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重提笑彭宇

作者:异域堂  于 2011-11-13 21:0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前尘往事|已有38评论

      扶老携幼是老人对自己从小的教育,所以看见有“受难”的就总想上去帮一把;虽然屡有笑柄,却也不悔;有件事,至今记忆犹新。
      刚从煤矿调回城市,会骑车是自然的事,因为年轻好胜所以撒车把,骑快车也是家常小菜。一次,老婆坐月子让我去买菜,还再三嘱咐早点回来;我因为图便宜就多跑了几家,眼看要耽误事,就卯劲往家赶。忽然左侧道的胡同里钻出来一个骑车的小伙子,横过马路时因为“等候”我直行而占据了道路,被另一辆自行车给刮倒了,而且那肇事的连头都不回径直跑了。我马上转弯过来,先扶起他的车,再把他搀起来问道“伤哪儿没?”他摇摇头,看看被撞瓢了的车圈说:你看你把我撞的......;我急忙分辩:我在马路那边骑车,怎么会撞着你?是看见你被撞倒了,才过来扶你的。“那,那你骑车那么快,也得赔我点吧......”我气得没说话,转身推过他的车就往他身上“砸”,骂了一句“你个王八蛋真不知好歹,我赔你个鸡巴。”扬长而去,留下周围一片讪笑。
      中国人因为穷怕了,所以能占点小便宜的事,一般都不放过。其实也是吃大锅饭的结果。例如听说要搬迁,连夜盖小房;听说要征地连夜插“树枝”造“果园”;这都是小老百姓的小伎俩,没有郭德刚挖苦的那种“被海盗抢了要100万给200万,让开500万发票”的大手笔。最好笑的还是彭宇案判词的逻辑很有西方色调的中国特色“没有证据说明你们有肢体接触,但是,也没有证据说明你没有责任,所以你要赔偿40%的损失”。
      中国人就是在这种官僚的的自定义的法律下生存,有时候耍点“赖”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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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2 回复 门外照斜阳 2011-11-13 21:09
在中国,很无赖和卑鄙的人可能还是少数,但往往是这部分人容易成功。
1 回复 fanlaifuqu 2011-11-13 21:11
那小伙还算老实!
1 回复 活水涌泉 2011-11-13 23:27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遇到无赖,还真是一件非常难办的事情。
3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3 23:35
门外照斜阳: 在中国,很无赖和卑鄙的人可能还是少数,但往往是这部分人容易成功。
经济是基础,环境造就人。改革开放初,竞当万元户;沈阳有句经典的总结叫“北大的不如大北的”。北大是指知识分子,大北是“沈阳大北监狱”的简称。
1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3 23:38
fanlaifuqu: 那小伙还算老实!
老实倒是老实,关键还是我那时五大三粗的刚从煤矿“再教育”回来,浑身是无产阶级的味,他打不过我。
2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3 23:42
活水涌泉: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遇到无赖,还真是一件非常难办的事情。
所以我老也不当秀才。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虽然人类社会用道德使之进化了,可是一到较劲的时候就显露了自然的本能。
1 回复 活水涌泉 2011-11-13 23:44
异域堂: 所以我老也不当秀才。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虽然人类社会用道德使之进化了,可是一到较劲的时候就显露了自然的本能。
是呀,遇到恶人,必须有比他还恶的勇气——但是真的很难,因为恶人不要脸。
1 回复 越湖 2011-11-14 00:02
“中国人就是在这种官僚的的自定义的法律下生存,有时候耍点“赖”也是必然。”
无语。。。
3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4 00:59
活水涌泉: 是呀,遇到恶人,必须有比他还恶的勇气——但是真的很难,因为恶人不要脸。
说得很对,文革后大学生被送到部队“再教育”时,有一句顺口溜: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怕不要脸的。
3 回复 活水涌泉 2011-11-14 01:01
异域堂: 说得很对,文革后大学生被送到部队“再教育”时,有一句顺口溜: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怕不要脸的。
    
2 回复 宜修 2011-11-14 03:11
越湖: “中国人就是在这种官僚的的自定义的法律下生存,有时候耍点“赖”也是必然。”
无语。。。
尽管这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相信所有人都这样儿。
1 回复 宜修 2011-11-14 03:12
异域堂: 说得很对,文革后大学生被送到部队“再教育”时,有一句顺口溜: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怕不要脸的。
无语。
3 回复 tangremax 2011-11-14 03:48
恐怕俺见了小悦悦也会绕道而行。。。
2 回复 无为村姑 2011-11-14 04:39
早知你该传授一点经验给小彭,真的同情他。不过他的牺牲也唤醒了不少人对国内法律的认知。

找不到发短信的链接。“旧事从提”是否应是“旧事重提”?还是一种新用法?村姑孤陋寡闻,见教。
2 回复 Arnika 2011-11-14 05:05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个人自扫门前雪,谁管他人瓦上霜。对还是错?
1 回复 温和宝 2011-11-14 06:45
旧事重提
0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4 08:16
宜修: 尽管这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相信所有人都这样儿。
世上没有绝对的东西。
1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4 08:19
tangremax: 恐怕俺见了小悦悦也会绕道而行。。。
30多年前都会抢上去或救助或围观,如今大多应该是报警。
3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4 08:23
无为村姑: 早知你该传授一点经验给小彭,真的同情他。不过他的牺牲也唤醒了不少人对国内法律的认知。

找不到发短信的链接。“旧事从提”是否应是“旧事重提”?还是一种新 ...
其实小彭他们最后是和解了。并未赔偿。我是觉得“判决意见书”写得太有“水平”。
另外谢谢指正,应该是旧事重提。
2 回复 异域堂 2011-11-14 08:26
Arnika: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个人自扫门前雪,谁管他人瓦上霜。对还是错?
看个人认识和环境处境。好多话是分人物,时间和地点的。没有绝对的对和错。谢谢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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