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前州众议员(给纽约的村民)

作者:老阿姨  于 2010-1-9 08:0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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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愛倫何许人也?

 楊愛倫是紐約市法拉盛地區第一位華裔女州眾議員。

 但楊愛倫究竟是怎麽樣的一個人呢?

 她慣於欺騙,她謊話不絕,她操守不彰。她缺乏作爲一位正派的政治家所賴以立命的誠實正直、廉潔守法、恪守道德等基本品格,而她的個人生活則是令人難以啓齒的。

 楊愛倫有極強的財、權慾。她從未認真對待過應當遵守的行爲准則,不管是政治上的、專業方面的還是生活中的;她也從未停止過在政治上、商業活動中和個人生活方面的欺騙行爲。為實現自己的目的和慾望,她會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她很難容人,充滿着好斗和報復的心理。她慣於用威脅和高壓手段壓制和打擊不同意見。她想在法拉盛地區建立一种一派獨大、稱霸天下的局面,不同的聲音從此將會被窒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很多了解她的人都認爲,虽然她當選了第一位華裔女州衆議員,她的這些性格特點和行事方式也是很難改變的

 

這些指控是有事實根據的,也是經年累月積累和採証得來的。現已搜集到不少有簽名並被公證過的證詞。只要能保密,能保證人身安全和免遭打擊報復,只要官方的調查是認真嚴肅的,更多的證人就會挺身作證。

 

許多人認為,把楊愛倫這樣的人選入州議會,是對華人社區的侮辱,對華人參政熱情的打擊,對民主的褻瀆,也會讓民主黨丟臉。22選區華人選民在初選中投票率之低就説明了這一點。而且,楊愛倫對她在初選中的勝出也實在沒有什麽好誇耀的:她比她主要的競選對手多花了45倍的競選費用,她得到了皇后區民主黨組織的全力支持,她的人馬幾乎控制了22選區所有的投票站,曼哈頓中國城的有些社團還時不時跑到法拉盛來為她搖旗呐喊;然而她只不過比她的主要競選對手多贏了區區57張選票,而且這是她和她的人馬在選舉當日搞了一系列違法作弊的事情后才得到的“戰績”。

 

下面讓我們用事實來看看楊艾倫究竟是怎麽樣的一個人。

 

 

一、2006年競選、初選中的種種違法作弊事件

 

1.      賄賂選民

 

有証据顯示,楊艾倫在民主黨初選前曾賄賂選民。她就沒想到,她是根本無法把眾多當事人和見證人的嘴統統封死的?楊愛倫是把亞洲政治中的惡劣做法搬到美國政治中來了。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爲,在美國民主政治中是極爲罕見的。

 

2.初選當天的種種舞弊行徑

 

........

 

      

            

 

            初選當日如此衆多而廣泛的違法違規現象,使22選區成爲皇后區最烏煙瘴氣而聲名狼藉的選區。這一切都與楊愛倫及其團隊控制了22選區幾乎所有的選舉站是密不可分的。楊愛倫難辤其咎。

 

            如果沒有違法違規行爲,楊艾倫可能根本贏不了初選。選民們不僅責問,楊愛倫已經參加過多次競選和選舉了,顯然對選舉法規已暸若指掌,但她卻敢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地任意違反,説明她傲慢到了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裏的地步,以爲沒人敢揭發她,她也不會受到懲罰。這樣的人適合當州衆議員嗎?

 

3.非法獻金和強索捐款

 

            美國法律規定,只有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及其在美國註冊的機構才可以為候選人進行政治捐款,否則則為非法獻金,對其查処是相當嚴厲的。而且,捐款應出於自願,量力而為,不得強索硬派。

 

            經查實,楊愛倫所提供的捐款人名單中,有不少人的姓名和/或地址是假的,也根本查不到他們申請過或得到過公民或綠卡身份的證據,這些“幽靈捐款”很可能是境内不夠資格者和國外來源的捐款。楊艾倫以前曾接受過境外政治團體的現金捐贈。有跡象表明,這次的大宗捐款中,也有從國外流入的。這些都屬於非法政治獻金。

 

            一家中文小報在其2006722日的報道中寫道:“楊愛倫因有劉醇逸辦公室的資源,凡是曾經向劉醇逸尋求協助的,在劉醇逸辦公室留有記錄的民衆,都是楊愛倫寫信或電話籌款的對象。社區知名人士和社團負責人,更是楊愛倫籌款的對象,並且要求最高額的3,400元上限。除了請他們個人贊助外,還會要求部分人士的公司甚至配偶也捐助。”楊愛倫不是讓人自願捐款,而是主動出擊,索要捐贈,這顯然是違規的。

 

            法拉盛的一些商家抱怨連連,說楊愛倫及其團隊的人軟磨硬泡,非要讓他們捐到$3,400的上限不可,不達目的就是不罷休,他們只好忍痛放血。一位捐款人指証,楊愛倫當場撕開信封看到支票后就說:“才$1,000啊?不行,不行,太少了。還是捐$3,400吧。”直磨得他不得不按她的要做。

 

            初選后不久,楊愛倫的積極支持者杜彼得一次在“僑聲電臺”他自己的節目中不無感慨地說:“大家是不知道競選中的辛苦,有時候爲了一張捐款支票,我跑了六次才拿到。”常言道:“事不過三”,可見捐款人是多麽不情願。難怪有人抱怨,給楊愛倫捐款就好像被黑社會強征保護費一樣。

 

4.對敢于支持對手的個人和商家威脅恐嚇、打擊報復

 

            了解楊愛倫的人都知道,她是個心胸狹窄、報復心極強的人。搜集來的一些事證表明,楊愛倫對敢于公開支持其他候選人以及未按最高限額給她捐款的商家和個人進行過威脅,或以隱晦的手法進行過報復。比如,通過她能施加影響的單位無端給商家連續開罰單,她本人或假他人打匿名電話或寫匿名信進行威脅,甚至想斷人家的活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爲了保護當事人,這裡就不便一一列舉了。

 

           

            200496日,在法拉盛郵局前為郭登琪造勢的活動中,楊愛倫向在場觀衆大喊:“這是美國,不懂英文就滾回去!”時至今日,她從未認錯道歉過。事後楊愛倫還跑到一家中文報社大發雷霆,無端指責如實詳細報道該事件的記者。

 

            舊事重提,是想説明欺天罔人、文過飾非、專橫霸道是楊愛倫的一貫作派,又怎麽能指望她當上州衆議員後會改弦更張,勇於承認並改正自己的錯誤呢?言論自由和媒體獨立是民主的堅強支柱,她已多次壓制、騷擾過媒體和記者,又怎麽能指望她當上民意代表後能理解和維護民主制度呢?

 

 

二、商業中的勒索和欺詐行爲

 

1.借用虛假的生意項目和移民服務進行欺詐

 

            楊愛倫夥同其前夫鄭國煌於八十年代後期至九十年代初詐騙了至少八位、甚至多達十幾位早期臺灣移民的大筆錢財,他們專挑那些有些錢財又急於解決長期身份的人作爲自己的獵取對象。楊愛倫利用其在律師事務所當助理的便利,以承辦移民申請的空頭支票誘騙一些有相當實力的申請人把錢投到她前夫的虛假項目上;或者鄭國煌用吸引人的項目作爲誘餌,把釣上來的人再介紹給楊愛倫以投資辦身份來騙取錢財。被他們以這些辦法行騙的受害者中,有些人既失去了錢財又沒辦成身份,只好含憤返回臺灣。

 

            一位莊先生於19857月被楊愛倫夫婦以買店辦綠卡騙走了$50,000。此後在所謂“等待批准”期間,楊愛倫又以各種藉口多次找莊夫婦“借”錢,$3,000$5,000的,先後不下$10,000,這些錢她從來沒有歸還過,看來她也從未打算歸還。買店之事根本就是莫須有,楊愛倫也未按承諾幫莊先生辦成綠卡。莊先生發現上當受騙後,曾多次找楊愛倫夫婦要求還錢,而他們所開的支票卻被銀行打囘。他不得不另找律師,順利辦到了綠卡。

 

            1996年莊先生和其他苦主組織了債權人聯盟,告楊愛倫夫婦欺詐。皇后區民事法庭於1998619日裁決:$50,000須退還莊夫婦並外加利息,此判決书就是证据。鄭國煌因涉另案而逃走,楊愛倫則以他們已經離婚、廢支票乃她前夫簽名、她本人並未參與欺詐等爲由拒不執行裁決。實際上,事發當時楊愛倫與鄭國煌是法律上的正式夫妻,她至少應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而且他們是密切合作的“夫妻檔“,楊直接參與了整個的欺詐過程,賴是賴不掉的。

 

            另一受害人紀太太1985年在辦身份時認識了在某律師樓工作的楊愛倫,楊又以投資鄭國煌的在建公寓樓為幌子騙走了她$50,000,結果身份沒給辦,承諾的一套公寓也打了水漂。對楊愛倫這種惡人的寬容,就是對善良受害者的殘忍。被騙的$50,000是紀太太和她三個幼子的活命錢,他們因此而過了好多年極爲清苦的日子。

 

            僅此兩例,楊愛倫夫婦就詐騙了10万多美元。這兩位受害人及其他一些苦主手中都握有確鑿證據,他們都願意面對調查人員和法庭作證。

 

还有一对年轻的留学生夫妇也被骗惨了,太太快生孩子了,钱要不回来,伤心地当众痛哭。

 

同一時期,楊愛倫夫婦還利用鄭國煌“大使綜合大樓”的虛假項目,騙天津某公司駐紐約機構的人員投資辦身份,直到把這家機構的錢掏空破了產,人員不得不黯然回國。

 

            還有一樁更大更離奇的詐騙案。1990年楊愛倫夫婦購得了一批馬年和熊貓紀念銀幣,鍍金後,以假金幣作爲抵押,又用金錢和女人賄賂了“共和儲蓄銀行”貸款部經理,貸得了一大筆款。不料這位經理不久于人世,接任者發現抵押金幣全是假的。東窗事發,鄭國煌被判入獄,一年后借假釋逃逸;直接參與此案的楊愛倫又因簽字人是其夫而得以逃脫懲罰。一家曾為他們夫婦代賣部分假金幣的珠寶店,也因此而倒閉了。由此可見楊愛倫夫婦的詐騙到了何種瘋狂的地步。這樁醜聞成爲了轟動新聞,當年的《世界日報》曾詳細報道過,查閲便知詳情。

 

            詐騙累累,還肆意抵賴,這種人有資格當民選官員嗎?

 

2.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爲

 

            楊愛倫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助理時,私自挑選出有經濟實力的申請人的資料,偷偷複印后交給鄭國煌,鄭再據此誘騙他們“投資”來詐錢。當這些客戶發現個人資料和隱私被泄露後,告了根本不知情的律師。律師一氣之下解雇了楊愛倫。

 

            這再一次證明了楊愛倫的無法無天。她視職業道德和行爲操守為糞土,爲了私利毫無顧忌就違反。這種人怎麽可以委以重任?

 

3.欺騙客戶並擡高收費標準

 

楊愛倫被律師掃地出門后,辦起了她自己的“楊愛倫移民顧問公司”。她本性難改,繼續進行欺騙和勒索的勾當。

 

200111月,一位周先生找楊愛倫為妻兒辦來美申請,一次交足了$1,500的服務費外加申請費。2002年他去詢問進展情況時,楊愛倫稱她現在做政府工了(指擔任了劉醇逸辦公室的助理),沒時間再辦了,如果他想要繼續辦完,必須再交$2,500。周先生要求她退回未辦理部分的服務費,遭到拒絕。周先生多次找她要錢,她均不予理睬。而周先生另找的律師只收了$750就給順利辦成。此案媒體已有過報道。楊愛倫不僅收費比別人高出一倍,常常不認真給客戶辦理,賴着不還該退的費用,還想利用剛獲得的權力勒索更多的錢,真可謂小人得志。

 

            還有一位夏小姐,交了錢後卻遲遲不見楊愛倫提供與入籍面試相關的服務。她找楊愛倫要求退還未提供服務的費用,楊卻惡狠狠地說錢是絕對不會退的,叫夏小姐馬上離開,並拿起電話報警。這就是楊愛倫一貫的霸道作風。

 

            另有一位老人最近在“僑聲電臺”上揭露,當初他在楊愛倫的公司花$300買了一盒有關入籍的英文錄音帶,拿到家一聼根本沒有聲音,立即返回請求調換。楊愛倫把面孔一板,說不換也不退錢,把老人氣得說不出話來。任憑客戶再有理,楊愛倫已經吃進去的是絕對不會再吐出來的。她從來就是這麽賴。

 

楊愛倫的客戶普遍抱怨,她的收費總是大大高於別處。例如,每份地保官公證她收費$20,而至今市場价仍只有$2,足足高出十倍。楊愛倫實在是太貪婪了。

 

4.收受商家和個人賄賂

 

楊愛倫很善於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自從她能操縱政治權力後,更是熱衷於以權謀錢、權錢交易。在法拉盛的一些華人商圈中,楊愛倫索賄受賄已是公開的秘密了。然而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當事者和見證人都如驚弓之鳥,他們害怕楊愛倫借用公權力打擊報復,人身遭受攻擊,甚至毀了自己的生意。而且這類事情已經發生過,並不僅是推想而已。但是,只要繼續查證出更多扎實的証据,引起相關機構的認真關注,這個蓋子是能夠徹底揭開的。

 

            不少商家都聽到過楊愛倫向他們抱怨,自從在市議員劉醇逸辦公室任職以來,她政治地位是提高了,但收入卻減少了。商人該有多少精明,一聼就知道她在暗示什麽。有些商家先拿着支票去試探,楊愛倫倒乾脆直白:“我只收現金”;臉上不屑的表情也讓他們立即明白了,她是嫌支票上所寫的數目少了。

 

            圈中的商家差不多都在暗地裏賄賂過楊愛倫,不僅是現金,還有貴重的珠寶等等。這些輸送都是以現金和實物進行的,楊愛倫以爲這樣就不會被查出來。只可惜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啊。

 

            這些商家無奈而又感慨,爲了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去,不得不拿辛苦錢去賄賂,而她又常常獅子大開口。楊愛倫對商家支持的程度,往往取決於他們進貢的多少。圈中人都心知肚明,哪個商家更硬氣,就是哪個商家放的血更多。誰敢不服,楊愛倫就給他顔色看。並不是沒有人告過狀,但不是沒有了下文,就是接踵而來的威脅和恐嚇。楊愛倫曾警告過那些有怨言的商家:“你們還想不想在法拉盛做生意了?如果不想,那就儘管繼續告好了。”儼然是一個強征保護費的老大。

 

            楊愛倫现已坐上了州衆議員的寶座,她的社會地位又更上了一層臺階,她會不會用更大的權力變本加厲地斂財呢?

 

 

三、放蕩的生活方式和不齒的倫理行爲

 

            華人社區中年長一些的人都知道,楊愛倫放蕩成性。她早期的打扮就像是一個“street girl”(行街妓女),身邊也從未斷過男人。有人說,她對男人是不吝膚色和地位,來者統統不拒,有一段簡直是到了每天換一個性伴侶。就是在今天,支持她的人中也有這樣的感慨:“她離不開男人,看來她是改不了啦。”難怪有些人提起楊愛倫就稱她是“whore”(野雞)。

 

            楊艾倫還有勾引有婦之夫的嗜好。在一家律師樓工作時,她勾引老闆,害得人家老闆的夫人尋短自殺,差一點沒有無端命喪黃泉,閙得是沸沸揚揚,滿城風雨,當時在華人中無人不知。

 

            十多年前她曾在一家夜總會當過一段伴舞女郎,她曾親口對別人講那是她的正式職業。最近有人拿出一張他給楊愛倫、又由楊簽字兌出的支票,指稱這就是當年她以性換錢的證據。這件事若是查實,楊愛倫就可能會再創歷史了。按照定義,凡以性換取金錢者,不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也不論是職業的還是業餘的,皆應為妓女。還真不知道美國歷史上是不是有這樣的人當選過議員。

 

            一次在109分局的警民聯席會議上,楊艾倫大放厥詞,說:“臺灣和香港實行的是民主和法治,中國沒有民主法治,所以華人社區裏的違法犯罪事件都是來自中國的移民干的。”楊愛倫是劉醇逸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卻如此不負責任,信口雌黃。她這是把臺灣某些政治勢力的伎倆搬到了法拉盛來,在華人社區中搞分裂,製造族群對立。

 

            楊艾倫特愛出風頭、搶鏡頭。凡去劉醇逸辦公室尋求幫助的,她只挑那些有新聞價值、能幫她積累政治資本的案件辦理,即便是屬於其他議員管轄的,她也要搶過來自己辦,搞得其他議員頗有微詞;對沒有“轟動效應”的案件她懶得搭理,要麽擺出一副冷面孔斷然拒絕,要麽讓人家找來媒體后再説。如果這樣的人當上了民選官員,能指望她為民眾真心誠義地辦實事嗎?

 

            楊艾倫愛貪小便宜,賴吃賴喝、賴人家小錢、拿人家東西是出了名的,就不必一一列舉了。這樣的人當州議員,多丟人呐。

 

            此外,楊愛倫在學歷上作假。《世界日報》2006523日刊登的“參選人簡介”中,明列楊愛倫的學歷是“臺北德明管理學院副學士”,這顯然是楊本人提供的。据知情人披露,其實當年楊愛倫就讀和畢業時,該校只不過是“職高”或“中專”,根本沒有資格頒發任何學位。楊愛倫畢業以後很长一段時間,該校才升格為爲“大專”。美國很重視學歷造假行爲,一經發現,一定會追查到底的。

 

 

楊愛倫的種種劣跡其實是這20幾年來連續不斷發生的。爲什麽她總能一次次地逃脫呢?除了她的狡辯和抵賴、打壓和報復外,就是因爲知情人沒有聯合、協調起來,沒有進行過認真扎實的調查和搜証,沒有把零散的材料匯總整理,形成強有力的證據。現在這項工作既然業已開始,就要堅持把它做到底,做扎實。“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統統全報。”凡屬刑事範疇的,應當把她繩之于法;凡屬民事範疇的,應當讓她退賠和道歉;凡屬倫理範疇的,應當讓她接受道德的譴責和審判。

 

最近國會山莊和本州鄰州接連爆發政治人物的醜聞,讓公衆極爲反感。應當關注的是,從政治層面和人品道德上講,楊愛倫究竟適不適合當州衆議員。我們相信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從上述材料中應該不難得出正確的結論。楊愛倫就是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炸彈,她一旦爆炸,將會使華人社區、民主黨、州議會深蒙其辱。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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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0 回复 marnifan 2010-1-9 08:30
这样的人为什么还当选了呢?百思不得齐解
0 回复 fanlaifuqu 2010-1-9 10:55
marnifan: 这样的人为什么还当选了呢?百思不得齐解
曾与她打过交道,为在州议会搞个提案。
0 回复 marnifan 2010-1-9 12:19
fanlaifuqu: 曾与她打过交道,为在州议会搞个提案。
do you like her?
0 回复 fanlaifuqu 2010-1-9 22:06
the answer should be NO.
But she did the job well and looks she has good relationship with colleagues.
0 回复 老阿姨 2010-1-11 10:47
fanlaifuqu: the answer should be NO.
But she did the job well and looks she has good relationship with colleagues.
谢谢范医生关注法拉盛,等我有空查找有关资料后,再讨论杨爱伦,听说她准备再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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