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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001是预定开庭时间.贝克与律师要求推迟至6/22/2001[[[据高院判书,如6/6/2001按时开庭,4个月不探望将不成立
(1/28/01到5/28/01才是整4个月。但高院判决明说6/6/01开庭4个月放弃说将不再成立。可能有GRACEPERIOD?)。 贝玩儿的一大流氓就是生把时间拖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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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如何?且看高院所列
1/28/99 贺梅生
6/4/99监护权出让于贝家.但各方都证实这是暂时的,尽管签的约没写清.贝家光凭这个无法永久拿到贺梅,尽管凭书面意义可以.但对暂时性的证人太多.
另:贺父在贺出生前既因强奸指控而断了经济来源.财政原因本想送贺回国,是贝劝他这样做的.----贺父只想赚便宜不想送孩子回国的说法可以休矣.
11/99贺父首次向贝要回贺梅,贝不同意,因母贝此时怀孕,威胁影响心情流产,此问题没再讨论直到母贝顺产.
2~5/00母贝顺产,贺母再怀孕,移民局接触贺家
5/3/00贺家起诉要求归还贺梅.
6/28/00法庭判贝家继续监护,因贺经济条件差,并声称要送贺梅回国.[[[这一段被大量人认为是贺父利用贺梅留在美国.实际上不是很明确,一则贺家对法庭调解人直说要送贺梅回国才输了官司,二则贺父强奸案在身,我们不去纠缠,高院也没纠缠,因为这个跟案子实际P关系没有.]]]
10/28/00贺家老二出生.(从此以后,贺家如果真是认为孩子可以保移民身分,老二足矣,贺梅就不必利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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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所有点,贺家都没有连续4个月不探贺梅,而是继续探.但贝贺两家极不愉快.以下才是关键点
1/28/01贺贝大吵.因为贺母想带女儿去过生日拍全家福(并邀请了贝家参与)被阻.★★贝叫了警察禁止贺家再来贝宅.
★★★★2/15/01贺写信到法庭寻求帮助要回贺梅监护权
★★★★4/9/01贺家再到法庭,在帮助下正式起诉要回监护权(贺父称2~4月还来过两次,并有证人)
5/4/01贝找贺父私谈未达协议.公贝要求永久监护权以交换贺家探望.贺父要求归还贺梅允许贝家探望.并提到如果被遣返,贝可以得到贺.但贝不能主动告发遣返贺.[[[这段有点古怪。高院判决说是5/4/01。 岳文提的是5/4/00。 这段被广泛认为是贺父要借贺梅留美国。因贺父要求贝不告政府迫其离境。如此事发生于2000,我已经在上面说过,至少不确定。如象高院说的发生于2001,则纯粹与留居美国无关,因为贺家老二已经出生。如用父母借孩儿名义留美的逻辑成立,老二足够了。岳东晓解释是因为贺父怕离境必然失去贺梅,更合理些。我们不去纠缠,高院也没纠缠,因为这个跟案子实际同样P关系没有.]]]
★★★6/6/2001是预定开庭时间.贝克与律师要求推迟至6/22/2001★★★[[[据高院判书,如6/6/2001按时开庭,4个月不探望将不成立(1/28/01到5/28/01才是整4个月。但高院判决明说6/6/01开庭4个月放弃说将不再成立。可能有GRACEPERIOD?)。 贝玩儿的一大流氓就是生把时间拖出4个月]]]
6/20/2001贝在延迟开庭时间6/22/01前反诉贺家要求终止其父母权。
好了,事实是1/28/01到6/20/01贺家没再探望贺梅。
一审贝家轻松全胜。贺家去上诉法庭强调1/28/01警察禁止贺父母再去贝家才导致4个月空档。贝家公母双方在一审的证词也证实此点。按理说4个月完全是被迫不能探望,根本不是自愿。可贺家公母在一审证词三年后翻供,说当时忘了“当天”二字。警察只是禁止贺父母在1/28/01当天不能去贝家,其后还可以去。
更绝的是上诉巡回法庭允许贝家三年后翻供,并且以时空错乱逻辑把贺家形容成藐视权威的人。根本不怕警察。即使警察禁止他们来,凭他们的人品也敢来,所以不来肯定是自愿(神马JB逻辑?)。(高院根本没把这个当P事儿,因为有更强力角度证明贺家不是自愿放弃。但这点在上诉法庭是生死劫)。更离普儿的事儿是上诉法院要求贺父DNA检查等做了急具侮辱的事,并在判词里把贺父母形容成骗子戏子王八蛋并DISMISS几乎全部贺方证人的证词。(母贝哭是真诚的爱,贺母哭就是演戏,并要心理医生等来查查贺家是否精神正常)唯一给面子的就是4个月没有SUPPORT的指控取消。
当时许多海华看了判词都觉出了明显的歧视。但也有相当的海华认为上诉法院判得对,贺家就是王八蛋。孩子跟贝家这样的好人更好。
高院一来,根本没纠缠1/28/01警察强制那一点。也没纠缠任何一方人品。而是直指俺打四星的两点。在那没有探望的4个月里,贺家几次去法庭,并且正式起诉要求监护权。这TMD哪儿是“自愿”放弃?要不是被阻挠,1/28/01之前周周看,1/28/01后两周就向法院抱怨贝家不合作,他有病四个月自愿放弃?
所以这么清楚的官司,高院二话没说5:0就把上诉法院瞎扯给翻过来了。通篇判词,能感到高院对贝家玩DIRTY TRICK的不满(俺总结的几个DIRTY TRICK
1。有意延迟庭审拖四个月,并设置各种障碍让贺家看不了孩子。
2。无耻改证词(上诉法院更是王八蛋)
3。对贺家极尽侮辱抹黑之能事。
就算贝家养贺梅是多么良好的愿望,这手段实在无耻之极)
对上诉法院恐怕也不耐烦,这么JB明显的案子,你浪费了贺梅32个月,并且浪费了好几吨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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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谷]Killem:贺梅案的真相与谎言 (7616 bytes)
Posted by: carmen
Date: January 28, 2007 07:34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