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盲的“社会风气”是全民腐败的助燃剂

作者:异域堂  于 2012-5-27 19: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41评论

形而上学一直是中国人既反对又遵守的哲学,现在由于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骚动,又被“发展”到了极致。现举几个例子说明。

1.被奉为食品“八珍”之首的海参,已经是高级宴会的名牌,其各种优点都被引经据典地吹捧到了天上。2011年的产量已经超过了11万吨,社会销售额超过了二百多亿。可是稍加留心就会发现,老祖宗记录和发现的海参的优点都是指“天然海参”说的,而中国目前的海参最少90%是人工喂养的。科研报告指出人工养殖的海参在主要营养成分上不足天然海参的十分之一,而投入的抗生素,催化剂等化学物质却惊人的多。就是这样的不到两年生的淡干海参居然能卖到每斤3000到4000元人民币,而进口到中国的五年生的淡干的北美天然冷水刺参却卖不上一半的价钱。

2.毒品胶囊成了过街老鼠,理由却是因为它是以“破鞋头”做原料。而不是分析那胶囊的化学成分到底有什么有害有毒物质超标。

3.绿色食品成了人们的最爱,仿佛是没有现代化学物质的影子,其实用人和动物的排泄物作为肥料培育的菜果会不陪伴化药吗?

最近辽宁的几个县城的公检部门正在忙碌着“打假醋”行动,据说这是孟建柱部长批示催办的。我朋友的化工贸易公司也被牵连其中,已有1名员工被捕,1经理被通缉(吓跑了)。罪名是“合伙造假”。证据是“向醋厂销售工业冰乙酸”。

为此我朋友特去县城“谢罪”并解释:我们销售的是羰基化法生产的冰乙酸是2007年就被卫生部8号公告批准的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经侦队长立即“义正言辞”地说:我们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的文件是小法,不必执行。政法委书记更是“情深意切”的责备说:你们怎么能干这样的事呢?你的血是红的还是黑的?

无奈下,我朋友只能频频认错,答应“赔款,认罚”。又是半年多过去了,公司上百万资金被封,业务被案件所困。电话中他向我袒露了疲惫和无奈的心情。我立即帮他找到了卫生部2011年卫监督函357号文件:关于配制食用醋使用冰乙酸有关问题的批复。其中最后一句话就是“可用于食醋生产”。他听了以后还是忧心忡忡地说“那个县的公检法不会听这些的,他们就是要抓人,要钱。”

我自然明白,借助老百姓的不满以打黑,打假的名义捞钱。实在是名利双收的肥差。可惜胡锦涛同志倡导十年的科学发展观,至今却还是科盲横行。习近平同志真是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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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1 个评论)

回复 VANO 2012-5-27 19:42
我再看一遍哦。
很多文章,我看一遍领悟不好,要看两遍才能理解。
回复 VANO 2012-5-27 19:47
哦,明白了。。
谢谢哦。第三个故事现象国内有很多。一个字,
乱!
回复 fanlaifuqu 2012-5-27 19:54
秀才与兵!
1 回复 yulinw 2012-5-27 21:54
   大法,小法,规定,国策~~·那个都不算~·
回复 徐福男儿 2012-5-27 22:19
政策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执行者却有大问题,执行者有大问题,是因为制度有大问题,枉法的执行者铺天盖地,是这个制度所致。
1 回复 病枕轭 2012-5-27 22:52
这故事您以前讲过~~还没解决?是不是钱要起来没玩没了?
1 回复 异域堂 2012-5-27 23:38
病枕轭: 这故事您以前讲过~~还没解决?是不是钱要起来没玩没了?
来要钱的多了两家。所以钱不够。
1 回复 看得开 2012-5-27 23:53
异域堂: 来要钱的多了两家。所以钱不够。
体制的黑洞是永远填不满.
1 回复 蓝天绿地 2012-5-28 00:03
即使古代人吃,我们也不一定吃。
回复 活水涌泉 2012-5-28 01:40
可怜习近平~~
1 回复 amassadinho 2012-5-28 01:50
yulinw:    大法,小法,规定,国策~~·那个都不算~·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5-28 03:16
不知贿赂那个县公检法行不?
1 回复 solx86 2012-5-28 03:37
不知道你朋友的案情细节(文中没有给出)。但是文章本身有点粗糙。打假醋包括以勾兑醋冒充酿造醋。这个关键情节不提供,让读者是无法判断的。

凡事从我做起。。。
1 回复 陈营 2012-5-28 04:45
楼主题目很好滴说,文章揭露基层执法的黑暗面相信也是事实。楼主最后说“可惜胡锦涛同志倡导十年的科学发展观,至今却还是科盲横行。习近平同志真是任重道远啊”,这话表明了科盲基本消除是个长期的事情。应该说科学的发展观涛哥是继续倡导了十年,毛泽东就一直在倡导,邓江也没放弃过,但是要使十三亿百姓基本摆脱科盲绝对是个长期的事情,同时还伴有其他领域的共同进步才可以达成。
1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32
陈营: 楼主题目很好滴说,文章揭露基层执法的黑暗面相信也是事实。楼主最后说“可惜胡锦涛同志倡导十年的科学发展观,至今却还是科盲横行。习近平同志真是任重道远啊” ...
你看没看到北京公安局给外国人72小时免签证的报道?我不懂是什么意思。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39
solx86: 不知道你朋友的案情细节(文中没有给出)。但是文章本身有点粗糙。打假醋包括以勾兑醋冒充酿造醋。这个关键情节不提供,让读者是无法判断的。

凡事从我做起。。 ...
本文提及的事是“介绍公安打假又一例”的后续。

在我看来,我朋友公司并没犯法。有工商执照可以卖冰乙酸,而冰乙酸的厂家也是合法经营的大工厂,该产品在行业内还是优质产品,而醋厂也是被卫生部门核准的正规工厂。至于醋厂买了冰乙酸怎么把它加工成醋的,跟销售公司有什么关系?现在的罪名却是“合伙造假”。

我查了卫生部从2004年到2011年关于羰基化法生产冰乙酸的批示和公告,只要质量合格都是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成为食用醋的组成部分的。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40
VANO: 我再看一遍哦。
很多文章,我看一遍领悟不好,要看两遍才能理解。
我写得很粗糙,看不明白的可以问我。谢谢光临。
1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43
fanlaifuqu: 秀才与兵!
如果只是兵还好,如果审案的大老爷也不承认皇家的法条,这顺民就更难当了。
1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45
yulinw:    大法,小法,规定,国策~~·那个都不算~·
就钱好使,却也填不满,且填不起。
1 回复 异域堂 2012-5-28 05:51
徐福男儿: 政策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执行者却有大问题,执行者有大问题,是因为制度有大问题,枉法的执行者铺天盖地,是这个制度所致。   ...
本来卫生部关于冰乙酸的规定就是对食品法细节的注释,是一致的法规。却因为这样该县的“打假”就失去了法律的依据,所以死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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