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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轻松一点,没有那么多工作要做,决定睡个懒觉,下午去踢球,运动运动。好久都没有踢球了,不知道是否还跑的动。
4点来钟,我开车来到附近的足球场,已经有十多个人在球场上热身了,我也在球场边跑了好几圈,带了带球,发现基本上已经没有球感了。今年就只是4月份踢过一次球,其他时间最多只是跑步。看样子还是缺乏锻练啊!
很快人就凑齐了,球赛开始了。看来两队人之间都很熟悉,我跑了一会之后,就坐在球场边当看客。过了没多久,场上就有人招呼我,问我是否愿意一起玩。我当然愿意了,不踢球跑这里来干嘛?跑了一会,我不得不承认,退步了好多,球也停不住,转身也慢。哎,真是老了啊!
不过今天有个收获,学会了一个新的说法:SKIN。从字典上看,这个单词就是皮肤的意思,不过我今天知道了在美国的足球场上,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场上比赛的2队的服装并不统一,一方基本上是白色,另外一方则是各种各样的深色衣服。我上场之前,有人问我有白色球衣了,我说没有,只带了橙色和绿色的。那人就说“那你就SKIN吧”。我开始没明白,后来一琢磨,应该是和我们在国内踢野球时的习惯一样,叫我光着膀子。光就光呗,又不是没光过!于是我就把上衣脱下,系在腰间,在场上奔跑起来。
踢着踢着,不时地有人叫SKIN,问我是哪边的。我有一次防守失位,中后卫提醒我的时候也叫我SKIN。我想了一会才明白,他们说的是SKIN这个单词,光膀子就是露出皮肤了。嘿嘿,一个在中文中需要3个字的说法,在这里一个单词就搞定了!有意思。
虽然有意思,但是下次踢球一定要带上一件白色的球衣,不能再SKIN了。要不满场就我一个人打赤膊,多不雅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