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边叫床边骂人,叫床声、骂人声太响怎么办?

作者:ManCreatedGod  于 2010-6-30 09: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贝壳村|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119评论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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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民主人士经常发表一些唱衰中国的言论,并且乐此不疲。中国的崩溃对他们来讲就是一次巨大的撞击身心的高潮,那是多么High的一件事情!
如果在自己家里High,不让别人听见也无所谓。现在他把自己的博文设置成“全村人可见”,高声诅咒中国崩溃,同时幻想中国崩溃带来的巨大快感使他
发出骇人的High音,响彻全村!
有村民受不了咒骂中国崩溃的噪音,受不了骇人的High音折磨,提出意见。这些民主人士便把提意见的回贴全部删除,把提意见的人打入黑名单,并且说:“我在自己家里想怎么High,就怎么High。想怎么骂人,就怎么骂人。想封谁嘴,就封谁嘴”。并且倒打一耙地说提意见的人先骂了他,他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此时他更是洋洋得意不可一世

博克空间是私人空间,但是这些民主人士发的话题是公众话题,而且把博克设为所有人可见,自然对公众造成了影响,此时私人空间就具备了某些公共空间属性,公众就有对博克进行评论举报等等的权利。如果博克设为仅自己可见就没有问题了。所以建议这些民主人士先把博克设为”仅自己可见“再发影响公众的文章。否则博克文章因为事关公众的话题,就相当于具备了发表在公共场所的影响力,你就应该遵守你一贯标榜的言论自由,留下不同意见的回贴

这些民主人士,让我们再设想一下
如果你居住在美国,你在你家的草坪上或者玻璃窗里面挂个标语:爆炸五角大楼,支持本拉登
你敢试试吗?
你的家是你的私人空间,你悄悄说什么,那是你的言论自由。但是你有意无意地让公众知道了并因此对公众造成了不良影响,那即使在你家中也超出了私人空间中的言论自由,或者说你滥用了你的言论自由。警察就来规范你了,同意吗?

最后送这些民主人士一则旧闻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英国森德兰一对夫妇去年多次在家中做爱发出巨大叫床声,令街坊大受滋扰,被法院判处罪名成立。法官判妇人入狱8星期,缓刑一年,期间如再犯便要即时入狱。
法官周五裁决时指出,他虽然只听过一段卡特赖特的叫床声录音,但是已了解到她的邻居如何痛苦。有邻居形容叫床声有如两人都在极大痛苦中,吵得她彻夜难眠,因失眠而上班多次迟到。当局去年曾经在邻居家中放置录音器材,发现这对夫妇的叫床声竟高达47分贝。 ” 这是够High的
如果这件事的主角是这些民主人士,他一定会愤愤然地说:“我有表达快感的自由!我在自己的家里,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是你的主子之一英国就把你法办了,怎么地?你敢不服主子?

注意:我仅提及个别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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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9 个评论)

1 回复 ww_719 2010-6-30 09:35
1 回复 hr8888hr 2010-6-30 09:37
1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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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民主人士经常发表一些唱衰中国的言论,并且乐此不疲。中国的崩溃对他们来讲就是一次巨大的撞击身心的高潮,那是多么High的一件事情!
你为何认为是唱衰?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分:描述事实和唱衰?

话题的类型和私人领域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这是典型的混淆概念。私人领域的性质是其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跟所属人的行为根本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当然所属人的行为应在法律所规定的许可的行为范围之内。
0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08
magicthinkpad: 你为何认为是唱衰?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分:描述事实和唱衰?

话题的类型和私人领域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这是典型的混淆概念。私人领域的性质是其本身所固有
我没有说全部民主人士这样干

是不是唱衰,从作者表达的情感和用词完全可以判断
在私人领域向公众大声广播,那私人领域就变成了公共场所
你在你家架个扩音喇叭对大众广播、对大众施加影响,你家还是私人领域吗?
0 回复 太阳圆周率 2010-6-30 10:18
楼主所言极是!完全看不懂那些人是什么意思?连老美都和中国共管太平洋了,他们怎么这么不会看主子的眼色呀!没看到俄罗斯又起来了么?

看了那“苍蝇文”残留的跟帖,本不该这么说,都是一些老不死的东西,要么是当年受了共产党气的,要么就是出国太久脑子洗成了白煤球,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美欧衰败,群雄并起。

劝楼主一句,那帮人很多估计都是靠练太极拳还能有个生活意义的人,跟他们斗气,都有点浪费自己的生命。
0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21
是不是唱衰,从作者表达的情感和用词完全可以判断
可不可以教教我?例如用什么样的词是描述事实,用什么样的词是唱衰?
在私人领域向公众大声广播,那私人领域就变成了公共场所
在私人领域向公众大声广播,个人的行为的确有公共的成分。但是他个人的私人领域依然是个人的,在私人领域内如何处置,依旧归其个人来决定。

你是不是想说,因为向公众大声广播,所以,你就可以去他家随便拿东西,或者随便吐痰了?你现在发表了包含了公共成分的文章,那么我就可以去你家拿你的东西了?
1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26
ManCreatedGod: 我没有说全部民主人士这样干

是不是唱衰,从作者表达的情感和用词完全可以判断
在私人领域向公众大声广播,那私人领域就变成了公共场所
你在你家架个扩音喇叭对
你这里所举到的例子是,个人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制止其行为。但并不表示个人的领域就是公共了,行为与所属权根本就不能混为一谈。
0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29
magicthinkpad: 可不可以教教我?例如用什么样的词是描述事实,用什么样的词是唱衰?在私人领域向公众大声广播,个人的行为的确有公共的成分。但是他个人的私人领域依然是个人的
他在私人领域向包括我在内的大众喊话,我自然有向他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他把我向他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剥夺了。
你说我去他家拿东西,就是你比喻不当了。即使真正的公共场所,我也不能随便拿公物啊
0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34
ManCreatedGod: 他在私人领域向包括我在内的大众喊话,我自然有向他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他把我向他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剥夺了。
你说我去他家拿东西,就是你比喻不当了。即使真
他真的剥夺了你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那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可不可以给大家解释解释?
你说我去他家拿东西,就是你比喻不当了。即使真正的公共场所,我也不能随便拿公物啊
那你在人家私人领域,作他个人认为是骚扰的事情,这该怎么办呢?
1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34
magicthinkpad: 你这里所举到的例子是,个人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制止其行为。但并不表示个人的领域就是公共了,行为与所属权根本就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可以这样说在某些方面,如传播信息方面,私人空间就变成了公共空间
0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39
ManCreatedGod: 那么可以这样说在某些方面,如传播信息方面,私人空间就变成了公共空间
那怎么能相同。行为可以说是有公共的成分,私人空间的性质跟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0 回复 海外愤青 2010-6-30 10:39
ManCreatedGod: 那么可以这样说在某些方面,如传播信息方面,私人空间就变成了公共空间
老兄劝你一句,对这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东西”,就不用回他的帖了,留它一帖算给它个面子,登记它来过了,其它胡搅蛮缠的,照它主子的办法处理就完了。省得它越吠越来劲。
1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45
magicthinkpad: 他真的剥夺了你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那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可不可以给大家解释解释?
他对包括我的大众说三道四同时封住我的嘴,这就是剥夺了我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我只有换个地方表达了。难道你让他彻底把我变成哑巴,才是剥夺了我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
那你在人家私人领域,作他个人认为是骚扰的事情,这该怎么办呢?
关键某人删除的不是骚扰骂人等的帖子。
1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47
哈哈,随便。道理讲不过了,杀手锏终于亮出来了。
1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49
magicthinkpad: 哈哈,随便。道理讲不过了,杀手锏终于亮出来了。
你说啥聂,我亮什么杀手锏了?
1 回复 hr8888hr 2010-6-30 10:54
magicthinkpad: 你为何认为是唱衰?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分:描述事实和唱衰?

话题的类型和私人领域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这是典型的混淆概念。私人领域的性质是其本身所固有
不知所谓
0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6-30 10:56
ManCreatedGod: 你说啥聂,我亮什么杀手锏了?
我没有特指,不是说你的。
他对包括我的大众说三道四同时封住我的嘴,这就是剥夺了我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我只有换个地方表达了。难道你让他彻底把我变成哑巴,才是剥夺了我表达思想感受的权力?
本来,如果对方不喜欢你在他个人领域说话,你就应该在公共领域或者你自己的私人领域去表达。
关键某人删除的不是骚扰骂人等的帖子。
既然是私人领域,个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判断。
1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30 10:57
magicthinkpad: 那怎么能相同。行为可以说是有公共的成分,私人空间的性质跟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那可不可以这样说,当他谈论公众话题且设置成所有人可见时,他的私人空间已经具备了公共影响力?
所以当他谈论公众话题时,他应该把博克设置成“只有个人可见”,否则因为有公共影响力我就有评论和举报等等的权利
1 回复 海外愤青 2010-6-30 11:02
magicthinkpad: 我没有特指,不是说你的。本来,如果对方不喜欢你在他个人领域说话,你就应该在公共领域或者你自己的私人领域去表达。既然是私人领域,个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
行,还有点智商,知道你主子的那一招叫'道理讲不过了的杀手锏"
1 回复 hr8888hr 2010-6-30 11:07
ManCreatedGod: 那可不可以这样说,当他谈论公众话题且设置成所有人可见时,他的私人空间已经具备了公共影响力?
所以当他谈论公众话题时,他应该把博克设置成“只有个人可见”
在美国, 即使是私人谈话, 他们的谈话涉及第三者的, 让第四者听到,那就叫造成影响, 第三者认为自己名誉受损且能举证, 就可以sue 私人谈话的人.  

那人啥也不懂, 只会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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