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也谈状告CNN是“歧视”还是“诽谤”

作者:Cannaa  于 2011-3-8 21:5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瞎侃瞎聊|通用分类:法律相关

以我在联邦法庭折腾几年的经验来看,海明律师对CNN诽谤指控不确切。

诽谤(defamation)指诽谤者向除去被诽谤者之外的第三者捏造事实或有意误导,从而对被诽谤者造成精神名誉伤害。此案中,

  • 诽谤者: CNN(Caffery)
  • 被诽谤者:全世界的华人(只要自己认为是华人,无论持何护照和身份)
  • 第三者:CNN的读者(至少一个人)
  • 捏造事实或误导:Cafferty的话‘thugs and goons’,通过CNN媒体播出;
  • 伤害:华人的精神伤害,具体证据目前不详。

这里前三条没问题。“伤害”要等到打赢后才考虑如何计算。有问题的是“捏造事实或误导”这一条。‘thugs and goons’ 不是事实叙述,只是观点(opinion),因此不能告诽谤罪。什么样的事算得上诽谤,比如有人对别人说你有艾滋病而实际上你没有,这就是诽谤。还有人说某某和老板有婚外恋但实际上没有这回事,这也是诽谤。诽谤一定要针对某一具体事件,而‘thugs and goons’只是泛泛而谈。

参考案例Murphy v. Boston Herald Inc. 波士顿报纸Herald报导,麻州法官Ernie Murphy在判决一个强奸案时对十四岁的受害者说"Tell her to get over it",即意“那又怎么样”。这句话"Tell her to get over it"被美国大小媒体转载后引来举国声讨,人们纷纷谴责法官蔑视受害者的态度,虽然法官判了做案者7年徒刑,但是他那句话说得太冷酷,人们骂法官“Evil Ernie”。更有甚者,一个网站宣称法官16岁的女儿应该被强奸。法官一家陷入极度恐慌,女儿上学要有警察陪,法官本人患上精神创伤综合症,无法工作。此案关键是法官并没有说"Tell her to get over it"这句话,法官的原话不是这个意思。最终陪审团裁定诽谤成立,判报社赔偿法官两百万美元。此案难点是法官是公众人物,诽谤一定要有意诽谤或恶意诽谤才能赢,疏忽诽谤告不赢。容易的地方是法官打官司近水楼台先得月,捞个陪审团审毫不奇怪。

既然‘thugs and goons’不能作为证据告CNN诽谤,那么总得告个什么吧,总不能被人白骂啊。我认为最接近的条例是种族歧视。但是如果告种族歧视或骚扰(语言骚扰)就要对比Cafferty对其它族裔的态度,如果这人是个臭嘴谁都骂,那就不好告他。接下来我们考虑CNN。员工(包括合同工)行为不良,雇主有责任处罚员工纠正错误弥补伤害,否则雇主承担员工行为的后果。CNN在收到华人抗议后应该积极作出反应,诚恳道歉,处罚Cafferty。如果CNN没有诚意敷衍了事文过饰非,那么CNN的容忍包庇行为可以作为歧视证据告上法庭。这一点我们可以走着瞧。

再回到诽谤指控。其实那些张冠李戴掐头去尾的图片是最好的诽谤证据,只是原告变了。把尼泊尔警察照说成拉萨警察照,被诽谤者是拉萨警察或中国政府。政府如何出面告诽谤,我就不知道了。

2008-05-15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4 07:39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