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为什么要删掉《为什么第一张告票送给莫虎? 》?

作者:摇啊瑶  于 2011-5-24 01:5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评论

海明在这里和在美国中文网发表的这篇文章今天全部删掉了,为什么?
不外乎又吹出问题来了。
引号里莫虎的话真是莫虎说的,还是海明杜撰的?
如果不是心虚,删掉那些豪言壮语干什么?
海明,你落了把柄,不要以为删掉博客的内容,证据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再转一次,有本事来删——
 
《为什么第一张告票送给莫虎? 》

作者:纽约海明律师  于 2011-5-22 12: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5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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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也就是五月二十日上午,在正式下发告票之前,我和莫虎律师通了一个电话,推心置腹的想沟通一下双方的歧见。莫虎是老资历的律师,又是长辈,所以我对他多多尊敬,总是以“您”来称呼他,并不断地在电话里称他为“前辈”。但是,莫虎嘲笑说,“反正这个案子我是收足了律师费的。”言外之意,你海明没有收到律师费,你耗不过我的。之后,莫虎又对我说,“你是律师,你有牌照。你的客户没有律师牌照。要是掉了律师牌照是你掉。你不能老是听你的客户的。” 之后,莫虎又说,“我早已经写好了Rule 11 的动议。这是个大工程。你的律师牌照要危险了。就按照法律程序来办吧。不用谈了。”Rule 11 动议就是专门要求联邦法院惩罚律师罚款律师的动议。 就这样,我感觉被人恐吓了。

网络上有人猜测,我们撤掉了对特纳(Ted Turner)的起诉项目是因为受到了特纳律师的威胁? 没有。自从立案以来,唯一威胁过我的就是某些华人和华人律师莫虎。其他被告毕竟是美国人,基本遵守法律程序,淡定处理民事诉讼。莫虎多次讲对所有被告的18项诉讼他都能“打掉”,并且企图利用案子中比较薄弱的项目,(我也多次公开诚实承认过案子中的众多项目有强有弱),例如针对特纳的项目,来申请法庭对我们的处罚。 为了保护桑兰和自保,我跟桑兰,黄健商定后,放弃追究特纳的个人责任。

但是,我从来不在压力和恐吓面前服软的,反而会更强!也不会因为莫虎的恐吓而退却。就算什么都没了,我还有结实的身体,大不了我回北京去当“农民工”去!

这不,莫虎是全案24个被告第一个亲手收到联邦法院传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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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1 回复 不惑而言 2011-5-24 02:14
看来是心虚了!
这种律师,没劲透了。我本来想多说几句,但是总感觉到海明需要去看心理医生了。
他不是一般的糊涂,别人说250,他怎么也得是250的N次方了,N〉=5。
1 回复 摇啊瑶 2011-5-24 02:18
不惑而言: 看来是心虚了!
这种律师,没劲透了。我本来想多说几句,但是总感觉到海明需要去看心理医生了。
他不是一般的糊涂,别人说250,他怎么也得是250的N次方了,N〉=5 ...
就是,他基本上没几天就有一个说法,前言不搭后语,自己刮自己耳光。。。还尽吹牛。。
1 回复 foxxfam 2011-5-24 03:30
同情桑兰,找这么个类似律师.当然加了这么个人物,更有内容和看点了
2 回复 OLN 2011-6-14 05:24
估计撤诉的日子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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