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托里斯夫人 (二)

作者:笑纳百川  于 2009-4-11 16: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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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许多人都知道我们的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尽管如此这事还是传得飞快。也许是我母亲忍不住告诉了什么人,这个人可以是面包师傅的老婆、邻居或者甚至是乌尔丽克,因为这一年的圣诞节她照旧来过我们家。或许是伊尔莎嘴不严,她为什么该嘴严呢,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事是需要保守秘密的。神经崩溃是我们这个圈子里不该发生的事情,这种事总是得有个说法的,而且也确实是事出有因。从疗养院回来后,我发现别人对我的态度都异常谨慎小心,我没有编好如何向大家解释自己为什么晕倒。所以我根本不提此事,倘若我要提的话那就等于是承认了。最后大家肯定相信了我确实没有怀孕这一事实。我母亲一定是被迫给大家看了我从疗养院给她写的信。一个怀了孕的女儿虽然是件糟心的事,但也没什么了不起,可要是怀了孕的女儿没带着孩子回来,那可就永远是一桩耻辱了。
这则启事唤醒了我。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怒,而第二反应则是激怒。愤怒是冷漠无助的,激怒则是火山爆发式的。我对自己说,我不能让你成为咱们俩之中先结婚的人,就好像这对事情能有什么改变似的。我计算着到他结婚还会有多长时间,我估计也许半年,或许更短。肯定是在这个夏季,也就是我们那个夏季过去仅仅一年之后的夏季。婚礼肯定要赶在绿草茵茵,人们能在庄园的大院子里彻夜翩翩起舞,能在露天烤肉和开香槟的时候举行。莉亚娜8226;韦斯特霍夫也许相貌平平和不会跳舞,但她肯定也有自己的梦想,她身披白色婚纱时肯定不光希冀得到教会的祝福,跨出教堂祈祷室的时候她也一定愿意受到老天爷的照顾。

我问自己他为什么步行,也许发动机出了故障他无法开车。他的车一定不错,但真正的高档车他肯定也买不起,大概是跑车车身配上非原装的发动机和一些引人注目的额外配置。这种车比较娇气,有时会开不起来。或许他买的是旧车,F城弄来的出过车祸的车,喷了一层漆,装上新收音机和额外探照灯,包括皮座椅。周末开出去兜风还是挺能唬人的,但不皮实,在我们这种潮湿的地方很快就会有什么地方生锈,要么就是打不着火。这一带不适合开跑车。

我没有立刻想出什么对策。从我在报纸上读到那则订婚启事的那一刻起,局势就无可改变了,就好像决断已经做出,丝毫没用我参与似的。已经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了,现在只能采取点儿什么行动了。这天晚上我跟恩斯特去伊尔米那儿时,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尽管如此,我已决定破釜沉舟。当他送我回家时我像往常一样与他随便闲聊着,那天夜里我才开始想象我们共同的生活。
几年来我就清楚地知道父母早晚要搬回S城,搬到我母亲的姐妹们那里,我外祖父也独自住在那里的一小套房子里。虽然父亲在批发商和零售商赫尔曼博士那儿干得小有成就,但他在这一带从来就没住惯。我母亲则眼巴巴地盼着有朝一日能把他们住的那小套房子卖掉,好回到自己亲人身边去。还有两年我父亲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我等不及了,也不愿作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跟他们一起回到S城。我那些住在S城的表姐妹们现在都已经结婚了,她们整天谈论的都是她们的孩子以及去蒂罗尔休假什么的。她们一向妒嫉我:那个漂亮的、不乏人献殷勤的、能歌善舞会画画、还想学戏剧表演的玛格丽特,她终究成了遭人遗弃的办公室职员,以致落了个神经崩溃的下场。我将嫁给恩斯特,与他和伊尔米一起生活。恩斯特毕竟长得不错,他对我宠爱有加,挣钱不少,人也挺可爱的,而且对我言听计从。伊尔米这个婆婆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我想象着有她在我身边肯定是个好帮手,而且他妈这个因为战争而成了寡妇的人能和我们一起住,对此恩斯特一定感恩戴德。我将继续工作,晚上我们可以经常出去——只是跳舞的事就甭想了——什么时候回家伊尔米都在,有她日子一定会过得兴高采烈。我们也许会生个孩子。首先我们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就在这个夏天,婚礼要在有乐队的宴会厅举办,邀请很多人。我将发出印制的请帖并在报纸上登结婚启事:“庆贺13点开始,场所:布卢门塔尔城堡”。我将亲手设计自己的婚纱并购买丝绸,为了找到合适的丝绸即使去F我也在所不辞。我要比菲利普先结婚。
从那时候起我就处在一种冷静的沉醉之中。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又短暂地思索了一秒钟,但我决心已下,浑身是力,不想再犹豫。我感谢自己的愤怒,这种愤怒改变了一切:半年来的疲倦不翼而飞,那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陌生感和没有真正活在世上的感觉也消失了。想起这一切我还不寒而栗,我绝不想再做回昨日的玛格丽特。其实嫁给恩斯特还是别的什么人都不重要,但恩斯特会听我的话,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有一些怪毛病,但人品不坏,他的残疾让他懂得感恩。菲利普不认识他,这并不重要,甚至是好事。他将读到我在报上登的结婚启示,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就如同我读到他的订婚启事,也许更甚。我会抢在他前面结婚的,他不要以为他结婚那天我会站在我们幽会过的河边含着眼泪遥望里厄内克庄园的砖墙,那时我已经在蜜月旅游的路上了,也许在巴黎吧?
当天晚上我在保龄球俱乐部见到了恩斯特,他送我回家,路上自然谈到了未来。他起初不敢相信我愿意嫁给他,我得帮他相信这一点。他幸福得手足无措,让我觉得有些羞愧,但我很快就一不做二不休地对自己说,现在毕竟有一个人幸福了,而这全是我促成的,能让一个人幸福也不可能真是什么坏事。伊尔米也欢欣鼓舞,她刚一见到我就喜欢上我了,这恩斯特曾多次告诉过我。她几乎像恩斯特一样爱上了我,最让我看重的是:她不光为我感到骄傲,而是确确实实地爱我。对恩斯特来说我就像是体育比赛得的奖,好比是保龄球杯。我是他接触的圈子里最漂亮的,从来都拒人于千里之外,从不与人打情骂俏,大家都说这个玛格丽特有些与众不同。这样一个人偏偏想嫁给他,这让他觉得难以置信,因此也不必去寻找理由。这事就像是个奇迹,若是去追寻原委或是思考哪儿来的这等福分,那就等于在亵渎神灵了。他接受这事就如同接受了一件厚礼,好比赢了不能用钱来计算的彩票。也许他的态度当时应该感动我,因为他的感激中没有掺杂丝毫的懦弱、怀疑与不信任,没有任何得让我尴尬地进行解释的东西。他的感激既纯又真,比他本人要大度,就像一个孩子的感激那么清纯。但我并未受到感动,而是就那么照单全收了,因为他的态度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但他的态度使我更加果敢,下面的事就一切顺理成章了:现在旧的一页终于翻了过去;甚至我父母也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们对我的举动相当惊愕,但对结局还是很高兴的。当时我母亲可能会想,这姑娘就这么孤注一掷地把她的心扔了出去。而实际上我是把自己扔掉了的心又捡了回来。

我本来可以做出别的决断的。我考虑了一秒钟——我一生中的一刹那——当时还有改变的可能。我只要保持平静,什么也不做,这个瞬间就过去了。他就会走过了马路,他都不会看到我,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等着绿灯,这很让人惊奇,因为天不仅下着雨,而且几乎黑了,大多数人会左右看看,然后闯红灯过马路的。但他却静静地站在那儿,也许在想什么事,然后就毫不在意地开始过马路,他确实也没有什么应该在意的。他没有看到和认出我,就算他认出了我,顶多也就是打个招呼,但他会不会与我打招呼,这一点我都猜不准。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一所带花园的房子,伊尔米把她那点不多的积蓄也投了进去,因为我和恩斯特都工作,所以长期贷款买房我们还是负担得起。这所房子在城市的另一头,所以我开车去赫尔曼的厂里上班,恩斯特则步行去储蓄银行分行上班,他在那儿学徒后就受到了聘用。早上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早饭,晚饭也是一块儿吃,吃完晚饭我和恩斯特还出去一趟,要不然就三个人玩牌或是看电视。常常有客人来访,伊尔米喜欢做饭款待客人,冬天是一锅烩或是炖肉,夏天我们坐在花园里一边烤肉,一边听收音机,听全国甲级联赛转播。我和伊尔米一起做果酱,几年下来我们在花园里也种了不少果树和蔬菜。我从来就不是个出色的家庭主妇,也没有兴趣扮演这个角色;伊尔米把我该干的活都揽了下来,她热情高涨地收拾屋子、按新食谱试做各种饭菜并熨烫衣服。我从她身上获取温暖,就像在冷天里坐在汽车中,慢慢地汽车玻璃就被呼出的热气挡住了视线。只是我自己并不呼气,呼气的是坐在我旁边的伊尔米,也许还有坐在后座上的恩斯特。他由于幸福总是兴高采烈的,而且也不像过去那么傻里傻气了。也许他跟我结婚后也不像从前那么需要来自他人的掌声了,总之我们彼此相处得不错。我父母每年来看我们三四次,他们从来也不问我过得如何,即使他们问了,我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把我印到百货公司的广告上,那我看上去还挺不错的,就像对新买的吸尘器进行试用或是试戴一顶帽子时满意地向镜子里望着的一位妇女。我有些惆怅没有时间读书,但就是抽不出时间来,直到我怀孕后才又有了时间读书。
从一开始我就得卧床,时常见血,大夫很严肃地对我说要绝对小心,尽量多休息。28岁才怀第一胎,这本身就意味着容易出问题。这样我就呆在家里,或躺在床上,或躺在沙发上,看着伊尔米在我周围忙乎。我常常感到不舒服,只有吃东西好像能好一些,所以我就交替着吃坚果、撒有盐粒的面棒和巧克力,一边吃一边喝汽水,没过多久我胖得就跟快要生了似的。这段时间恩斯特对我更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给我买夹心巧克力或是鲜花,给我讲储蓄银行发生的趣事。我是给钱治病的医生,他有时候说,我对人们的了解比一位内科医生还要多,我知道他们想买什么,也知道哪些东西他们支付不起。我知道他们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自己的死亡,因为遗产的事也归我们管,比如孙子们或是女儿们得到了储蓄存折,女婿们则往往什么也得不到。当然恩斯特打交道的都是些小人物,真有钱的人也根本不会去储蓄银行,即使去也肯定不会去L城的。因为在这座小城里像我们分期付款买的这种带花园的小排房,就是人们所能希冀的最大财产了。恩斯特想要个女儿,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我以为所有的男人都想要个儿子呢。我在女人那儿总走运,他边说边高兴地看着我和伊尔米。他确实如愿以偿了。
我有时有点儿讨厌达妮拉。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摔倒后就先左右看看,如果看到周围有人,就开始扯着嗓子哭。她经常盯着我们,但并不是想与我们呆在一起,而是她要算计算计自己该如何表现。在海滨浴场曾有一位母亲领着她的小女儿来找我,那孩子大概两岁左右,胳膊上有一块咬痕。这是您女儿咬的,那个女的说,她看上去与其说是气愤不如说是震惊。我把达妮拉叫过来询问,但她只是一个劲儿地摇晃自己那长着金红色头发的小脑瓜否认,同时避免抬头看任何人。最让我吃惊的是,我相信那个女的说的话,认为当时四岁的达妮拉完全做得出这种事。她身上有股狡猾劲儿,我总在琢磨这是从哪儿继承来的:我父母、伊尔米和恩斯特身上都没有这股劲儿,也就是说只能是从海因茨-京特那儿继承的。我不想伤害伊尔米的感情,我等着瞧她是否会自己想到这一点。也许别的孩子也这样,要不就是我的眼光太锐利。恩斯特自然宠着他的宝贝女儿,他爱达妮拉就像我们刚结婚时对我那么爱。或许我对孩子的关心不够,当我最终可以重新去上班的时候,我才松了一口气。达妮拉留给伊尔米带,她在奶奶那儿肯定受不到任何委屈。伊尔米从来也不说她一句坏话,但有时我在伊尔米的目光中也看到了一丝忧虑。我们买了一条狗,因为我们觉得达妮拉缺少玩伴。那是只西班牙獚狗,很温和,它耐心地让达妮拉随意指使。她有时把它抱在怀里,紧紧地抱着它,以至狗不得不开始挣扎。要是它企图逃掉,她就掐它,攥着它的狗嘴,把它的头转向自己的脸并对它说:你是我的狗,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那小狗真让人可怜。我寄希望于学校,也许上了学她就会改掉一些粗暴的习性,还有她那让我觉得有些过分的自尊心。但达妮拉一直不合群,她最喜欢呆在家里,这里她扮演着公主的角色。所有来访的客人都给她带来礼品,她从一个人的怀里换到另一个人的怀里,跟恩斯特的朋友们撒娇。她最喜欢漂亮衣服,早上她总要考虑半天到底该穿什么。要是碰上她不喜欢哪件毛衣或是因为下雨她应该穿裤子,那我就得没完没了地说服她。我常试图告诫自己,对她要有耐心,要理解她。但从根本上来说她总是让我心烦意乱,我想我们彼此都不喜欢对方。有时她坐在我卧室里的三件套梳妆镜前,全神贯注地化妆,左顾右盼,从各个角度欣赏自己。她既窈窕又妩媚,喜欢去上芭蕾舞课,晚上就在起居室给我们表演新学会的脚尖旋转动作,这时候她如鱼得水。我买了一架钢琴,我们两个人弹,没过多久她就不爱弹了。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也不愿让我碰她。

可惜我没有看见他的脸。我想知道他是否认出了我,是否在最后一刻明白自己遇上了什么事。但天很黑,整个过程很快。我感到一股阻力,然后就看见他从空中飞了过去,但也许这一切都不过是我的想象。除了车前灯照到的地方什么都看不见,车灯照的地方只见浅灰色的雨水闪着亮光密密麻麻地向地上落去。我也没有听见什么,大概我太激动了。

人们说,上了年纪以后就会觉得日子过得格外快。但我当时却觉得日子好象停滞了似的。达妮拉长高了,恩斯特变胖了。伊尔米好像没怎么见老,只是她得吃降压药了,而她老忘了吃。我回忆不起来都发生了什么事,我看见我们如同被定格在相片上了:15年坐在组合沙发上,沙发套的颜色慢慢脏了,直到我们换了新的。来自西班牙的木盘,里面装着咸坚果;一个锌制小罐,里面放着牙签;软木质地的小垫。恩斯特戒了烟,在他常坐的地方沙发前的地毯磨损了不少。冲着花园的窗户总开着,随着时间的流逝屋里越来越黑,因为云杉把光线遮住了。伊尔米坐的沙发旁有盏阅读灯,她在那儿一边看电视一边做女红,给达妮拉织毛衣、绣围巾和桌布、恩斯特的毛衣和外衣也得不断地改,这样它们才能跟得上他发福的速度。他仍旧相貌堂堂,这些年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因为他习惯了顾客们总是注意倾听他所说的话。
现在我实际上领导着推销科。我的上司病病殃殃,公司不愿降他的职,但大家心里都明白,实际上活是我在干,我得到的报酬也不错。我仍旧很愿意去上班,尽管企业和我小时候几乎已经完全不同了。老赫尔曼已经去世,圣诞节奖金早就没有人直接发到雇员们手里了。公司被别人收购了,真正重要的生意已经直接从F城做了。我不会外语,我的英语毕业以后就没有再用过。我心里清楚,我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大出息了。我开一辆大功率的车,我一直喜欢开快车。恩斯特和我有时与汉斯和别人约着一起去莱茵河或摩泽尔河度周末,我们在那儿品尝葡萄酒,一喝就喝得酩酊大醉,酒醒后我们再开车回家。有一次弗雷迪想吻我,当时恩斯特已经回到旅馆,我们俩落在最后,正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旅馆走。开始我让他吻了,但接下来我就忍不住大笑起来。不光是因为我喝醉了,而且也因为我觉得这一切的徒劳显得那么滑稽。难道我们应该在夜里溜过走廊——他床上睡着扎比内,我床上睡着恩斯特——跑到摩泽尔河边的椅子上去彼此乱摸一气吗?

现在报纸上第二次登了呼吁,甚至披露了死者的姓名,这让我觉得很奇怪。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话,那他们就该能忆起事情的经过。警察光知道死者姓名也没有什么大用。

我们认识的那天应该是5月3日,达妮拉生日的前一天,她生日那天我们要在花园里请她的朋友们来参加一个园中派对,晚上我们想去看电影。生日的前一天是个星期六,为了庆祝我们这个城市建市1000年,我们合唱团在疗养院举办了一个大型音乐会,演唱的曲目从亨德尔直至雷哈尔,音乐会开始前有致词,结束后还有舞会。票很贵,还有盛大自助餐,我给自己买了一件新晚礼服,深蓝色,群长几乎及地,还镶着银色闪光薄绸边。为了穿这件晚礼服我饿掉了10磅肉。他走过来的时候,我们正和合唱团团长贝克尔先生坐在相当靠前的一张桌子旁,正在喝第二瓶香槟。
此前他就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个子很高,保养得不错;西装上衣稍微有点儿紧,但他的动作很优雅,他抽烟的方式也让我喜欢。他既不是贪婪地猛吸自己的烟,却也不让烟灭掉,他一边与自己对面的一位女子交谈,一边时不时地吸上一口。他们坐在我们旁边的那张桌子上,紧靠着舞池,但乐队还没开始演奏。他来到贝克尔身边,挪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好像对贝克尔说了句什么夸奖的话;我看见贝克尔高兴地比划着,最后他指了指我。当他冲我微笑时,我也会意地冲他点了点头。明天达妮拉就13岁了,我也年过40了,我知道自己风韵犹存,而且我是贝克尔最出色的女高音歌手。我身旁坐着我丈夫,对面是弗雷迪和扎比内,看来这个晚上会很快活。当他向我们介绍自己时,他显得彬彬有礼与和蔼可亲,有点儿像个推销员,也许是搞房地产的。他称赞我们的节目,言谈之中能让人明白他并非对此一窍不通,他问了许多声部处理方面的细节,最后他说自己以前也唱过歌。他是新上任的文化局局长,所以对我们这类活动非常感兴趣;当时我一点儿也没像今天回想起来这样,觉得他有些做作,因为他那时既活泼又幽默,特别是跟扎比内他聊得挺投机。最后他回到自己的桌子旁,乐队开始演奏后我看到他和一位年轻的金发女子潇洒地跳了几圈华尔兹。我和扎比内轮流与弗雷迪跳舞,因为恩斯特自然跳不了,但大多数时间我都陪他坐在桌旁,目光盯着地板。
我没有看见他走过来,因为他是穿过走廊向我们走来的,他挤了挤眼,问恩斯特可不可以把我拐走。我们跳的是狐步舞,跳时不得不相互交谈,因为舞池中人太多,所以几乎跳不开。他马上就口若悬河,提起他的女秘书——那位金发女郎——和他妻子,可惜他妻子病了,但他由于职业的原因又不能推掉这样的日程安排。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开玩笑,我不知道文化局局长都有哪些义务。我只是发现他玩得很开心,我也很开心。从一开始他身上就有什么东西吸引我,尽管这东西同时又让我起疑:即他的灵巧洒脱,他那轻快的步伐,似乎他周围的一切都变得轻松起来,甚至我觉得自己也变轻了,轻了远远不止10磅。他在我耳边说我喜欢您的香水味,弄得我脸都红了,因为我根本就没用香水,但他的这番话让我在第一次回味时更觉得受用,再次回味他这番话时,我问自己他是不是知道我没用香水,因为他当时颇有些心怀叵测地坏乐着看着我。这样我对他也就实话实说了。
我一直对他讲真话。对恩斯特我经常根本不用费那个劲去撒谎,但我也没有向他供认什么,因为无论我说什么,都得从撒谎开始。我们之间的事就是那么回事,谈也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对复杂的事他不感兴趣。他的生活目标就是追求舒适,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当什么人打扰了他的舒适时,他才会琢磨这些人。如果他有理由和盘托出自己的想法时,比如弗雷迪生意上有些麻烦,所以有时有些闷闷不乐;或是莫尼卡不再来看我们是因为她酗酒,那他总是很满足。这对他来说就够了,此后他就可以像一尊佛爷似的静等着事态向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他有时从床头柜上拿起我正在看的小说,小声念念书后的广告词,然后就真诚而又吃惊地问我,上个世纪发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的通奸,事后女主人公因痛苦而死的故事对我来说有什么意思。伊尔米了解我,她什么也不问,她从不爱打听事,对此我十分感谢她。我有几位女友,她们不时向我诉说些掏心窝子的话:小小的私情,无法告人的苦衷,或者干脆就说说她们如何企图从丈夫那儿磨出一件波斯产羔羊皮大衣,而丈夫就是死活不给买。我没有类似的故事可讲,皮大衣我可以自己买,而恩斯特也会痛痛快快地送我一件的。因为对他来说家里的和睦高于一切,为此一件波斯产羔羊皮大衣在他看来并不是太贵。他想要的——我,他已经得到了,这让他对我颇迁就,而且也比过去更加有耐心。他没有其他愿望了,但这不会让他死去,他满足地活着,就像一条狗,逐渐患上脂肪肝,然后在美梦中逝去。

我是从报纸上才知道他确实死了。“当场身亡。”第一篇和第二篇报道文章都这么说,就好像报道者把第一篇文章又抄了一遍似的。大概他把颈子摔断了。我想若是内出血不会立即咽气的。报纸上说,近年来驾驶者肇事潜逃的案子的比率不断上升。但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警方又能怎样呢?他们不可能把方圆50公里内的汽车全检查一遍。即使这么做也未必就能查出什么结果。

我们俩那天晚上后来又一起跳了两次舞,当我和恩斯特一点半回家时他还在舞池中跳。我想他大概根本没发现我们走了。大家都有点儿喝高了,扎比内在台阶上把我拉到一边,向我透露有些迷恋他。是个讨女人喜欢的家伙,她说,他以后肯定会飞黄腾达的!要不是弗雷迪紧盯着我,我没准就红杏出墙了。但扎比内总爱这么说,一半是为了气弗雷迪,一半是因为她在L城感到无聊。我无聊得生了四个孩子!她有时好这么讲。其实她是个贤妻良母,像恩斯特一样可靠,只不过她不愿承认这一点。我没有回她的话,我想睡一觉之后这事就过去了,最终一切都会过去的。你已经四十多岁了,我对自己说,明天,不,今天,你女儿就十三岁了。即使就算你曾经会调情的话,如今你也早就过了调情的岁数了。
几个星期一晃就过去了。我当然不会调情,我从来就没学会过。我根本就不会对什么事满不在乎,简单地去尝试某事,去冒点儿险。我能做的仅仅是忍受,这我在行,我什么都能忍受:恩斯特和他的习惯,鲁迪8226;卡莱尔和他说话时略过的“R”,达妮拉的恶作剧,以及伊尔米不可能永远活着,这些我都能忍受。数周一晃而过,我当然没有再见到他,早晨我边开车边想,也许这样更好,因为我不是那种适合有外遇的人,而他是,至少这一点我很清楚。晚上开车回家时我一再告诫自己这一点,我在家与伊尔米、恩斯特和达妮拉一起吃晚饭,然后我们仨大人一块儿看电视,达妮拉则在她房间里戴着耳机听音乐,或是给她的女朋友们打电话,要不就干脆躺在那儿盯着她贴在墙上的招贴画看。我也想这么做,但我也庆幸自己不能这么做,因为只有青春期的少女才可以毫无顾忌地沉浸在梦幻之中。

那事被炒作得越来越热闹。今天报纸上又登出一篇文章,再次呼吁大家协助警方破案。人们对他的死很当回事,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他的消失其实是件幸事。

后来又举行了一次夏季舞会。我们合唱团再次登台演出,这次是在布卢门塔尔城堡。过去仅供来自上流社会的人出入的地方,现在只要买得起票都能进,结果来的人形形色色:有穿着聚酯外衣的、穿衬衫配裙子的、开着小破汽车的、穿着灰暗的西服套装的,后者从来就没有置办过黑礼服;现在我们和我们的朋友也来了。文化局局长当然也出席了,他还简短致词,开了几个人人都能懂的玩笑,引用了莱瑙的一句诗。他来到我们的桌旁,在我们那儿坐了一个小时。他夫人又没来,但这回那位女秘书也没来。他跟我跳了几圈舞,能再见到我他显然很高兴,但我自然没有让他看出我的欣喜。他塞给我一张纸条,我当时没有看。后来我一个人在洗手间看了它,上面写着:明晚6点,费迪南屋——河畔的一处郊游场所——我吃了一惊,不知所措地往镜子里看着,然后把那张纸条先撕成小条儿,再撕成小块儿,一时不知道究竟是去还是不去好。
我当然去了,这并不难,下班后我往家打了个电话,说得加班。当我开车上路后发现自己的膝盖直发抖,脚也不由自主地乱动,我以90迈沿着长长的林荫道向河畔驶去,磕磕绊绊地就像个正在学驾驶的新手,我当时的处境确实有点像个新手。
看见我开过来,他仍等在车里。直到看见我停好车、从车中走出来,他才最终向我走来,我们马上走进了树林,就像约好了似的。在树林里他马上挽起了我的胳膊,当我们站在第一个岔路口时,他停下来呼唤我:玛格丽特,并用手轻抚我那普通造型的头发,我感到脚上的鞋向地下陷去,我的生活紧跟着也陷入了泥沼。他没想到还会遇到这种事,他一开始就说,我也强调这一点。我现在不想听任何表白,我需要的是毫无顾忌。尽管如此,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提起了菲利普,这到底是同一片树林,而且这件事也毕竟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段经历。我讲述了有关菲利普和我的一切,当他想知道我如今是怎么看这一切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对此已经思索了近二是年了。我拿自己身边的婚姻——只是没有拿自己的婚姻——与我们本来可能会缔结的婚姻相比,把每个男人都看成是菲利普的变种,他曾是我的原始男人,就像巴黎的原始衡量尺度——米似的。我把每一桩所听到的桃色绯闻都用自己的经验来衡量,与我的爱以及我们的热恋相比,每一个春天,每一个夏天我都要与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个春夏进行比较。因此没有什么能再对我构成危险。我对菲利普的评价是有波动的,我摆脱不开这段情感。现在应由米夏埃尔帮我走出这种感情的困惑:他43岁,深色头发,L城文化局局长,已婚,有两个孩子。他应帮我结束一段旧情,并促成新的开端。
当然我们只能去旅馆,而且不言而喻不能是我们这个城市的旅馆。有时我们得开车走很远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这地方对其他L城的人来说要么太偏僻、要么太贵或太便宜、要么太没名气或只适合商人住。我们第一次约会离那次林中散步又隔了三个星期 ,这段时间我们只是保持电话联系,打这种电话时我的嗓子常常不听使唤,要不就是遇到有人走进屋子,我得马上挂断。我从来不能给他回电话,因为他的电话全部由女秘书转接。我只能等待,就像一只动物等待它的食物。我没有觉得屈辱,但心里总是空空荡荡的,就好像一张纸或是一块薄布被弄得千疮百孔。我神经兮兮吃不下东西,吃晚饭时总是把盘子上的东西扒拉过来,再扒拉过去,然后嘟囔说自己不舒服。我也不再喝酒了,因为我害怕自己酒后吐真言,只是我的烟越抽越凶,因为好像只有烟卷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支持着我免于崩溃。上班时我十分注意集中精神,但是还是不断有一些文件清单找不到,事后这些文件清单又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了。我总是一会儿找不到这,一会儿找不到那:钥匙、墨镜、驾照、香烟、打火机、洗衣房的取衣单、购物单甚至鞋子。我去看医生,让他给我开闹胃的证明,以此来解释我的毛毛躁躁、体重锐减和越来越神经质。只有达妮拉不时盯着我看,好像她猜到些什么似的。

我马上把车开去清洗了,洗车的地方离高速公路入口不远。我每月至少在那儿洗两次车,同时也把车内地毯和车座吸一遍尘,再买几本杂志,几盒烟和一些别的零食,有时也让他们给换换油或是检查一下轮胎的压力,我喜欢管这些事,那儿的工作人员都认识我,我们经常还聊上几句。那天晚上我买了一本《布丽吉特》杂志——这么推算该是个星期三——还买了一本《Madam》杂志,一些甘草糖和一块擦玻璃用的布。在收款台旁我还和他们女老板抱怨天气一直不好。我一点儿都没激动,也许是吓的,也许是一种骄傲,确实干了一件事,而且做得对。至少我的嗓音与平常没有任何不同,我的举止很正常。然后我就开车顺着常走的路回家了,恩斯特当然已经在家了,他正在看一个政治题材的节目。伊尔米坐在他身旁的扶手椅上织毛衣,他们俩根本没有感到意外,因为与我有事时相比,那天回来得并不算晚。

当我第一次来到旅馆赴约会时,紧张得喘不过气。那是晚夏的一天,天气温和,没有风,我做了头发,很庆幸天没下雨。我穿了一双新的鹿褐色的麂皮鞋,是那种无带浅口高跟鞋,配一身酒红色的套装,是前几天买的。我考虑了好久该穿什么内衣,要是穿黑色的自己年纪有些偏大,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另外我也怕显得太鄙俗。最后我决定穿一套肉色的,胸罩是从前面解开的,连裤袜是深红颜色的。他还没有到,我坐到露台上,要了四分之一升葡萄酒,想等着他。那是个供郊游者住的旅馆,地处一个不显眼的山谷,能听见近处有条流淌的小溪,还能看到一座可供参观的城堡。酒的温度有点儿偏高,周围蚊子成群。隔着两张桌子坐着一群大声喧哗的人,他们尽情欢闹,看上去是准备一醉方休。大概是哪个保龄球俱乐部的,我也完全有可能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与恩斯特、弗雷迪和扎比内还有别的人一起,但我却独坐在此,等待着那个将要成为我的情人的男人。为了驱赶蚊虫我抽起了烟,每三分钟就看一次表。我对恩斯特说要去一家分店,也许会晚回来,因为还要和H地的人一起去吃饭。但最晚午夜前后我必须到家,现在已经快8点了。等了半个小时后我想,干脆回家算了,但我不愿听从命运的安排,我就是想和这个男人经历点儿打匆忙电话或在林中寂静小路上散步以外的事。我想和他同处一室,我想与他窃窃私语,就是想如此。
后来我喊了起来,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根本不在乎有人会听到我的喊声,因为我知道我们绝不会再到这里来,一开始他就对我说过:什么地方都不能去第二次。起初我听到这话觉得有些受不了,但又说不出为什么。直到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才意识到,是这种计划性让我不知所措,有个计划对我们来说固然是好事,但也许我们的计划不过是一个更大的计划的组成部分,如果我在其中不是目的,那我是不愿成为这种计划的组成部分的。他伸手去衣兜里掏烟的时候,我把被子拉过来盖到肚子上,看了看我们床前那把扶手椅,椅子套的图案是红绿相间的条纹,我的包放在上面。我想自己不必记住这把扶手椅倒未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再也不会再见到它,这是一件偶然摆在这里的家具,有些旧了,有太多人在上面坐过,没有伊尔米那把那么舒服,但后面也有一盏落地灯,黄色的大灯罩有些歪。烟灰缸是玻璃的,上面有香烟广告,三角形的,式样扁平,就像酒馆里常见的那种。他把烟灰缸放在肚子上,给我也点了一根儿,我们就那么默默地躺在那儿。我琢磨着自己的头发现在看上去也不知是什么样子了。我抬起头向镜子里望去,镜子镶嵌在大衣柜柜门上,里面照出一位中年妇女,深色头发,面带潮红,忐忑而又严肃,我觉得自己的形象有些模糊,但也许是镜子太旧了。是该表白一下爱情的时候了,但我不敢。他躺着时肚子看上去平坦一些,我的大概也一样。我注意到自己在等待,看他第一句话会说什么,这就像是一场考试,但他对此当然一无所知。 当他最后在床头柜上乱摸,看了看表说:十点了,这时我才知道,无论什么考试他都会通过的。不管他说什么,我只希望我们能够再见面。我看到自己的内衣摊在地上,他是慢慢脱掉我的衣服的,他用手指尖掠过我的皮肤,我浑身颤抖,想望着他,但未能真正做到,因为我一门心思想的都是千万不要做错什么事,在这第一夜,而且仅仅是半宿。
后来的约会就越来越美妙了。我感到叫床是件乐事,我迫不及待地脱掉他的衣服;我去浴室冲澡,然后裸着身子回来,或是当着他的面慢慢地褪去衣裳。有一次我站在阳台上,背后夜色中是半高的丘陵,我脱了个精光,他站在房间里看着我,接着我坐到石质护墙上对他说,他应该到我这儿来。后来我们把被褥拿到阳台上,躺在那里仰望星空,一边吸烟一边喝一瓶香槟酒,还试着寻找银河。我带来一根蜡烛,它在我们身旁被风吹得飘忽不定,尽管阳台地很硬,我们还是在那儿躺了很长时间。另一次我们在F市中心的一家旅馆幽会,我们开的房间在第18层,从床上就能看见街对面的高层建筑,半夜十点半还有灯开灯灭,当时我们正沉浸在温柔乡中卿卿我我。等我的衣服已经穿好一半时,他重新又把我的衣服扒掉了,他是从连裤袜开始扒的,一句话也没说,我感到自己慢慢向地面滑去。
我们身上的气味混合在一起让我分辨不清,所以我回家后一定冲澡。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天天都冲澡,借口是我感到间歇热。我自己觉得相当滑稽,我装着已经进入更年期,实际上觉得自己就像二十岁的,但其他人似乎根本没发现什么。每当与他度过这样几个小时后,我都穿上一身睡衣并随便拿一本小说上床;我不读小说,但我可以背对着恩斯特,等着听到他的鼾声。他躺在自己那一边,几乎贴着床沿,一只胳膊伸出床外向下垂着,他的呼吸有些不均匀,但一会儿就完全均匀了,他就这样躺在那儿一直沉稳地睡到闹钟响;而我则辗转反侧,回味着上一次的幽会。我庆幸自己睡在靠窗一边,虽然几乎看不见天空,但能听到灌木丛和胡桃树在风中发出的簌簌声,胡桃树紧挨着墙边,上边还装着达妮拉的秋千。

报上登出了一篇采访负责此案的警长的文章。我自问他们如此重视这件事,是不是没有别的东西可报道了?记者们报导的不外乎是学校的运动会、工商局新办公楼剪彩、间或有入户盗窃的小案子,再不就是警告有人借现金收缴广播电视费入户踩点儿,企图以后找机会行窃。报上说不是由新闻处的代表向公众披露此事,而是由负责办案的官员亲自出面,这有些不同寻常。我看了他的相片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个人好胜心很强,还不到40岁,来自F城。他想有朝一日高升离开此地,要是留下一桩未破的肇祸潜逃案,这会影响他的前程。

同样的错误我不想再犯第二次。我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首先是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诋毁自己的老婆,这让我立即对他有了好感。我们第一次散步时他就说出了她的名字,这使我们的交谈变得容易了;反正我更愿意说卡琳,而不愿说“你老婆”。他还提到两个儿子的名字,他们分别是14岁和8岁。他甚至还给我看了一张照片,就好像他想把他们仨塞到我们俩中间似的,好比天主教徒遇到魔鬼或女巫时本能地要划个十字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该看这张照片,但他把它放到了我手上, 我也就顺从地看了起来。两个孩子都长着淡黄色的头发,发型半长,身上穿着横格花毛衣,他们看上去挺和善的,眼神稍有些呆,背景是蓝色的天鹅绒幕布。母亲,也就是他老婆站在两个孩子背后,把两只手分别搭在两个儿子肩上。她头发的颜色跟孩子们一样,脸有些宽,棱角分明,精力充沛而心满意足地望着摄影师的镜头。这是什么时候照的,我问道,为了随便说点儿什么,他回答说,大概有两年了吧。夜里我琢磨,他这么回答是怕伤害我呢还是他真的记不起来了,因为这类相片一般都是一种馈赠,是为了纪念什么才照的,比如生日、圣诞节或是毕业照。卡琳的容貌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她看上去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子,或者是职场上被称作能干那一类的,既不容易被吓倒,却也知足常乐。她年轻时大概也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她头发浓密,鼻子小而微翘,眼睛清澈湛蓝,面部还有那种健康的金发女郎所常有的红润。但现在看上去有些粗壮,说不上是胖,却也算不上是赏心悦目了。可以说是健壮如牛,要是在自动扶梯上遇到这种人,人们更愿意快走几步越过她,而不愿站在她宽阔的后背后面等着她主动闪让。
他甚至向我讲述了他们是怎么认识的:那是一次去奥地利滑雪,他们碰巧住在同一家旅馆,她父母也来度假了,他当时在F 城做管理工作,和一位同事一起来休假。晚上她一个人坐在酒吧里,他们一起喝了一杯,聊着聊着发现他们在F 城竟有共同认识的人,她正在那儿进行商业培训。她父母不太与人来往,但却都是正派人。他说起自己老丈人的方式透着充满了敬佩:他是个在战后白手起家的人,十分平易近人,打一手好牌,还好喝两口。他把一个小面包店经营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企业,现在分店已超过14家,但他直到中风之前一直在第一家店里工作,因为他依恋那家店,觉得在那儿最舒服。后来卡琳接管了生意,干得很出色……我不知道对他讲的这些该说些什么,夸奖卡琳的能干我觉得纯属犯傻,可我也不想贬低她。可我总觉得他没有道出实情。后来我无意中得知,他们结婚时她已经怀孕,但他提起这事却让人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即使她不怀孕他们也会结婚的,托马斯的存在不过让结婚一事进行得更快而已。我从我女朋友们那儿早就领教过这类说辞,说多了之后人们慢慢自己也相信是这么回事了。而我嫁给恩斯特的感受也差不多,总得嫁一个,到最后嫁谁其实都没有什么大差别。我们大家都想要个带花园的独宅,想要孩子,想去西班牙度假,想安度晚年。要是看人没有彻底看走眼,人还是会如愿以偿的。为什么会看走眼呢?都是一个城市的人,彼此早就认识,其父母在街拐角开着铺子,或是给祖父理过发,或是坐在储蓄所当营业员。但这怎么说放在他身上都不合适。
我甚至去了那家面包店,我想看看活生生的她到底什么样。他告诉过我,她一直每周还去那儿上一天班,为的是不仅从账面上了解自己的店。这我完全能够理解。卖面包的感觉一定很不错,面包的味道好闻,又新鲜又热乎。再说卖面包也不像卖肉那样会让人恶心,因为不必整天面对橱窗里猪头那粉红色的血淋淋的脖子。另外顾客买面包时也不那么挑剔,他们知道他们想买的是什么,他们为自己需要这些面包而高兴,或者说对此他们至少感到满足。人们不会听到诸如“来八分之一磅,不,少来一片”之类蔑视的话,要是在排队时听到前面的买主说这种话,简直会让人发疯。我甚至知道这家店在哪儿,它位于我小时候住过的那个区,那确实是家很小的店,只有一扇橱窗,里面成年累月都放着同一个装有面包的篮子,我小时候一直以为里面的面包时真的。现在橱窗里展示的东西比以前讲究了,正在为一种卡路里含量低的全麦面包做广告,面包烤成圈状,据说是特别适合烧烤晚餐。我看见柜台后面有个年轻而难看的姑娘在忙碌,我一直等到她走出后面房间才进去。我既不想费神与她大谈面包,也不想两秒钟内就拿着买的面包走出来,所以我就像要开派对般的准备多买一些种类的,为此还让其他两位妇女先买,我说自己大概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她不慌不忙,但精神高度集中,可以说是技术纯熟,要是这种形容对一家面包店来说不是有那么点夸张的话。她和一位老主顾聊了几句,但并非格外热情,而是很自然,就像与认识多年的人随便交谈那样,没有把这当成促销手腕。她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髻,这看上去虽然有点儿慵懒,但与她那朴实的劲头和身上的白大褂很般配。在她身边人大概会变得沉静。我自问她是否能猜到:她丈夫几周来一直扒我的内衣,而且在我颈后柔声地表白爱情。他计划周密地欺骗她,两天前我们在一家专供推销员住的便宜小客栈会过面,明天晚上我们又将在F城幽会,地点是展览中心附近的一家豪华酒店,7点到10点间我们在那里订了一间有法式大床的房间。她看上去是那么坚定沉着,以致我一时都不知道是该可怜她还是羡慕她好。我没有考虑是否该怕她。

甚至在保龄球俱乐部昨天都谈到了此事。布丽吉特问道,如果警察显然破不了案,还把整个事情搞得沸沸扬扬的,这么做得当吗?莫尼卡也对把这起车祸小题大做摇了摇头表示不满。伊蕾娜则用几乎是耳语般的声音说这太可怕了。伊蕾娜的哥哥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被车撞过,从那时起他的左胳膊就不能正常摆动了,这些我们大家都知道,所以我们就默不作声。大家普遍认为肯定是过路的人撞的,因为出事地点就在离高速公路不远的地方, 反正不是本市的人撞的。

达妮拉对我观察得相当锐利。她是唯一一个发现我的穿衣风格发生了变化的人;我又减了10磅体重,结果衣服的尺码几乎又恢复到年轻姑娘时的了。我不再穿深色裤子和裙子,暗色的衬衫和连衣裙也被我挂到柜子紧里边。相反,我买了几身浅色和式样活泼的西服,一身正统的黑色套装,其中的裙子侧面开衩,还有几件鲜艳的连衣裙,领口开得较低,而且颇能突出女性的线条。这些衣服即可上班穿,也可晚上下班后穿。我也穿裹裙和这种上衣,因为可以优雅地褪下它们。而且我最终还是买了黑色内衣裤,因为米夏埃尔喜欢这种颜色的。以前我就坚持一个月去做一次美容,现在我去得更加频繁,而且我化妆的风格也发生了变化。我让人往头发中添加了微红的色调,总之我比以前打扮得漂亮了,也许是为了突出卡琳与我之间的区别,尽管当时我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时我只是想不光自己的感觉激动人心,也得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而且我也做到了这一点。感觉迟钝的恩斯特根本没有发现所有这些变化,当他从达妮拉的冷嘲热讽中终于听出点弦外之音时,他还好言相劝道,她不该跟妈咪过不去,妈咪过得开心不是好事嘛。对此我本来应该高兴,但我却颇恼火,这听上去就像他在我半大的女儿面前要护着我似的,对正在变老的老母要有怜悯之心,她只能靠在商店买些新衣服来挽救自己那最后一点春意了。伊尔米对此不加评论,她的眼神越来越差,我想,她根本没注意到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她只发现我心神不定,为我睡不好觉而担心。我的更年期反应也很厉害,她有时充满同情地说。
这么经常地溜出去几个小时其实并不难。恩斯特对我的工作从来不感兴趣,我们公司搞庆祝活动时我也从不带他去,因为赫尔曼的后继人举办这类活动时一般不邀请家属,我的同事们他几乎一个也不认识。我要是他的话早就起疑心了,但无论我是晚上进修、参加周年庆典还是与商业伙伴聚餐,他从来都不过问。相反,伊尔米和他在乎的是我准时吃晚饭,而且他们注意我吃了些什么。他们常念叨要多吃含铁和安神的东西,我应该多喝啤酒,服用维生素片。晚上和朋友们聚会时首先是女人们发现了我的变化,有些人以一种意味深长的表情指出我瘦了不少、夸奖我的新发型,说我看上去比她们至少年轻10岁。但我想没人会相信我有个情人,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抱怨过,从没调过情,也没嗟叹过。我一直是跟恩斯特出双入对,我们也从未当着别人的面争吵过,我们被人认为是和谐的一对儿,而且别人对我们肯定多少有些羡慕。羡慕他是因为他娶到了漂亮的玛格丽特,羡慕我是因为他脾气好。他从不斥责我,从不粗暴地打断我的话,也从不讲损我的笑话。我走进房间时他仍旧站起来迎接,我要坐下时他肯定替我把椅子拉到适当的距离,他帮我穿大衣并替我打开每一扇门,我抽烟喝酒他也不叨唠。我不理解我们圈子里唯一的一档子离婚,这也是因为我觉得希尔德当时的重新选择做得并不高明。而且我也根本不能想象她所干的几乎长达一年的荒唐事:她和她的赖纳在他那辆中档车的后座上,或是乘她婆婆去S 地疗养在其住宅里做爱。如今我对这一切比较能够理解了,只是还是无法理解怎么能整整一年都这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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