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博主发帖被判诽谤罪成立 赔偿250万美元

作者:马大哈ann  于 2011-12-10 20:1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评论

赔250万美元
 

    美国一博主发帖被判诽谤罪成立

  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裁定,博主并非记者,不能免于诽谤指控,克里斯特尔·考克斯博客上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属于诽谤,需赔偿对方250万美元。

  这一判决可能对美国广大博主造成影响。

    发帖:投资公司不检点

    获罪:诽谤罪名成立

  考克斯建立了数个与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譬如“行业揭发者”“司法黑洞”“黑曜石金融吸血”“俄勒冈讼棍”等。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他们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

  今年1月,黑曜石金融集团对她提起诽谤诉讼,指控她的攻击性言论不属实,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并引用考克斯一篇博客文章作为例证。

  考克斯在法庭上自我辩护说,所写博客内容结合了事实、评论和观点,就像互联网上其他100万个博客一样。

  法庭11月裁定考克斯诽谤罪成立,赔偿帕德里克和他的企业250万美元。

    辩解:博客内容是事实

    判决:不适用“盾牌法”

  这一案件具有深远意义。考克斯在法庭上称,博客内容是事实,来自黑曜石金融集团一个内部消息源,鉴于俄勒冈州的新闻“盾牌法”,她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姓甚名谁,但也因此无法证明博客内容的真实性,或者将“诽谤”责任推给消息来源。

  俄勒冈法律向公认传统媒体的记者提供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免于诽谤指控,也有权不透露消息来源。考克斯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条款,要求法官撤销裁定。

  美国Mashable新闻网8日援引审理案件的法官马克·A·埃尔南德斯的话报道,考克斯并不适用于新闻“盾牌法”,不是因为她的博客内容,而是因为她未受任何一家正式媒体机构聘用。

  埃尔南德斯说,尽管被告自辩为“调查型博主”,称自己是“媒体人”,但没有证据显示她隶属于任何一家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册、新闻机构、通讯社、新闻特稿媒体、广播电台或网站、有线电视系统。

    争议:

    关系到所有上网之人

  关于博主是否记者的争论已持续多年,多数人认同博主属于媒体从业者。律师布鲁斯·约翰逊曾参与起草华盛顿州新闻“盾牌法”,他说,如果考克斯的案子在华盛顿州审理,她可能受到法律保护。

  考克斯说,这一判决可能对各地博主都有影响,“可能关系到在互联网上发文的每一个人”。

  考克斯计划证明帕德里克确有破产欺诈行为,从而证明自己的言论并非诽谤,然后提起上诉。

  不过,她或能感到自豪的是,当人们在网上搜索“帕德里克”这一名字时,结果中出现她的多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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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1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12-10 21:44
坐沙发学习法律!
1 回复 wcat 2011-12-10 22:25
到底是否真实呢? 既然来自内部消息,真的可能性大。如果不真,可能要上诉到最高法院了。觉得她虽不是媒体雇员,但在起媒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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