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蟹肉鱼肚羹 [2009/10]
- 去骨火鸡 [2010/10]
- 吃与食 (粤语和普通话的区别) [2013/11]
- 某些怕吃亏的国人 [2012/02]
- 清炒芥兰菜 [2013/11]
- 药材酒烧鸡 [2011/11]
- 国际户口 [2014/08]
- 柱候酱蒸火鸡 [2010/01]
- 干炒牛河 [2011/10]
- 庖丁解鸭,烤填鸭 [2011/12]
- 沙河收容所 [2014/08]
- 第一次 [2014/09]
- 素炒河粉 [2014/08]
- 不敢让国人以我为骄傲,只求国人不以我为耻 [2013/07]
- 光听声音,谁能想象她的年纪 [2013/08]
- 求上联:难能蔽日脸先红 [2012/02]
- 求上联 [2011/11]
- 天冬半夏春秋梦 [2013/01]
- 也谈谈生与死 [2012/01]
- 对子, 出个下联 [2011/04]
- 别了…… [2010/12]
- 长白脚的乌鸡 [2011/11]
- 小事大开心 [2012/03]
- 十月周末登山 (和吾友叶毅) [2012/10]
- 反对侮辱‘色’字。 [2009/10]
(接五)
我们四个相互看了看,会心地点了点头。
“你来看看这是什么。”大麦把文件递给山姆,他的速读是全班冠军。
不一会,山姆就把文件读完,递回给山姆,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们不能签,警察强行把我们押到这里,锁在小室,这是事实。我们会找你的”大麦冷冷地说道。
“请你跟我来一下,”检控官和大麦走到停车场的另一边。他们轻声地说了好一会。当大麦回来时,我知道他们没有达成协议。
我们上车时,注意到检控官在指手画脚地和那几个警察讨论着什么。
……
回家的路上,我们把工作分配好了。栾迪和山姆负责查资料有关告饭店以及警局,我和大麦负责查有关非法禁锢的条文。
星期一下课后,教授示意我留下,让他们三个在外面等着。显然有谁给教授通了风声。
教授让我把事情详细端出来,才告诉我是那检察官给他电话,原来那还是他的学生。
“检控官从大麦哥哥的电话知道你们都是我的学生,问我是否事先知道你们的计划。我倒是宁愿事先知道呢。他察觉到你们要告警方。如果不介意,请告诉我你们的计划。”
教授一向待我们几个不薄,为人也很正直,我不想隐瞒他。把他们几个唤进来后,我先把我的找到的汇报一下:
法律规定,顾客在公共服务性质的环境内接受了食物或服务,若未离开设施范围内而主动告知忘记带钱,只要写下欠条,并提供有效证件,姓名和联系方法,包括电话和地址。店主便不可以留难,否则可被控非法禁锢。
警察方面:除了有足够理由怀疑某人醉酒,藏毒品,蓄意妨碍司法,或对社会造成威胁,警察不可随意把被嫌疑者带回警局。若作为调查而要请证人到警局,也不可上铐,或上锁。
饭店和警察的做法都已经入了非法禁锢范围。
栾迪和山姆的功课做的不错。下面是栾迪的话:
“我们告餐馆非法禁锢人引起的损害可以定价在八千元。因为他们赢得胜算几乎等于零,没有个六千他是不可能找到个像样的律师,上庭费大约两千。这已经是在没定输赢之前的费用了。因此他们不太可能上庭的,而台下了结会省些钱。”
看我们没有提问,山姆接了下去:“警方那里也许可以更多一些,因为我们可以直接告市政府。市政府必须联系警方,两边的律师都得工作。因为是民讼,而他们是被告,所以上庭还得外请律师。因此他们也不大可能搞到上庭。”
“你们的功课做的不错。”教授点了点头,让我提醒你们一句:“想过你们四人每人告他们八千没有?你们可以这样做呢”。
“哇,我没想过。”栾迪张大了嘴。
“我知道我们可以这样做,”山姆说道,“只是这样一来数目就大了,他们也就有理由上庭与我们干仗了。”
“很好,”教授点点头,“那么,打算怎么做?”
“我们就告他们每边八千,这几乎是绝对胜数,够吃上好些日子了。”栾迪第一个嚷道。
大麦不作声,看了我和山姆一眼。
“我没意见,也不在乎,你们决定。”山姆不愿表态。
“我反对,这种钱我们不能要,”我毫不犹豫地申明我的看法。
“我也反对,”大麦接着说,“我们的本意是实践我们学到的东西,不是拿来敲竹杠的。”
“我也觉得不妥,那警察也没有故意找我们的麻烦。”山姆也同意了。
“其实,那老板也不是坏人,只是我讨厌他而已。”栾迪口气软下来了。
教授没说话,但从他轻松的脸神我知道他在心里赞许我们。
……
“你有什么建议?”他们转向我。
“嗯,我建议每一方告他们一千块钱,我另有用途。”
他们都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怎么又想要点钱了。
“现在不说吗?”大麦从不怀疑我会吃这种钱,但他更知道越是逼我,我就越守秘密。
“好吧,又不是什么发明创作。我想把这些钱以他们自己的名义捐出去。那天在那饭馆不是看见海报,他们那区的中学水球队正在募集去魁省参赛吗?”
“哈,还是忘不了你自己的水球队生活吧。”山姆给了我一手肘。
“自己当年运气不好,当然希望能帮谁一把了。”我苦笑了一下。
……
“这样吧,”大麦作总结,“我们请教授出面,通知他们我们的条件:我们不告他们,但警方或市政府必须出一千块作为赞助水球队的费用、我们付饭店一半的饭钱和酒钱(反正他们也不吃亏)加上答应了的小费五十块,一共是二百块,但饭店也必须赞助水球队一千块。”
“看来我没白疼你们一场,既实习了你们的功课,又没有做过分违背良心的事。”教授拍了我们每人一下,“周末你们都上我家BBQ吧。”
(全文完)
后记:市政府赞助了水球队一千大洋,但饭店却出人意料地捐了两千。据大麦的哥哥的消息是店老板赌气不让几个穷学生牵着鼻子走。
又记:以上的故事确实发生过,只是时间、地点、和所有人名,包括‘我’,都不一定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