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烟”局长的高招!

作者:k7k6w8  于 2009-10-14 00: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12评论

被判11年有期徒刑“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示对判决满意,不打算上诉。并通过律师放出风来: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是反映官场的,已经完成了 3.5万字。

这里有几个想告诉他想要告诉的人的信息:

1.他有写的能力。

2.写的内容是“反映官场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仅仅把一切当小说写。

3.很多生活中的人物,包括很多原上司都可能成为他小说中的人物,已写了3.5万字,可写的东 西多着呢。

4.写不写由他,做不做在你们,你们看着办吧。

5.上诉有何用,既要得罪法院,又解决不了问题,少了几年,同样也要坐牢。

绝对是由高人指点的高招其价值远远超过几条天价烟和几套房子久耕久耕,官场耕耘久了,摸出道道来了!佩服!


下面是相关报道:

一见到律师,他第一件事就是要了包“苏烟”,迫不及待地抽了起来。他说在看守所8个月,他不喝酒,不应酬,生活很有规律,现在身体也好了,血压也下去了。唯一痛苦的是没烟抽。

  1010日,南京“天价烟”局长、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判决后周久耕向律师表示,他将在1012日决定是否上诉。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周久耕的辩护律师金辉,金律师告诉记者,周久耕向他表示对判决满意,不打算上诉。

  上午9点,记者拨通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辉律师的电话,金律师告诉记者,他正在省看守所和周久耕沟通。中午11点,金律师向本报通报了和周久耕沟通的情况。在看守所的会见室,周久耕明确向律师表示,他不打算上诉,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金律师告诉记者,他在和周久耕谈话的时候,还接到了一位承办周久耕案的纪委干部的电话,这位干部认为周久耕应当上诉,因为他们纪委认为周久耕属于自首,但法院对此辩护意见并没有采纳。但周久耕表示,他虽然对法院没认定他的自首行为感到遗憾,但对判决感到满意,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应该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因为11年有期徒刑符合他的期望;退一步说,即使认定了自首,刑期也不见得能少于11年。而周久耕的家人也表示尊重周的意见,不再上诉。

  金律师说,周久耕的态度依然平静,一见到律师,他第一件事就是要了包“苏烟”,迫不及待地抽了起来。他说在看守所8个月,他不喝酒,不应酬,生活很有规律,现在身体也好了,血压也下去了。唯一痛苦的是没烟抽,抽烟是他的爱好。周久耕告诉律师,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是反映官场的,已经完成了 3.5万字,题目还没有拟定。现在周久耕唯一抱怨的是,看守所里他只有一张床,没有用来写作的办公桌。现在离周久耕最后的上诉期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他真的放弃了上诉,那么他将在一个月内被转至监狱,开始11年的牢狱生活。

3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0 回复 autumn 2009-10-14 00:16
sf
1 回复 SirCat 2009-10-14 00:52
写小说
有可能是威胁上下左右的贪官
尤其是上边的
手下留情,咱手里可有你们的短!
呵呵
0 回复 桑儿 2009-10-14 01:12
写了还能出版啊~
0 回复 homepeace 2009-10-14 02:54
SirCat: 写小说
有可能是威胁上下左右的贪官
尤其是上边的
手下留情,咱手里可有你们的短!
呵呵
高招
0 回复 borninheaven 2009-10-14 03:12
让他进村写博客吧, 咱先睹为快!
1 回复 k7k6w8 2009-10-14 03:45
SirCat: 写小说
有可能是威胁上下左右的贪官
尤其是上边的
手下留情,咱手里可有你们的短!
呵呵
1 回复 k7k6w8 2009-10-14 03:47
桑儿: 写了还能出版啊~
这小说的作用在出版之前啊!有不少人会怕的
0 回复 k7k6w8 2009-10-14 03:48
borninheaven: 让他进村写博客吧, 咱先睹为快!
好主意!
0 回复 yulinw 2009-10-14 08:07
写小说,加上一句,“请勿对号入座",齐活。
1 回复 k7k6w8 2009-10-14 08:25
yulinw: 写小说,加上一句,“请勿对号入座",齐活。
在他自己还没活之前,这是把悬着的刀,只要自己能早点出去,出不出书都无所谓。
0 回复 yulinw 2009-10-14 08:29
k7k6w8: 在他自己还没活之前,这是把悬着的刀,只要自己能早点出去,出不出书都无所谓。
这是一个方法呀?原来?
0 回复 k7k6w8 2009-10-14 08:30
yulinw: 这是一个方法呀?原来?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1 05:04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