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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的玫兰白白胖胖,降红色的头发小卷蓬松,个不高,身材像个球,从来没有男朋友,一直和猫相依为命,旧猫过世,新猫又来,从未间断。她父母均过世,也不见有任何女朋友来往,除了在贷款公司上班外,连节假日都不见出门。这使她有过多精力操心房东的家事。
房东离婚,一直试图和两个领养的孩子培养感情。由于法院判他一星期只有两天可以见孩子,他把这两天看得尤其重要。美国孩子是大爷,小孩稍不如意,当妈妈的就去法院要求禁止令,禁止爸爸见孩子。因此,房东特别小心。昨天星期六,跑了一天商店给孩子们买圣诞礼物,给十四岁的女儿买了一个SONY相机,给11岁的儿子买了一个4铉吉他。给房客玫兰也买了一个NIKON相机,感谢她一年把房子保持清洁(玫兰有灰尘过敏症,她总是自动打扫卫生)。
由于两天前,玫兰陪房东女儿出去买了一颗圣诞树,树高出房顶2尺,房东不得不从树底锯掉两尺。因为天黑,房东去工具房取链锯,当启动汽油发动机时用力过猛,锯子撞到额头,划了半厘米的口子,手忙脚乱止住伤口。房东朝玫兰发脾气,认为要不是她买那么高的树,也不用他费劲锯,也不会伤额头。玫兰也冤枉,说你不会从树梢上锯。
也不知道玫兰私下怎么和房东的孩子说的,反正自从玫兰住进这房子有三年,她总是和房东的老婆站在一边,共同抵触房东。以前小事也就算了,这回买树锯树也该是小事。但是,现在闹大了。今天早上,本来房东等孩子来电话就准备接孩子过周末,两个孩子突然变口气。女儿说,爸爸,您要是以后在这样态度对待我们,我们就没法见面了。儿子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最后结果是,两个孩子都声明:这个周末不过来了,圣诞节也不过来了。
房东陷到无底深渊。要知道,这两个孩子都是从南朝鲜领养的孤儿,要知道正是因为他前妻不能生孩子,他们才决定领养孩子,好让前妻有机会做母亲。后来前妻提出离婚,抚养费判的那么高,每次跟孩子见面那么难,孩子也居“宠”自傲挤兑爸爸,好像爸爸歉他们的。现在,就因为圣诞树的事,闹的孩子不认父亲,就因为一个房客在中间搬弄是非,好像房客比父亲还重要。
房东是个优柔寡断之人,一直下不了决心,这一次不干了。他打电话问我,如果通知房客搬走,能不能借口说他要把客房收回来给孩子住。我告诉他,在美国是什么理由就说什么理由,绕着弯子说话后患无穷。有个案例,一个雇员被公司开除,他告公司歧视。可是在他寻找新工作时,新的公司问他以前的公司是不是歧视,他不敢在新雇主面前说真话,因此他说不是歧视。谁知道,那新雇主是旧雇主的探子,把他说的话递上歧视案法庭,法官判他恶意诉讼,罚他律师费。听到这个案例,房东一不做,二不休,马上通知玫兰一个月之内搬出去,理由是搬弄是非,破坏他人家庭和谐。
这个房东特窝囊,他母亲,他哥哥早就要他把这个房客撵走,他就是没勇气。不但如此,玫兰得寸进尺,连房子怎么布置都要听她的,比如夏天要修花台,家里多余的家具必须扔掉,等等,简直反客为主了。性格决定命运,房东就是这样一个人。
分析:
树买的太大了是玫兰的事,也不是大错,尽管她住这三年了知道该买多大。房东不当心伤着自己是房东的事。就算埋怨玫兰属于怨天尤人,但是玫兰不该调动孩子跟父亲闹翻,这事跟孩子没关。这树实际上是玫兰和房东女儿一起买的,玫兰可以把房东埋怨她的话转述成埋怨女儿,这就造成父女反目。至于如何转述,只有天知道,但是玫兰有孩子们的电话,别人没有,那您说这事孩子们是怎么知道的,又怎么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