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写“同名同姓”

作者:k7k6w8  于 2009-9-18 23:2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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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同名同姓的两个“文强”后,似觉意犹未尽。早晨起来,在网上一搜寻,跳出有关重庆涉黑局长文强的后续消息:

面对专案组人员的审问,文强态度强硬,甚至向办案人员叫嚣: 别想通过审问从我口中获得更多的东西!你们审问我的方法,是我以前审问罪犯的方法!

此文强在这方面的确象彼文强。彼文强在北京功德林的“战犯管理处”竟然拒写悔过书。他的底气来自于他所说的一个事实:“我曾任红一师师长兼政委,毛泽东是我表哥,朱德是我上级,周恩来是我老师和入党介绍人,林彪是我部下。。。。。。”。此文强公然向专案人员叫板,不知他的底气来自何处?

强硬、张扬和霸道是此文强的一贯德性和做派:一次,酒醉的文强和巴南区的另一位领导在饭局上发生口角,两人都抡起酒瓶扔向对方。还有一次,和一些企业老板打牌输了,他发火不承认,说自己赢了,该对方给钱一位和文强关系亲密的女性去医院做检查,被查出有某种性病,这位女性当时就在医院大骂是文强害了她重庆一名在工作上颇有建树的女警察,曾经反映文强霸占了我好多年。几个列子活脱脱地画出了一个流氓的嘴脸。更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是他甚至不避讳自己和黑道之间的密切关系,公安局有例行的打黑行动,当下属跟他讲行动部署时,他说:“打什么黑?我就黑!”。

“打什么黑?我就黑!”多好的一句供词啊!他已讲到这个份上了,还和他客气什么呢?只要用一把枪顶着他的脑袋,看他是英雄,还是狗熊?对蛮狠的人,只能用蛮狠的方法,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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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1 回复 snortbsd 2009-9-18 23:35
if he is convicted, hang him high!!!!!!!!!!!!!!!!!!!
0 回复 milu 2009-9-19 00:47
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1 回复 户人 2009-9-19 02:12
“请君入瓮”这个成语的现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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