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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谬误主要出现在国内媒体, 及“进口转外销”的报导中。
谬误一,这是一个常见的,但“屡教不改”的谬误:把“博士后”当一个学位,当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事实是:“博士后”(postdoctoral) 不是一个学位,是一份工作,一份通常是低薪的工作。从工作的强度和工资待遇来说,博士后与在餐馆端盘子的没有太大的差别。这两份工作本人都干过,有比较。博士后有“学徒”的性质。许多领域的博士毕业后,不能够一下子找到教职,或去什么地方高就,于是先在教授手下打一段小工(有人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历练历练,也过渡一下, 这就是博士后。
谬误二,不能正确定位“讲师”。“讲师”在中国,是介于“助教”和“副教授”之间的一级, 是“中层干部”(有一说在官本位的中国,属“正科级”),有点地位的。“讲师”(lecturer)在美国的地位则要低得多。“讲师”在美国大学里基本上只给低年级学生上上基础课,不用做研究(或只承担很少做研究,发表文章的职责),大多没有博士学位,也不能申请成为终身教授(non tenure track)。经济危机来了,“讲师”先紧张。在美国大学里, “助教”(assistant professor)的地位比“讲师”高。 “助教”(有译“助理教授”的,加了两个字,有“啰嗦”的效果,语义上并没有什么大不同)通常可以申请成为终身教授(tenure track),他们也上高年级和研究生的课,甚至给博士生上课。
在英国,lecturer 的意义又不一样了。 “讲师”在英国,可以是教授,有讲座教授的含义。英国还有reader, 也是地位崇高的学者。如果我说得不对,盼留英的朋友指正。
谬误三,不懂“兼职教授”的意义。“兼职教授”在国内可了不得。一般是名教授,专家院士, 高官等等才能摊上的美差。如果说自己是某某大学的“兼职教授”, 通常是带着自豪与自负的口气的。可在美国,“兼职教授”(adjunct professor)差不多是谁都可以做的。最多做“兼职教授”的是那些通常没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如律师, 会计师等。那可不是个挂名的头衔,是要实干的,报酬也不高。所以,在美国做过“兼职教授”, 和做过“博士后”一样,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荣光,一种经历罢了。当然,骗人是另一回事了。
谬误四,对“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的滥用。美国的“终身教授”指的是得了tenure 后的副教授和教授(绝大多数副教授和教授都是终身教授)。在不少中文媒体的报导中,“终身教授”好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贡献以后得到的崇高地位和职位,是教授中的上品,这就不对了。评上“终身教授”是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好学校,通常要花五六年(经常是更长)时间苦干,常常得扒一层皮。但是有一点必须搞清楚:“终身教授”(tenured)不是一个职称,用作头衔是不通的。在中文媒体中,经常读到“终身教授”被当作头衔用,“某某大学终身教授对国内经济提出看法。。。”各位一定读到过这样的文字。以我本人的观察,在美国得了tenure 的副教授,嫌“副教授”不够好听,不够气派,便用“终身教授”代之,或乐于被国内媒体“敬称”为“终身教授”。这样做,说得客气点,是虚荣心作怪;说得不客气点,是欺骗糊弄人。
同样的还有“博士生导师”的称呼。“博士生导师”是中国的一大发明。“博士生导师”在中国一般是由级别较高,学术造诣较深的正教授担任,而且是经过教育部官方批准的。“博士生导师”在中国,可是牛人。正因为如此,一些在海外大学里教书的,回国讲个课做个报告什么的, 喜欢打出“博士生导师”的旗号。在美国,任何一个“助理教授”都能在下面三个意义上成为“博士生导师”:(1)受邀成为某个博士生的博士论文委员会(dissertation committee)成员;(2)给博士生上课;(3)当某个博士生的博士论文委员会的主席(chair)。这三条是根据由易到难排列的,一个博士论文委员会的委员可以什么事都不做,或对一篇博士论文只有改个标点符号的贡献。Assistant professor 上博士班讨论课(Ph.D. Seminar)相对比较少,当dissertation chair 的事就更少了,但不是没有可能。无论以哪种方式参与博士生的教育,的确说明了你有一些资格,但这和国内的“博士生导师”完全是两回事。打着“博士生导师”的旗号回国,除了招摇撞骗, 没有别的目的。
谬误五,归入这一类的,是一些翻译上的谬误,或故意的误导,或其它注水的行为。曾经在报导中读到过某某是美国某大学(往往只说“某大学”或“某著名大学”所以你也不能查证)“首席科学家”,或“首席教授”。我不知道这些翻译的英文原名是什么。据我所知,美国的大学是不设什么“首席教授”, “首席科学家”的。在美国,教授只有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和正教授(professor或full professor;full
professor不是正式称呼)之分。国内的花样经透,正教授还分若干级(我认为这种增加级别的制度多少有一点官要分多少品的封建余孽)。在美国,“科学家”(scientist) 这个称呼是有的,但一般指大学里不上课, 专门做研究的人,正式名称是research professor (研究教授)。论地位,一般要低于上课的教授。
还有就是翻译不当,或钻词语上的空子, 在翻译时故意混淆概念。比如,Doctor of Pharmacy (Pharm. D) 是一个本科(undergraduate)或学士(bachelor/baccalaureate)学位。 因为有一个“doctor” 在里面,被翻译成“药学博士”, 享受“博士”待遇。同样的还有J.D. 被翻译成“法学博士”。美国人通常称J.D. 为一个law degree。 这个degree是本科毕业后读的,与MBA 一样,可算作一个硕士学位,译为“法学硕士”是更为恰当的。
再有就是“访问学者”了。“访问学者”的价值是你被你所在的中国大学或机构选中,派到国外一个大学去访问,学不学, 学了什么天知道。反正国外的大学知道有你这么个人,来访问。学校专门负责国际学生,学者,文化交流什么的部门有你的名字记录在案,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我经常看到“访问学者”在校园的一角剪着手溜达,探头探脑的,进行着访问。看你走过,“脸熟”,朝你举举手,打个招呼。很多连手也懒得举,也不开腔,光访不问。要是你去查看一下国内大学的院长,处长,系主任等等的履历,“美国某某大学访问学者”无不写在醒目位置。
厘清以上种种谬误,对于改善中外交往,预防骗子,显然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