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到的中国看不清的局

作者:异域堂  于 2017-1-30 10: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1评论

关键词:中国

郭文贵又出来了,是揪着傅政华的小辫子出来的,而且剑指中央常委,其内情是真是假扑朔迷离,我等看客都是一头雾水,本着坐山观虎斗的好奇静待下文吧。
然而有一个事实是我们看得到的即:习近平可以拿下千百个贪腐将军和大吏却拿不下雷洋案的五个警察。因为前者是跟他争权的对头,后者是保他政权的基石。我比新中国的国龄年长五岁,从我认识的第一个警察(户籍员)到2010年最后一个和我接触过的便衣,就没有遇见一个不仗势欺人,不好色贪财的。
至今我手里依然保留着1959年,沈阳市公安局四处到我家拿走我父母血汗钱物的清单,那是一个盖有公章的搜查记录,此后东西拿走就没有下文了。父亲生前几乎年年去公安局打听结果,都是“等候处理”而至今五十多年了也没有结果,其实原因很简单:东西被“灭资兴无学习班”的办案人员当时就私分了。

习近平还可以抓出更多的贪官污吏,因为中国的官僚体制本身就是产生贪官污吏的温床。但是他很难对付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公务员。反腐的抱着更大的欲望反腐,其实是还没有暴露的贪腐者。被反的除了门面人物以外,也大多是前门押进,经过花钱消灾后,就从后门溜了。郭文贵不是说李有已经保外就医了吗?

国内官员一本正经的懒政,怠政是我屡见不鲜的实例。
2016年六月,南京客户与我签订了进口海参的合同,为了慎重起见,他们先把我在前三年向上海出口海参的记录报给了南京检疫局。检疫局的P科长看了以后摇头说:这个海参的学名和总局的要求不同,不可以进口。我赶忙找出总局的文件“商品名称:仿刺参 APOSITICHOPUS SPP”,并解释“美国阿拉斯加野生刺参,就是仿刺参。详见百科百度阿拉斯加红参条。”我的客户还十多次派员请求。那P科长说百度百科不权威,反而拿出他也没有看懂的密歇根大学学报的只言片语论证我的海参不属于仿刺参属。我一方面向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的专家学者请教,一方面请总局澄清说明。为了证明我的海参一直是可以通关的,于九月份又向上海出口了同样产品,结果上海检疫局放行了。南京检疫局却仍以“名称不符合”为由要“销毁或退回”我的海参。幸亏这时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杨教授(付书记)发来信函,传来世界海洋生物分类报告的权威文件,说明PARASTICHOPUS CALIFORNICUS是仿刺参的加州种。我又给江苏省局和北京总局发函说明,终于在2016年底,南京检疫局同意进口检疫了。滑稽地是因为其化验部门搬家,可能到春节后才能得出检疫结果。其间还要求我提供产品保质期和组分数据,我拒绝了。因为根据合同要求,进口食品的检疫范围是“野生”和“无除盐以外的化学品”。这是美国NOAA已经出示了的证明,也是合同条款的规定。我知道,他们的目的就是对我挑三拣四阻碍我和南京客户的生意。本来南京的客户是送了礼品给P科长的,他后来给退回来了。据说南京的客户也向江苏省领导反映了问题,奈何一切都是“照章办事”的程序,谁也没有错误,宛如那雷洋案的警察。

中国的事情我本来是看得清楚的,习王反腐巩固党权和政权,被反的一方千方百计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看不清的是,中国有不贪腐的势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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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2 回复 tea2011 2017-1-30 12:02
唉,异老做海参,烦事也不少……存心卡人
2 回复 异域堂 2017-1-30 12:14
tea2011: 唉,异老做海参,烦事也不少……存心卡人
好事多磨,谢谢!
2 回复 琴瑟 2017-1-30 12:37
掯结还是在南京?
2 回复 异域堂 2017-1-30 13:27
琴瑟: 掯结还是在南京?
其实是江苏省局的Y处长,装作很懂拉丁文和海参分类的样子,把没看明白的密歇根大学学报翻译错了。后来又把责任推给总局。
2 回复 琴瑟 2017-1-30 13:31
异域堂: 其实是江苏省局的Y处长,装作很懂拉丁文和海参分类的样子,把没看明白的密歇根大学学报翻译错了。后来又把责任推给总局。
那就对了,如何给台阶是门艺术。异兄珍重,新年快乐!
2 回复 徐福男儿 2017-1-30 13:54
中国有不贪腐的势力吗?没有!所以内讧窝里斗是最可预期的局面。
3 回复 dongfang2006 2017-1-30 14:12
新春快乐!
2 回复 shen_fuen 2017-1-30 21:13
江苏省是独立王国
2 回复 异域堂 2017-1-30 23:33
shen_fuen: 江苏省是独立王国
所有的特殊利益部门都是一个独立王国。这是独裁体制的特色。
2 回复 古久先生 2017-1-31 03:00
还好,否则遇上以产品不合格为理由、通过“就地销毁”的方式而私分你的海参,你也只得认了!检验检疫局的同学告诉我以前就有这样做的,下面的人员常常分到不少吃用的东西。
2 回复 异域堂 2017-1-31 13:50
古久先生: 还好,否则遇上以产品不合格为理由、通过“就地销毁”的方式而私分你的海参,你也只得认了!检验检疫局的同学告诉我以前就有这样做的,下面的人员常常分到不少吃
所有口岸的检疫人员都有这个特权。为此我已经于2016年5月25日上访检验总局,反映下边人员不检疫只“没收”的抢劫行为。这次我也做好了应对南京检疫局化验人员可能找茬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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