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最近关于深圳宝安区联防队执法丑闻,怎么觉得联防队是破坏治安的犯罪组织呢?
维基说,治安联防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各地方为维护当地治安而组建的旨在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维护本地治安工作的群众性组织。经常被简称为联防、联防队。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继续加强群众性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其中的一段为联防队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搞好社会治安要依靠社会的共同努力。街道居民、企业单位自己组织起来,集一点资,出一些人,用于维护本地或本单位治安,既服务于社会,自己也受益,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不应否定,应继续推行。"
这不是过去的民团或民兵吗?还美其名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怎么没推广到中南海,香港,澳门等地?警察,特警,防暴警察,武装警察都是干什么的呢?国家机器还不够用吗?多少大学毕业生都梦寐以求想当警察(不知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怎么不给个机会?
还五千年文明史,和谐社会。用东北话说就是,脸让熊瞎子舔去了。
这些联防队员(绝不可能是特例,这次强奸执法就还有另外两个帮凶)比黄世仁,南霸天坏多了。撤几个替罪羊(过不了多久又是领头羊)是混不过去的,应该把联防队和上面那条法律依据一起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我今年是倒了霉了,先是刘晓波,后来艾未未,小悦悦刚没几天又来了联防队(听着都脸红)。现在世界这么小,信息那叫个快。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德国人,无论祝贺的,刨根问底的,质问的,高兴的,愤怒的,我都得奉陪,我能说无可奉告吗?
就连我家的90后,在学校里也遇到同样情况,只是她不象我这样爱面子罢了。
今夜无眠,明日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