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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的戒指价值连城,有的戒指一文不值,但一旦和一种特殊意义联系在一起后,同样变得珍贵。略去戒指众所周知的一般功能不说。戒指曾给英国作家,约翰·托尔金带来灵感而写成了文学巨著“魔戒”,文中的戒指具有奴役全世界的魔力,这应该是戒指空前绝后的最高境界吧,在至尊“魔戒”的威严下,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在电影中,戒指一次次地充当了演员的道具:一个老牌间谍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吃下藏在戒指里的毒药而自尽;一个赌场老千在关键时刻靠戒指扭转乾坤,绝地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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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关戒指的趣事更多:
世界上第一个把戒指用作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在一次公开场合认识了一位叫做玛丽的公主。她的美丽容貌和优雅的举止使麦士米尼为之倾倒。麦士米尼虽然知道玛丽早已许婚于当时的法国王储,但是为了赢得她的爱情,麦士米尼还是决定试试运气。他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面对这只精雕细刻的钻石戒指和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玛丽终于改变了初衷,与麦士米尼幸福地结合了。从此,以钻石戒指作为订婚信物,便成为西方人士的一种传统。
美国纽约有一对情侣,新郎富尔默是计算机动画制作师,新娘芬尼根则是法律秘书。两人志趣相投,年幼时已热爱太空。今年夏天,他们乘坐太空船在无重状态下举行婚礼,交换镶有陨石的戒指。成为全球首对在太空成婚的夫妻。
1918年1月,两艘英国皇家海军的驱逐舰发生海难沉没,遇难的187名官兵中包括一名年仅25岁的水手。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89年后,潜水者竟然在海底发现了这名水手当年与妻子定情的戒指,并辗转将这个在大海中沉睡了几十年的遗物交到了他家人的手中。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戒指的功能增加了。于是,我们有了本文开始讲的电子密码戒指,我们有了兼具裝飾功能的蓝芽耳机,日常可當戒指套在手指,接听來电时把指环張开在挂耳朵上,便可当作蓝芽耳机使用(见附图)。
戒指的使用在中国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秦汉时期, 妇女就已经已普遍使用戒指。不仅当作装饰品, 同时也当作男女青年间互定终身的礼物。关于戒指起源的说法不一:
有一个传说:普罗米修斯被绑在高加索山。许多年以后,赫拉克勒斯终于把他从悬崖上解救下来,普罗米修斯再也不用忍受被恶鹰啄食肝脏的痛苦。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喀戎为了解救普罗米修斯,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彻底执行宙斯的判决,普罗米修斯戴上一只铁环,上面镶嵌着一小块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此让宙斯可以骄傲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
还有一种说法:古代抢婚,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后,就给她戴上枷锁。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
另一种说法: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象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
第四种说法: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后经不断改进,演变成了女士的饰品。
最后一种说法: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抠(左边应为“弓”)环”、‘手记”、“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妇女在当时政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不管起源怎样,说法如何,如今的戒指,其材料,含义和功能和远古时的戒指已不尽然相同。但有一点一直没有变:人们总希望为这个小小的圈圈加上更多的内涵,倾注更多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