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去面试的公交车上,无聊之时,自己胡乱思考了一个问题,看看大家是否认同我的观点。
我认为人的审美观有一种天生的的相似性的偏好。比如你欣赏一个人,其实很大部分的原因是,你在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身影,也许你自己都未发现罢了,所以同个地域的人的异性结合而成的家庭相比之下更具稳定性。不是有事实依据:跨国婚姻的离婚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吗?这个是我印象中的而且是偏低的比率。当然其中文化差异的不合所造成的原因也占很大比重。不过说到文化差异,它不也正是有悖于相似性偏好的方面之一吗?不过有个问题我还没想清楚,也正是刚刚想到的,请教一下大家:我们不是常说,真正结婚的人,最佳组合,往往遵循的是:性格的互补。这和我的相似性感觉有时十分不同的吗?大家如果认同我的之前的想法,那么这个问题又是怎么解释呢?
我的比较没有说服力想解释:性格互补的前提条件,是大多数的相似性。比如兴趣相投,志向相投,生活习惯相似等。在婚姻中,相似性是婚姻稳定的主要因素,互补或不同是两个人结合的次要因素。如果互补或不同占大多数因素,那么并然会让两个人变得水火不相容,成天为差异而争执。如果相似性过多,必然会让对方彼此厌倦,才漫长的婚姻中,这是不利婚姻的稳定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大多数人在婚姻或交友的时候,多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有相似性的偏好”。
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