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63 写的文章, 俺去网上找来了药家鑫案件的过程。这点各个网站都很一致; 俺抄过来一段:
在2010年10月20号晚上23点左右他开车行驶中、换碟时,在路上撞伤了张姓女子,当他下车以后看到这名女子倒地呻吟之后,他害怕这名女子会记下他的车牌号和他的人,要求在事后找他索赔,随即起了杀人灭口的恶念,他从背包里抽出尖刀向这名女子连刺了数刀导致这名女子当场死亡。在撞伤这位女子之后药家鑫继续往前开又撞伤了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时公安机关并不掌握这名张姓女子是被药家鑫刺死,所以是按照交通事故处理了事。
药迷的观点就是张妙在记他的车牌, 所以他才受到刺激。 俺原来以为张妙拿着小本子, 正在往小本子上写车牌好呢。 读完了各大网站, 才知道那位可怜的女子, 只是躺在那里呻吟。 药家鑫脑袋里转了好多圈, “他害怕这名女子会记下他的车牌号和他的人,要求在事后找他索赔,随即起了杀人灭口的恶念”, 这个都是一步步的推理过来的, 因为害怕,想出办法来排除这个恐惧。
接着, “他从背包里抽出尖刀”,这句是说没说背包在哪里。 如果他下车时就带着背包, 有两种情况,驾驶时这个包就在背上(谁开车时背上背个包呢?), 或者, 停车之后从座位上拿着背包过来。 也可能看到张妙没死, 他回到车里从背包里抽出尖刀。 不管哪一种情况, 他的行为表明, 他清楚撞车时被撞的人死掉要比被撞的人或者麻烦少。 这个也是现在很多司机的观点, 也有很多人实践过了。 不同的是, 别人接着用车杀人, 小药用上了随身带的尖刀。
在俺看来, 这个有点预谋杀人的意思。 不知道预谋多长时间才能叫预谋。 有的人准备几个月, 有的人准备几天, 有的人准备几小时, 有的人准备几分钟。 所有的共同点, 都是思维清楚; 有清楚的目的, 而后采取措施达到这个目地。
律师说这个是激情杀人。 就是小药“看到” 这名女子会记下他的车牌号和他的人, 【其实是药的想象, 他没有看到什么;】 而受了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
这个理由, 用到强奸杀人时最为妥当。 那女子不从, 因此, 男子受了刺激。
其实, 再想想, 用到哪一个杀人案子上, 都可以。 杨某看到警察, 害怕过来抓他, 受了刺激; 从背包里拿出随身带的烟花, 放了几个。 而后从背包里拿出防身用的尖刀, 看到那几个有可能抓他的警察, 情绪激昂, 刺了数刀。
PS
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是他的那个类似于PREEMPTIVE STRIKE(军事术语, 觉得敌人要先攻击, 咱就先攻击它)的想法。小药觉得她在记车牌和记面孔, 就觉得可以实施攻击。 这种做法在非军事领域, 问题很多。 那位到幼儿园杀小孩的人也可以觉得某些小孩长大了会危害社会, 给社会提前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