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炒媒体,贺梅案肯定没戏

作者:Cannaa  于 2011-5-14 01: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瞎侃瞎聊|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0评论

媒体累积效应,炒了媒体,贺梅案不一定赢,不炒媒体,贺梅案肯定没戏。

贺绍强本来是自己跑到青少年法庭,自己填表要求把女儿接回去。此时,贺家还没有耽搁四个月的不探望孩子的法定期限。谁知贝克家律师略施小计,借口忙要求法官推迟听证两个月。这一推迟,四个月的法定期限就过了,贺家“自动”放弃父母权。由此,贺梅案拉开序幕。

法庭上,法官一边倒,不许这不许那,搞得贺家走投无路,只能求助媒体。仅仅为了当地一个小报社,贺绍强就跑了无数遍。一个记者不感兴趣,再换一个,不行再换。与此同时,贺家在当地闹市区举牌子撒传单。几个月之后,案件终于上当地小报。

贺家的免费律师就是看见小报找来的。

此后几年,贺家从来没有停止过炒媒体。岳东晓博士,李进进律师,李兆阳律师都是看到媒体联系上的。田纳西黑人教会也是看到媒体把案件炒的出具规模后才介入的。贺家两次拜访中国领事馆,领事馆也帮助召开记者招待会。

美国媒体把贺绍强作为一个反面形象越炒越大,估计华人做正面形象是炒不起来的。基本故事是一个白人中产阶级基督徒家庭如何收养被中国父母遗弃的孩子,这个中国父亲人品恶劣,性骚扰性侵犯指控缠身,好来坞正在编写剧本等着拍电影。

按照岳东晓博士说的:“贺梅案在媒体关注、使馆关注的情况下一直是输:2001年法庭禁令,不准贺家看望女儿;2004年审案时法庭里多家媒体实时报道,象报道拳赛似的,中国使馆的人坐在法庭里旁听,但判决是剥夺贺夫妇父母权;2005年底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很多支持者如什么海外华人组织(其头目是个洋人)、家庭权利组织都偷偷溜了。我们是屡败屡战。等到我们2007年在最高法院取得胜利的时候,除了当地的,媒体早已淡忘了贺梅,大部分人早已在脑子里给那个案子判了死刑。”

从中可以看出,媒体的作用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谁也不知道突变发生在哪一天。等到2007年在最高法院取得胜利的时候,媒体早已淡忘了贺梅。这是否可以说明前几年的媒体炒作是一个累积效应,坚持再坚持,胜利可能来临。

关键是贺梅卷入政治纠纷。贝克家律师想以此案为政治资本,代表共和党竞选田纳西总检察长一职。民主党的候选人当然不干,加上黑人教会也倾向民主党,他们上下其手,批评上诉法院判决不公。最高法院翻案后,贝克家律师失去政治资本,他仅以500票之差输给民主党对手,遗憾终身。

事后有人问贺绍强,有没有想到官司会打赢?贺说从来没有。再问如果没赢怎么办,贺说那他就准备放弃孩子自己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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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1 回复 桑儿 2011-5-14 02:08
“事后我问贺绍强,有没有想到官司会打赢?”
你到底是谁?
1 回复 解滨 2011-5-14 02:25
桑儿: “事后我问贺绍强,有没有想到官司会打赢?”
你到底是谁?
俺上次就请求该博主公布身份,他/她闪烁其词,就是不愿意公布身份。 如今LZ又在这里抖出一些公众未曾知晓的内幕。

俺们都是围观者,可以匿名。 但LZ是演出者和爆料者,匿名发帖恐怕很容易让围观者怀疑其动机。
0 回复 桑儿 2011-5-14 03:32
解滨: 俺上次就请求该博主公布身份,他/她闪烁其词,就是不愿意公布身份。 如今LZ又在这里抖出一些公众未曾知晓的内幕。

俺们都是围观者,可以匿名。 但LZ是演出者和 ...
看来是见不得光
0 回复 Cannaa 2011-5-14 04:18
桑儿: “事后我问贺绍强,有没有想到官司会打赢?”
你到底是谁?
这于案件有什么关系?
2 回复 Cannaa 2011-5-14 04:18
解滨: 俺上次就请求该博主公布身份,他/她闪烁其词,就是不愿意公布身份。 如今LZ又在这里抖出一些公众未曾知晓的内幕。

俺们都是围观者,可以匿名。 但LZ是演出者和 ...
这于案件有什么关系?
0 回复 smartman 2011-5-14 06:18
i guess the author is a local/NY chinese media reporter such as qiaobao (usqiaobao.com).  every of them is famous in NY chinese community because there aren't many of them.  so, let us respect the author's will to protect his privacy.
0 回复 smartman 2011-5-14 06:22
..."从中可以看出,媒体的作用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谁也不知道突变发生在哪一天"...

i disagree.  the media coverage faded away before US Supreme Court's verdict.  How can you prove or justify the functionality of media in this case?

my guess is this author is a repoter and he tends to overestimate media's power.  media has power but is not a panecea.
0 回复 ofox 2011-5-14 12:00
炒媒体是策略,支持
0 回复 岳东晓 2011-5-15 03:45
认为炒媒体能在法院带来好处的想法是幼稚的。媒体的作用是给当事人一点心理安慰,就是说这案子还有人关心。别说媒体,就是美国总统威胁,法院也不卖账。贺邵强第一次上法庭,就有记者跟着去,结果法官当天就给他一个七条禁令。能否打赢案子,关键在于你能否讲赢道理。
0 回复 Cannaa 2011-5-15 07:50
岳东晓: 认为炒媒体能在法院带来好处的想法是幼稚的。媒体的作用是给当事人一点心理安慰,就是说这案子还有人关心。别说媒体,就是美国总统威胁,法院也不卖账。贺邵强第 ...
没有媒体,法官讲不讲理变的没人知道。媒体的何处就是把案件摆在卓面上,法官只好处于中立的角度,在这个基础上再谈能否讲赢道理。郑一芳不就是因为无人监督才胡乱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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