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拆真相誰來助我們平民百姓,誰來幫我們主持公道! [2009/04]
来信如实反映发生在我的原居住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群乐村8社,现香港市民唐学英,在该处自修自住且全部手续合法,并取得当地政府给予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被无故强拆的真实经过。
2009年4月8号早上10:30分获悉,我在重庆的私产(房屋及室内设施和物品)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强权吞噬了。
匆匆安排了在港事宜,于4月12日回到重庆。
13号,就在私产所在地:巴南区花溪镇群乐村委办公室寻求村委们的解决。
书记:刘顺强,避而不见。
副书记:洪英,周洪贵对我说:“你的房产已经解决了。”(当事人都不知情,他们解决给谁了?)
彭小平(镇主任)、廖平(拆迁工作小组负责人)说:曾与我联络,但联系不到我。我当时就反问他:你何年何月同我联系过,他根本说不出来,转口又推辞说有关人员同我联系过。既然有关人员同我联系过,但为何又说联系不上?有关人员为群乐村委副书记(周洪贵)他曾在2009年3月底打电话给我说要我将我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传真给他,并未提及相关的房产,人员安置,自留地,粮食地及附着物的赔偿方案。也从未提及协商拆迁事宜。所以我也没有也不可能就将这此证件传给他。(注:我于2003年7月中办理单程证,并移居香港。之前,社长----陈信铭已经开会宣布征收土地,且农转非,而我当时的户口原本在花溪镇,但是却变成土桥街道居民户口也从花溪镇转到了土桥派出所)廖平又说,我的房子是由——巴南区国土局带头行政强拆的。既然是强制拆迁,为何当时拿不出合法的拆迁法律文件及法规许可拆迁证。又在没有拆迁公告,当事人及亲人都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进行强制拆迁。(注;我哥,姐循例每天去我的房子巡看,4月8号早上8点,我四姐去到我房子时,老远见到部推土机及一大帮人包括村委书记刘顺强,副书记洪英,周洪贵,李朝绿,李朝刚,社长陈信铭,会计彭中秀及巴南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朱汝贵(局长)花溪镇——杨利(书记)花溪镇国土局——杜世才(所长)土桥派出所,信访办,公证处等一伙人在现场拆我楼房。当时我姐飞奔过去想制止,并要求他们出示拆迁的相关法律文书,但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拿得出,这帮人不但拿不出相关拆迁法律文件,还不准我姐打电话通知我,更粗暴地将我四姐抱住、扯住。)
2009年4月14号上午8点45分,我到巴南区土桥派出所报案。110074号工作人员拒不接待,态度恶劣,更未立案。私房蒸发无处解决,寻求市国土信访办的帮助,然而,仅是收取了文字资料。叫去找巴南区国土局。15号去巴南区国土局土局三间办公室空无一人又去巴南信访办,接待人——林敏说,不是行政强拆,是地方行为——镇政府拆迁工作小组的事,并叫我去找镇工作小组拆迁办负责人——廖平,并给了电话13752883568,但该人不但不给予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及方案,只有他说,不准我讲,我想说话,该人就不耐烦,起身走人。
中国人,人权生存权、物权何为保障?
房屋私产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就强权处置?且现在避而不见,不理不睬。
中国的那部法律,哪条条文赋予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力。
为此,从04年至今,我在港渝两地奔走,只为在重庆落脚处的家。为此事,我在港的工作一次次没有了。精神上承受的无奈、担心让我几近崩溃。至此我的身体极速衰老,记忆力严重退化。
08年8月——12月,我曾专程回渝两次,奔走近一个月找相关部门协商,村主要负责人,村委书记——刘顺强他不但不愿同我协商,更拒绝一切安置,并说我不跟你解决,就无人敢同你解决。我现在就不同你解决,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我能怎样,只好在09年1月2号又回到香港。
在09年4月8号早上7点——8点,我的房产消失了,房内钻饰、金饰及家具家电也都一并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啊,我该怎么办?难道我的财产就?
最后,我只能期盼相关领导能够伸出你们强而有理正义的手。帮帮我这个无助弱势的女人及追回被吞噬的所有本属于我的合法财产。谢谢、谢谢.........
2009年4月8号早上10:30分获悉,我在重庆的私产(房屋及室内设施和物品)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强权吞噬了。
匆匆安排了在港事宜,于4月12日回到重庆。
13号,就在私产所在地:巴南区花溪镇群乐村委办公室寻求村委们的解决。
书记:刘顺强,避而不见。
副书记:洪英,周洪贵对我说:“你的房产已经解决了。”(当事人都不知情,他们解决给谁了?)
彭小平(镇主任)、廖平(拆迁工作小组负责人)说:曾与我联络,但联系不到我。我当时就反问他:你何年何月同我联系过,他根本说不出来,转口又推辞说有关人员同我联系过。既然有关人员同我联系过,但为何又说联系不上?有关人员为群乐村委副书记(周洪贵)他曾在2009年3月底打电话给我说要我将我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传真给他,并未提及相关的房产,人员安置,自留地,粮食地及附着物的赔偿方案。也从未提及协商拆迁事宜。所以我也没有也不可能就将这此证件传给他。(注:我于2003年7月中办理单程证,并移居香港。之前,社长----陈信铭已经开会宣布征收土地,且农转非,而我当时的户口原本在花溪镇,但是却变成土桥街道居民户口也从花溪镇转到了土桥派出所)廖平又说,我的房子是由——巴南区国土局带头行政强拆的。既然是强制拆迁,为何当时拿不出合法的拆迁法律文件及法规许可拆迁证。又在没有拆迁公告,当事人及亲人都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进行强制拆迁。(注;我哥,姐循例每天去我的房子巡看,4月8号早上8点,我四姐去到我房子时,老远见到部推土机及一大帮人包括村委书记刘顺强,副书记洪英,周洪贵,李朝绿,李朝刚,社长陈信铭,会计彭中秀及巴南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朱汝贵(局长)花溪镇——杨利(书记)花溪镇国土局——杜世才(所长)土桥派出所,信访办,公证处等一伙人在现场拆我楼房。当时我姐飞奔过去想制止,并要求他们出示拆迁的相关法律文书,但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拿得出,这帮人不但拿不出相关拆迁法律文件,还不准我姐打电话通知我,更粗暴地将我四姐抱住、扯住。)
2009年4月14号上午8点45分,我到巴南区土桥派出所报案。110074号工作人员拒不接待,态度恶劣,更未立案。私房蒸发无处解决,寻求市国土信访办的帮助,然而,仅是收取了文字资料。叫去找巴南区国土局。15号去巴南区国土局土局三间办公室空无一人又去巴南信访办,接待人——林敏说,不是行政强拆,是地方行为——镇政府拆迁工作小组的事,并叫我去找镇工作小组拆迁办负责人——廖平,并给了电话13752883568,但该人不但不给予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及方案,只有他说,不准我讲,我想说话,该人就不耐烦,起身走人。
中国人,人权生存权、物权何为保障?
房屋私产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就强权处置?且现在避而不见,不理不睬。
中国的那部法律,哪条条文赋予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力。
为此,从04年至今,我在港渝两地奔走,只为在重庆落脚处的家。为此事,我在港的工作一次次没有了。精神上承受的无奈、担心让我几近崩溃。至此我的身体极速衰老,记忆力严重退化。
08年8月——12月,我曾专程回渝两次,奔走近一个月找相关部门协商,村主要负责人,村委书记——刘顺强他不但不愿同我协商,更拒绝一切安置,并说我不跟你解决,就无人敢同你解决。我现在就不同你解决,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我能怎样,只好在09年1月2号又回到香港。
在09年4月8号早上7点——8点,我的房产消失了,房内钻饰、金饰及家具家电也都一并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啊,我该怎么办?难道我的财产就?
最后,我只能期盼相关领导能够伸出你们强而有理正义的手。帮帮我这个无助弱势的女人及追回被吞噬的所有本属于我的合法财产。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