老芦无学,没在事前看过有关描写,所以也不存在想象与现实的巨大落差。然而我的总的感觉还是,东方无论是皇家还是贵族,其实都是土鳖。其作威作福、作践下人的威风或许远超西方等价物,然而无论是富裕程度、奢靡程度、讲究享受(尤其是美学享受)的程度都远远不及后者。

这里介绍一下英国的“荣国府”,也就是卡文迪许家族的乡间豪宅。卡文迪许家族的祖婆是“哈德威克家的贝丝”(Bess of Hardwick)。



哈德威克家的贝丝

这是她的闺名,Bess是她的本名Elizabeth的简称,而娘家姓哈德威克,正式的衔头是“舒兹伯利伯爵夫人”。舒兹伯利(Shrewsbury)是她第四任丈夫的封邑,因此她在哈德威克的“新府”(New Hall)屋顶上树立了很大的缩写“E S”,分别为Elizabeth与Shrewsbury的缩写。




Hardwick Hall,建筑顶上有E S二字。

贝丝于1521年生于拥有五千英亩土地的地主家庭,但她家似乎不是贵族。13岁那年,她家把她许配给邻居一个地主的儿子,但未及圆房,其夫君便死于痨病(虚弱多病而死,具体死因不详,是谓痨病)。26岁那年,她嫁给威廉•卡文迪许爵士(Sir William Cavendish)。威廉可能只是骑士或从男爵一类非世袭贵族,因为其尊称为“Sir”(中文翻译为“爵士”)。威廉的年纪比她大一倍还多,是王室的财政部长。

当时的国王是亨利八世。亨利爷为了离婚生子,与罗马教廷闹翻,反出教门,自命为英国国教的教主。他下令查抄平毁了全国的修道院。众所周知,毋庸置疑,基督教会本是史上最大的敛钱机构,修道院都是聚宝盆,比东海龙王富到不可胜计。亨利爷为了防备罗马教廷组织的征讨,为筹措军费乃断然砸开了百宝箱,捞得盘满钵满。威廉被任命为所谓“增收法院”(Court of Augmentations)的官员,有权为自己选择查封的财产,跟着亨利爷肥肥地捞了一票。

贝丝和威廉生了八个孩子,有六个活了下来,构成了后来的卡文迪许家族。威廉死后,财产都留给了贝丝。38岁那年,贝丝嫁给了第三任丈夫,Sir William St. Loe。该同志是的大内总管兼御林军首领。贝丝得以出入宫廷,当上宫中女官(Lady of the Bedchamber),日日进宫觐见女王,备受伊丽莎白一世的宠信。这第三任老公死后,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贝丝,于是贝丝便成了全英国最富的女人。

48岁那年,贝丝又嫁了第四嫁,这次是嫁给乔治•泰尔波特,第六代舒兹伯利伯爵(George Talbot, 6th Earl of Shrewsbury)。该同志是英国当时最有权势的贵族之一,备受伊丽莎白宠幸,以致伊丽莎白把看管苏格兰女王玛丽(Mary, Queen of Scots)那种国事犯的重任都交给了他。

从以上简介不难看出,贝丝是借婚姻改善社会经济地位的先驱。每嫁一次,她的社会地位与钱包都要上一个大台阶,最后从平民爬到了伯爵夫人的高位。而且,此人极工心计,擅长宫廷斗争,不但帮助伊丽莎白一世挫败了苏格兰前女王玛丽的夺位阴谋,而且野心勃勃,甚至想安排她的后代登上英国王位,为此不顾巨大的风险,顶着压力,将女儿许配给声称有权为王的查尔斯•斯图亚特,好让她的外孙女阿贝拉(Abella)有朝一日变成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女王。虽然这美梦没有成真,但据英文维基百科介绍,贝丝的后代还是当上了英国女王,这就是如今的伊丽莎白二世。

老芦无知,不知此说是否属实,也懒得去查考,只是觉得与既有印象不符——如今的英国王室乃是德国进口货,怎么会是贝丝的后人呢?

勿过,欧洲王室繁衍等于养纯种马,为了保持血统纯洁,时常在国际间嫁来嫁去,从外国迎来新君更是家常便饭。似乎可以说,欧洲只有一个帝王家族,国籍远没有血统重要。马克思说“工人无祖国”是屁话,我看欧洲王室才是真正的国际主义者。维多利亚女王当年号称“欧洲的祖母”,德国凯撒威廉二世,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全都是她的外孙。所以,或许贝丝的某个后人也曾嫁给了如今的温莎王朝的某个先人吧。

不过,真正能让贝丝自豪的,应该是她为世界贡献了亨利•卡文迪许,也就是我上次介绍了半拉子的那个科学奇才与怪物。贝丝虽然嫁了四嫁,但所有的孩子都是与第二任丈夫卡文迪许生的。亨利•卡文迪许就是她的九世孙。

与宁荣二府不同,卡文迪许家族世代显贵,并不曾家道中落。贝丝的二儿子威廉•卡文迪许(与他爹同名)是国会议员,太平绅士,帝国主义分子,参与或支持将百慕大与维吉尼亚殖民化,被封为第一代德文郡伯爵。他的后人都是高官,第四代德文郡伯爵威廉•卡文迪许(三代同名)是国会辉格党首领,坚决反对对天主教实行宽容的杰姆斯二世,策划领导了驱逐杰姆斯二世,从荷兰迎来新君奥兰治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Orange)的 “光荣革命”,是在邀请威廉三世的请愿书上签名的所谓的“不朽的七君子”(the Immortal Seven)之一。因为拥立大功,他被封为第一代德文郡公爵。而科学家亨利•卡文迪许是第二代德文郡公爵的孙子,亦即贝丝的第九世孙。

亨利•卡文迪许他爹是第二代德文郡公爵的第三子,没有继承爵位。按欧洲防止遗产分散的规矩,想来也不会继承多少财产(记得莎士比亚某剧本中就有某小丑对女扮男装的某角色插科打诨道:“你的胡子比小兄弟继承的遗产还少”)。然而如所周知,亨利•卡文迪许非常有钱,连非长房的后裔都如此富裕,而况长房乎?据英文维基百科介绍,第六世德文郡公爵在1811年继承了八个主要的庄园:位于德比郡的Hardwick Hall以及Chatsworth house;位于伦敦的Devonshire House, Burlington House 与 Chiswick House;位于约克郡的Bolton Abbey 与 Londesborough Hall;以及位于爱尔兰的Lismore Castle。这些庄园占地 200,000 英亩(相当于810 平方公里) 。您想想,这是咱们的荣宁二府能比的么?荣宁二府不也就只有个城里一个府邸(也就是英国人说的town house)么?哪有那么多的乡下别居(所谓Stately Home)?就连大清的王爷恐怕也没这么豪富吧?

我这次度假,参观了卡文迪许家族在德比郡的Hardwick Hall与Chatsworth House。Hardwick Hall是贝丝老太太在世时盖起来的,先后盖了两个,旧的那个(Old Hall)是16世纪中建成的,贝丝老太太作了改建与增建。此后她又在旁边建造了新府(New Hall)。如今旧府已成废墟,而新府还基本保持了当年的旧观。该府于1590-1597年建成,据说老太太后来就死在里面。

如上图所示,那房子主要是三层石头建筑(四角的塔楼是四层),其中窗子占了很大的面积(因此当地有句俗话:Hardwick Hall,more glass than wall。“哈德威克的府邸,玻璃多过了墙壁”)。那时正是咱们的万历时代(万历18-25年),英国的建筑技术就已经相当先进了(用党话来说就是英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胜过了古代中国劳动人民),起码设计师颇懂建筑力学(虽然那时牛顿还没怀上涅),所以才能造出这种玻璃多过墙壁的豪宅而不用担心坍塌。

建筑内部更是气宇恢宏。其占地面积恐怕不如人大会堂,然而其开间之高,大厅之敞,走廊之辽阔(似乎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虽然我知道很别扭),似乎根本就不是人大会堂能比拟的:














该府内部的一大特点是,除了房间墙壁顶端或有浮雕外,所有的墙壁都被挂毯(tapestry)遮蔽了,据称是全英国挂毯收藏最丰富的地方。



据说Bess老太太喜欢女红,热爱刺绣等针线活。苏格兰前女王玛丽是女红专家,据说技艺比她高明多了。她在看守玛丽期间(长达十多年),两人时常一道切磋,她向玛丽学会了好些绝招,云云。因此,据说该处也是英国搜集刺绣工艺品最多的地方,但我看过的展品都远不如中国的苏绣湘绣。

花园也很大,但是典型的西式花园,非常规整(所谓formal派)。我不喜欢,没拍下来,把太太拍的贴在这里:




这不是说一切都尽善尽美。请注意,上图中房间与走廊上的地毯都不是毛毯,而是所谓rush matting,也就是用灯芯草织成的致密结实的草席。据讲解员说,那时地毯很贵,后来用的carpet,那阵是铺在桌子上的。这比起中国来可是落后多了。据唐代第一恶心大诗人白居易的《新乐府•红线毯》称:

红线毯,择蚕缲丝清水煮,拣丝练线红蓝染。
染为红线红与蓝,织作披香殿上毯。
披香殿广十丈余,红线织成可殿铺。
彩丝茸茸香拂拂,线软花虚不胜物;
美人蹋上歌舞来,罗袜绣鞋随步没。
太原毯涩毳缕硬,蜀都褥薄锦花冷;
不如此毯温且柔,年年十月来宣州。
宣州太守加样织,自谓为臣能竭力;
百夫同担进宫中,线厚丝多卷不得。
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
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皇汉子孙们完全可以据此宣称,早在唐朝中国就使用了地毯。可惜这似乎失传了。偌大故宫,不但所有的大庙里铺的都是地砖,而且就连木质地板都不曾敷设,我看连江南富家翁都不如。

该府邸最难得的,还是保留了四百年的完整的档案记录,其中甚至有贝丝老太太亲手写的家具清单。至于各种账本就更不用说了。这些档案据说就藏在这中药房式的房间中的无数抽屉里:




根据这些第一手材料,管理人员把这个英国荣国府办成了西洋“阶级斗争展览馆”,这照片拍的是馆内对当时社会金字塔的说明书:




摘要翻译如下:

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每年家用(household expenses)约为55,000镑。

舒兹伯利伯爵夫人:1593年岁入9,500镑,花费8,500镑。

John Ballechouse,在建造新府中任手工艺人的监工。作为伯爵夫人的宠信的佣人,他年薪为两镑,有一个免租的农场,以及时常收到的累计至一年10镑的奖金。

John Wainwright,伯爵夫人田庄的佃农,租种54英亩的土地,年租76.5便士(15s 4d)。

未记录名字的男女雇工们:负责为新府建筑工地上取水、清除垃圾等杂活。每日薪金半便士(1d)。

其与国产“阶级教育”的区别在于:第一,人家是凭第一手证据说话,不是虚构的“水牢”与“收租院”。第二,告诉现代人古代英国的生活的真实情况,只是要让他们知道祖先是怎么生活的,并不是要煽动愚民对所谓“阶级敌人”莫名其妙的仇恨,以及对现政权莫名其妙的感激涕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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