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潮

作者:leahzhang  于 2010-1-26 08: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35评论

   Karen,John 和 Steve这三个人在同一个部门工作。他们都是我的朋友。现在又在同一个时间闹起了离婚。三个人都是白种人,头发灰白,满脸皱纹,再加上肩宽胸厚的体态和水桶般的肚子,说明他们已经不年轻了。各家都有各自的难唱曲,但老美在婚姻上是绝不将就的,他们的忍耐性很差。
   karen有三个孩子,最小的也有了20岁。她有一个儿子在军队里做空军机械师。她已经把自己的房子进入市场,挂上了"ON SALE"的牌子,在离婚前准备用这个方法把赖在这里不走的老公赶出去。此外,打算用卖房子的钱明年去欧洲跟儿子一起旅行。她离婚的理由很简单,那个男人不理解她也不懂她,很粗鲁。对她为家庭所做的一切都不在意。他是一个没有人性的男人。应该被踢出去。
   John 是三人当中年纪最长的。他已经有了两个6岁的双胞胎孙子。为什么离婚没有明确的理由。只说是分居已经5年,两个人没有了爱情。虽说还是朋友,有共同的儿女和孙辈。因为性格的大相径庭,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现在也在委托经纪人卖房子,以便一分为二。
    Steve是个爱笑的男人。一点小事都会逗得他哈哈大笑。他是个热情,爽朗,又直率的人。现在与他的大狗住在一起。老婆没有工作,并患有严重的疾病。她和她的亲友住在另一个州。他常常提起他的女儿,一个28岁的单身母亲。女儿和外孙每个月都需要他的经济资助。房子正在市场上待卖。离婚的律师已经找好,计划今年初结案。
     这就是美国人的生活。他们追求自由和独立。永远不考虑忍耐和退让。离婚法上的财产分配,50%归对方,他们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小孩的归属也从来不争。归谁都是一样。他们对前配偶和孩子负有的责任是必需认真执行的。
    我们从美国人的处事方式可以学到这一点:遇事泰然处之,不能强求。合则留,不合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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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5 个评论)

4 回复 东方客 2010-1-26 08:34
坐到沙发慢慢读.
5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10-1-26 08:38
結果受害者就是孩子們,沒有溫暖的家庭。
4 回复 东方客 2010-1-26 08:40
他们离婚没有什么挫折感.很欣赏,也很愣然.
3 回复 xqw63 2010-1-26 09:10
老美对婚姻的态度看不懂,也不想学
2 回复 潇湘妃 2010-1-26 09:29
本人到觉得老美对婚姻很慎重. 除非实在忍无可忍, 还要去家庭心理咨寻, 才会离婚.
1 回复 mh224 2010-1-26 09:48
我接触到的老外有的吃了离婚的大亏,一个钢结构的SUPER被搞去2座HOUSE,另一年轻的SUPER因抓了老婆的现行而离婚,要付女方700美金/周,他每周2000元税前。商品经济环境下的婚姻,北美进化的早,很多只有男女朋友,没老婆。
1 回复 fanlaifuqu 2010-1-26 10:12
是经都难念!
3 回复 绿水潭 2010-1-26 10:21
合则留,不合则去。Agree.
1 回复 daomeidan 2010-1-26 10:38
现在的公司都动不动重组,家庭也一样。很自然的规律!
常有可恶之人,会利用小孩的抚养权,能捞救捞。
2 回复 彩舟云淡 2010-1-26 12:15
现在国内的离婚率也很高了
6 回复 北极树 2010-1-26 12:55
他们大多数人不会在婚姻上有耐心,不合就散伙。
1 回复 遥祝 2010-1-26 13:46
遇事泰然处之,不能强求。合则留,不合则去。
1 回复 homepeace 2010-1-26 14:53
不欣赏老美的婚姻观
4 回复 方方头 2010-1-26 15:07
勉强的婚姻不道德,不幸福。没有爱的家庭里,孩子受伤更深。
不管老美老中,道理是一样的。
2 回复 乌卒卒 2010-1-26 15:47
遇事泰然处之,不能强求。
2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10-1-27 02:02
东方客: 他们离婚没有什么挫折感.很欣赏,也很愣然.
不可能没有挫折感,我觉得。
1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10-1-27 02:02
xqw63: 老美对婚姻的态度看不懂,也不想学
同感!
2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10-1-27 02:03
彩舟云淡: 现在国内的离婚率也很高了
比以前高,也是一种进步吧。但对孩子还是不负责的行为呢
9 回复 东方客 2010-1-27 02:05
四合院的闲人: 不可能没有挫折感,我觉得。
同意.我接触的离婚老外活得好着呢.
1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10-1-27 02:43
东方客: 同意.我接触的离婚老外活得好着呢.
人的内心是很难描述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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