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邓玉娇谈话后 律师失声痛哭

作者:邓玉娇  于 2009-5-23 08: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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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2009-05-22
 
21日下午5点多钟,邓玉娇的两名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当众哭泣,说发现了可以认定强奸的直接证据。

“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21日下午,在会见完邓玉娇后,其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情绪突变,当众抹泪。他表示,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

二度会见后律师落泪

夏霖律师说这番话是在第二次会见之后。上午9点40分左右,两名律师进入巴东县看守所,与邓玉娇第一次会面。一直到中午12点20分,会见出来,夏霖打出 “顺利”的手势。他没有透露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他表示,上午会见时,他套用了《卧虎藏龙》的情节,作了一首打油诗送给邓玉娇:“巴山楚地一娇龙,神来无影疾如风;今朝踏破巫山顶,明日削平武当峰。”“邓玉娇听懂了,”夏霖说。

下午2点半,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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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门口,夏霖律师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技术鉴定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乳罩比较光滑。”

“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给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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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警方未提证

“邓玉娇换下来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内衣,还在邓玉娇母亲家里面,但我今天明显感觉到,邓母本来说陪同我会见,出来后发现,她被巴东警方带到了野三关,而路程要3个多小时。”

记者看到,上午,邓玉娇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门口,中午吃饭时,他们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赶往野三关镇。

在电话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说,“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她询问了女儿相关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晚上8点40多分,夏霖从巴东县刑警队报案出来后,召开了现场发布会。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律师说,现在还不方便说。他表示,会见邓玉娇时,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

“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到截稿时,记者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要说的昨天专访中已经全部说清楚了。对律师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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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0 回复 hr8888hr 2009-5-23 09:10
小学生作文水平, 一个律师问问话后就失声痛哭, 合逻辑吗?
0 回复 吴钩 2009-5-23 09:38
警方称邓玉娇遭强奸失实
http://news.backchina.com/2009/5/23/41912.html
警方称邓玉娇遭强奸失实
通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通报还说,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

  通报称,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0 回复 吴钩 2009-5-23 09:44
我劝你别在这里用邓玉娇忽悠人了. 媒体越起劲忽悠邓玉娇, 对邓玉娇越不利. 我就对你很反感.  总有一些人,不管啥事都要往中国政府腐败上扯,用心其实很险恶. 须记, 杀人事实就是杀人事实, 真相必然会大白.
1 回复 match99 2009-5-23 13:52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路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影(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最后决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甚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甚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甚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

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线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甚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中共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中共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
0 回复 match99 2009-5-23 21:48
全国妇联关注邓玉娇事件
表示高度重视并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徐春柳
2009年05月23日07:47  来源:《新京报》
  ■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追踪

  本报讯 (记者徐春柳)昨日,全国妇联的官方网站中国妇女网发布头条消息,表示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并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全国妇联的官方网站中国妇女网昨日头条发布消息,称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我们通过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

  消息称,近日来,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5月22日,北京作家梅桑榆,北京律师刘晓原等向全国妇联致公开信,希望全国妇联行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充分发挥妇联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巴东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邓玉娇一案得到公正的处理。“希望全国妇联更真接地介入到事件中来。”刘晓原昨天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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