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大讨论

作者:TCM  于 2010-9-30 02: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1评论

股神巴菲特(与搭档芒格刚到中国)和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这对“慈善二人组”来中国布道的新闻引发了国内的慈善大讨论,不过多数讨论都流于形式,一味的指 责中国富人为富不仁是没有意义的,好在也有不少人从制度的角度指出,由于遗产税的不同,使得西方慈善模式很难在中国推广。

  西方与中国有一个重大的区别,西方有高额的遗产税,但中国没有。遗产包括不动产和金融资产,前者是房子,后者主要是各类股票、债券等等,超级富豪们的 身价主要部分是股票,这些资产价值的确定都是按照市场价计算的。联邦遗产税使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8个等级,从18%到50%,和遗产总值直接相关。

  美国遗产税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先课税再分配。例如某人留下1500万美元的可征税遗产,他的继承人必须先缴纳800万的遗产税,然后才能拿到这笔财 产。可征税遗产的总额越大,税率越高,继承人需要先缴纳的税款也越多。这就会诞生另一种情况,比如祖上留下一套豪宅市场价极高,但是子孙凑不出高额的遗产 税,一时半会儿房子又卖不掉,过了窗口期之后只能把房子拱手赠送给政府。如果遗产是股票,那实际税率更高,在美国有资本利得税,抛售股票之时先交一次资本 利得税,拿到的钱再交一次遗产税,对于巴菲特和比尔?盖兹这种级别的富豪,想要在市场上减持数百亿美元的股票,基本上就不可能成功,因为找不到这么多的资 金来接盘。这结果就是,这些股票除了送给政府之外就没有其他出路了。

  在这种背景之下,富豪们想到了一个曲线继承的好办法,那就是设立各种名目繁多的基金会,一般都是挂着慈善的名义。富豪们不把钱留给子孙反而捐给基金 会,这让不少人觉得他们行为高尚,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将财产以慈善的名义捐给这类私人基金会是免税的。更重要的是,西方社会私有产权发达,这种私人性质的 基金会既非上市公司,又非盈利性质的企业,因此根本不需要信息披露,基金会实际控制人的任命程序也不需要对外公开。西方富豪们捐助这类基金会实际目的就是 把基金会掌握在家族后代手里,而这样的好处避税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于保持家族的长久控制。

  中国自古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那是因为后辈并不都是精英人物,假如某个富豪把全部财产都给了儿子,可儿子是个纨绔子弟,除了会败家,其他就不会 了,那么很快万贯家财都会挥霍一空。如果你有很多个孩子,那势必会产生分家的问题,但分家的结果是越分越小,分三次家之后就不会剩下多少财产了,因此“富 不过三代”不是偶然,简直是必然的事了。如何才能在你死后都能对未来的子子孙孙有控制力?这是不少富豪思考已久的问题。

  设立基金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让死去已久的祖先在多年之后仍然保持着对家族财产的控制,前提是你的子孙们都遵守基金会的规章制度。未来在中国涌现出大 大小小的各类基金会简直是一定的事了(现在最大的麻烦是法律上不好办)。之所以现在还很少,那是因为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富豪现在还处于积 累中,还没想到如何继承的问题,等到20年之后多数富豪都进入风烛残年,基金会的事自然会提上议事日程,不过那是几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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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 回复 homepeace 2010-9-30 04:47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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