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赢

作者:老阿姨  于 2010-7-10 20:0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25评论

        在纽约100度的高温下,我们赢得了一个小胜利。
 以前我曾介绍过的,一位房东太太请打手吃饭,毒打房客的案子,因拿不出证据被撤诉 了。  现又有新情况。 
(先转帖原文)
   最近我正帮一位遭受毒打的沪籍房客叶女士处理案件,突然有人通知我:“不要插手此案,不要曝光,打手及主谋者背景很深。” 背后的人口气很硬:“此事公开等于当众打我耳光!”岂有此理,在民主法制的国家?
    事情经过简述如下:
    房东是台湾人,娶了个与前夫离婚的沈阳女平。他们把一套公寓房出租给叶女士,平告诉叶:“你可以长期住下去,不要再找房子了。”叶一下子交了半年的房租。叶搬进后发现厕所天花板漏脏水,无法忍受,而房东两口子跑大陆混去了,只好自己出钱修理坏损的地方,共花了一万多美元。住了没多久,房东俩口突然回来变卦了,要叶立即搬走。叶说:“可以,你得退我一些装修费.。”房东太太平不肯。
    某日傍晚叶回家时,打开房门看见,平烧了一桌饭菜请四位客人吃饭。叶正奇怪时,其中一台籍中年男人问:“你是住这里的吗?” 叶答:“是。”台男说:“我打的就是你.。”他二话不说,对准叶的右额头就是一拳,不顾叶已是近60岁的人了,拳打脚踢了十几分钟。叶被打晕了,失去知觉一会,醒来时台男还在打她,叶想报警,台男抢过手机当场摔成两半。自始至终,平与那三位女客都没劝阻、制止台男的暴行。 叶挣扎着用包里的另一手机报了警,在警察到来之前,平护送着台籍打手逃离了现场,警察没抓到打手。
    叶报了警,有两警察签字的证词,两半的手机,叶脸部受伤的照片,医生的检查记录,叶至今还头晕浑身疼。
    根据以上情况,我帮叶报告了检查署,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正在审理过程中,还找了人权律师。
      。。。。。。。。。。。。
    
  检察署、法院撤诉的理由是,受害人没拿出直接证据,证明房东太太指示打手打人。
  我们提出异议:此事不是发生在马路上,是发生在公寓楼内,没有房东太太带进来,打手进不了大楼门,更进不了房客的门。房东另有一套钥匙,可以自由出入。是房东太太请打手吃饭,指使他打人的。打手不认识房客,与她无仇无怨,没有理由打她。房东太太在警察到来之前护送着打手逃离了现场,她认识打手,房东太太是主谋。
检察官说:“你们那是common sense,不是证据,不是法律。” 受害人气得直哭:“我讲的句句是真话、实情,我愿接受测谎。只要审问房东太太,就可找到打手。”检察官说:“没有证据,我们就不能审问她。她可以拒绝回答。”

  事后,我老伴气得说:“如遇袭,要拼命取证,想法在凶手脸部、耳朵上咬下一块肉,他跑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咬下的肉块就是证据’。而受害人说:“怎么忍心?” 她伤心地说:“我要跳楼,让他们重审此案。” 我只能劝劝她想开点。
  。。。。。。

  打人案撤诉,房东太太以为机会来了。她请了律师,倒打一耙,反告房客没交房租,须交$9000 房租及$1500的律师费。
这次我们整理好了证明材料,也请了律师。
  在法庭上,房东太太请的白人女律师很神气的自我介绍:有25年的律师经历,打赢过数起大案。接着历数了房客的数项不是,一副必赢的架势。
   我们请的是大陆来的年轻律师,只见他不慌不忙,沉着应战。他先很礼貌的向法官及该女律师打招呼,然后很谦虚的自我介绍说:我是昨天才考出的律师执照,新手,没什么经验。但我的客户有以下文件:
1:该房东太太请该房客代为装修厕所的委托书,还有公证。(当初此委托书是用来向大楼管理处申请装修时用的,有批准证明。)
2:房东欠别人钱$6000,请房客代还债,算预付6个月房租的证明。
3:后来每月交房租的证明。
4:房东太太请房客先代付装修费,以后自己再还账的电话录音。
5:装修费收据。
。。。。。。
  法官验证了这些书面材料,最后拍板定案:“房客无罪,不须付费。”
  房客高兴地说:“现在我要开始反击了。” 现在律师在争取要房东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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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0 回复 yulinw 2010-7-11 05:40
支持反击~~
1 回复 tanjiang10 2010-7-11 05:57
打官司只有肥了律师
0 回复 德州龙 2010-7-11 09:29
支持反击,这样的恶房东该让她出点血
1 回复 leahzhang 2010-7-11 09:56
祝你成功!
1 回复 Giada 2010-7-11 11:59
很为你高兴。
0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7:49
前后两个不同法律性质的案件。后一个案件只是应诉,不算反击。
前一个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里面吃饭,到底是谁邀请来的?这个应该由房主平来证明。当然屋主证明了也不能就认为平指使了打手打人的,确实上面的情况没有证据显示屋主指使打人,但可以追究打手,这个平有义务协助提供线索。
另外,同样的事如果发生在国内,租客在出租屋内被屋主的请来的客人伤害的,而客人找不着的,按照“屋主有义务保证承租者在出租房屋内人身财产安全”这条原则,屋主是应该替她的客人适当承担一些赔偿责任的,除非屋主证明她尽了安全保障的义务。
这里的伤害是要达到‘轻伤’才能刑事立案的,如果未达到,只能从民事追讨赔偿。在这个案件里面,如果按美国法律未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我想也只能追究违法者赔偿。按上面的情况,如果在中国,即使找不着那个打手,也是可以起诉屋主平的,就根据上面的理由,法院就允许立民事案件受理的。
1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7-11 19:51
jannykwong: 前后两个不同法律性质的案件。后一个案件只是应诉,不算反击。
前一个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里面吃饭,到底是谁邀请来的?这个应该由房主平来证明
果然是专业人士。
最后一句我们理解是准备反击,争取房东赔款。
0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7-11 19:53
是该反击,希望马到功成。
0 回复 老阿姨 2010-7-11 19:54
jannykwong: 前后两个不同法律性质的案件。后一个案件只是应诉,不算反击。
前一个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里面吃饭,到底是谁邀请来的?这个应该由房主平来证明
谢谢关注,我会向律师转达的。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20:12
老阿姨: 谢谢关注,我会向律师转达的。
不客气。我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你的。哈哈。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20:14
世外闲人: 果然是专业人士。
最后一句我们理解是准备反击,争取房东赔款。
谢谢!
0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7-11 20:43
jannykwong: 谢谢!
1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47
yulinw: 支持反击~~
谢支持
1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49
tanjiang10: 打官司只有肥了律师
不打官司只能等着挨打,是被逼的。
0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49
德州龙: 支持反击,这样的恶房东该让她出点血
谢支持
0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50
leahzhang: 祝你成功!
律师说有90%的把握。
1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50
Giada: 很为你高兴。
谢关爱。
1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53
jannykwong: 前后两个不同法律性质的案件。后一个案件只是应诉,不算反击。
前一个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里面吃饭,到底是谁邀请来的?这个应该由房主平来证明
对,接着要做的是反击,已找好律师,提供有关的材料。
0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57
世外闲人: 果然是专业人士。
最后一句我们理解是准备反击,争取房东赔款。
对,房客小赢了以后,受到鼓舞才决定打下一个官司,才决定反击。
1 回复 老阿姨 2010-7-12 00:57
世外闲人: 是该反击,希望马到功成。
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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