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昔何昔? 网友痛斥法国女孩在上海天价索赔

作者:Cannaa  于 2011-2-9 12:1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瞎侃瞎聊|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评论

但愿崇洋媚外一去不复反了,针对中法混血小女孩在上海一小区坠入泳池受伤索赔2300万事件,看看倍可亲网友的反应:

--这法国穷鬼父母想发财想疯了吧?
--事发时,受害者6岁,监护的是10岁的姐姐。 如果没有跳水,怎么会产生这么大的撞击至脑部,脊椎,而致残。 即使地产公司有责任,那父母也有责任,而且父母监护不当占主要责任。 在美国好多州,如果受害人的责任大于50%,那被告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监护人的责任怎么认定是关键。别TMD到了中国就像回到了租界区一样
--滚到法国去吧!
--穷疯了
--索赔应当。但也不可漫天要价。
--发廊稀无赖X上海无赖。。。绝了
--父母当时在哪里去了?他们尽了监护责任吗?不能简单地把国外恶劣的官司系统搬到中国来。
--这也能告?跳楼人的家属有希望了。
--要在法国,父母早就被剥夺监护权了,还索赔,真财迷。
--应该先拘押小孩的父母再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又要利用女儿的悲剧发财?滚回法国去
--这要在美国, 这父母要坐牢的..告个屁
--应该先拘押小孩的父母再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又要利用女儿的悲剧发财?滚回法国去。
--监护人的责任!物业方没责任!
--父母应该枪毙
--听上去游泳池的设计建造确实有问题,至少池边用光滑大理石面不太妥当. 水有80公分,小孩如果是正常落水的话,很难撞到水底,绝无可能造成颈椎骨折的严重伤害,文章里一定隐瞒了东西!!! 物业肯定是有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于家长,第一,为什么在有警告标志的地方允许小孩玩水游泳!! 第二,家长为什么没有在旁边监管!!! 人要讲道理,我非常同情小女孩的悲惨遭遇,但这不能成为家长推卸责任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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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1 回复 人权是非 2011-2-10 06:43
他们自认为高中国人一等.
假设他们的看法成立,那他们一家要分三等.法国丈夫最高等,他们的杂交女孩第二等,那中国女人只好最底等了.
2 回复 Cannaa 2011-2-10 06:48
谢谢来访!华人在美国出事故能有什么反映呢?微软的工程师陈锦从28楼坠落,西雅图邮报想当然地报道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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