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离死别中等 [2009/05]
夏日黄昏后,读蕫桥一篇散文,提到白先勇写的《等》,白先勇是「小诸葛」白崇禧之子,文笔甚好,他的《玉卿嫂》是读过又想再读的。董桥文中提到他的《等》,倒是从未听说过。於是翻寻出来一读,这一读却撩起心头浪涛滔天,没想到千馀字的短文,却敘说着一对愛侶四十年的苦恋,还有中华母亲为两岸孩儿骨肉分离,流淌在五千年历史皺纹间惋惜而又无奈的淚!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窗外响起「淅浙瀝瀝」的不绝雨声,《等》中的王家大哥与李家小妹,竟活现眼前。他俩从青梅竹马到巳定婚期,婚宴订在梅龙镇酒家,时间是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然而在婚礼前的两个月,王家大哥要随公司乘「复兴轮」迁去台湾,在上海外滩码头,王家大哥与李家小妹拥别,相约等待对方回来,举行婚禮。二十天后解放軍攻占上海,王家大哥乘的「复兴轮」成了离开上海的未班轮船,两人从此音讯断绝。
一九八九年,垂垂老矣的李家小妹,在兰州大学与从台湾回来讲学的王家大哥意外相逢,兩人均重诺守身,都未成家,为了当年黄埔江边「我等你」这句话,为了兩人心中这段至洁至纯的感情,为了那场还未举行的婚宴!
从四九年到八九年,你等我,我等你,等了四十年!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王家大哥与李家小妹,在梅龙镇酒家举行婚宴。
白先勇写的是真事,但兩人的「生离」,毕竟以重逢的喜剧作结尾,洞房花烛之夜,两人还能相对无言泪千行,幸福虽然迟来,倒底还是来了。当你知道对方巳死,天人永隔,相会无期时,你还能等他/她吗?在法国发生过一个「死别」后冥婚的故事,更加錐心蚀骨地动人。
一九五九年戴高乐总统视察法国尼斯洪災,狄米雪小姐向他求情,恳准与死於洪水的准新郎结婚,当时法国并无准许与死人结婚的法律,戴高乐答应狄米雪,他会记住此事。不久后国会便通过有关法律,而狄米雪在提出申请并经繁复法律程序后,终於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与死去四十五年的准新郎结婚。
在地方官署的大堂里,一身缁衣的狄米雪端坐缕花金椅之上,旁边是死去新郎的空凳,一切依足法例程序进行,礼成后狄米雪怀抱丈夫骨灰进入新房,她含淚帶笑地说:「我巳超越死亡!」
四十年前筆者亦与一梅竹之交,相恋於文革红潮之中,筆者因私写小说与画画,被关押并面临判刑,她断发相赠以示明志 ,毋论判我坐多少年牢,她都等我,我俩还并幼稚地相约,若失去彼此音讯,一旦我刑满出獄,每年中秋月园之夜,两人在海珠桥下守候,不见不散。
事后筆者自然没有被判刑,因为「罪名」本来子虚烏有,然梅竹之交的情人,亦没有如约等我,未到来年中秋月园,她便移情别恋,遗下我孑身一人,帶着未滿周岁的女儿,空怀满腔理想,踯躅踯蹌於无情无义无公理的人间。当时虽曾怨过恨过她,但经世事磨炼,识透人情,渐明白人间情事家事,并非皆以终成眷属皆大欢喜作终曲,更有许多非人的意志所左右的因素作崇,所以至今仍感谢她曾经许诺的那句「我等你!」在那个年代里,这句话往往能支撑一个人生存下去,免於一死了之。
「你能等我吗?」
当一个人回答说:「我等你!」,你绝对应该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