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国内的第一场官司

作者:异域堂  于 2009-11-30 11:3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18评论

关键词:

     十七年前,我兼总公司老总,我的前任给我留下了一笔巨债,1000吨进口镀锌卷板,因为锈蚀,质量严重不合格,几乎全部报废。为此公司亏损600万,而进口公司又拿走了20万律师费却不帮我索赔,我作为继任企业法人不得不将进口公司告上法院。
     开庭时,女庭长和进口公司老板(他承包了)说说笑笑地进了法庭。庭上,法官一示意,进口公司老板就拿出代理协议书说:我们是代理进口,产品出了问题,我们只能负责代理索赔,但是全部打官司的费用你们要承担,你们只支付了20万的费用,根本不够请香港律师的。所以现在告我们是没有道理的。庭长揶揄地问我:P总,这官司你还打吗?不打,算和解,你们还得拿钱请香港律师索赔。继续打,你输了,因为进口公司是代理进口商品,不负责商品质量。我连忙拿出前任留下的两个文件:一个是进口代理协议书;一个是进口公司以每吨加价200元人民币将进口卷板卖给我公司的合同书。我问:进口公司既收代理费又加价卖给我们,这到底是什么关系?请法庭裁决。庭长一愣,宣布暂时休庭。其间,我赶忙又给省高法院长(女庭长的父亲)打了电话,强调了局党委坚持要上报省领导的意见,请他务必主持公道。
     再开庭,庭长开始时和对方老总还是一致认为,我和进口公司就是代理关系。我坚持:既然是代理进口,就只能收代理费,为什么还加价?加价了,就是买卖关系,所以坚决请求法庭鉴定买卖合同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庭长在听我的陈述时,接了一个电话,(我估计是她父亲的)开始和对方老板小声商议。最后宣布:双方商业关系不明确,进口公司退回20万给原告,并协助原告索赔。退庭。
     出了法院,进口公司老板邀女庭长吃饭去了。我仍有些愤愤不平,律师安慰我说:老总,你知道咱们管打官司叫什么吗?叫:打关系。
     我没说话但已感同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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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8 个评论)

0 回复 xqw63 2009-11-30 11:46
国有企业,要上级出面啊
0 回复 cronus 2009-11-30 12:10
国内干什么都要关系,那有什么法制观念
1 回复 笑谈红尘 2009-11-30 12:37
嘻嘻,我看看你是怎样打赢这场官司。照理这场官司是赢不了滴。
1 回复 marnifan 2009-11-30 12:52
长见识了
0 回复 yulinw 2009-11-30 13:26
看样子是在内地?现在更是这样啦~~~
0 回复 异域堂 2009-11-30 18:32
笑谈红尘: 嘻嘻,我看看你是怎样打赢这场官司。照理这场官司是赢不了滴。
其实没有赢,但是我却可以“交差”了。为企业要回了被多收的钱。
0 回复 绿水潭 2009-11-30 19:51
打关系...
0 回复 toisanwu 2009-11-30 22:24
现在还不是一个样子嘛。
0 回复 snortbsd 2009-12-1 03:17
well, you just wrote what it is called "you say", what about the "he/she say"?

one of my uncles is lawyer in china. yes, chinese courts are not as clean as they should be, but ...

story, story.. all kind of stories.... as internet, anyone can claim to be somebody, for something...
1 回复 异域堂 2009-12-1 04:11
snortbsd: well, you just wrote what it is called "you say", what about the "he/she say"?

one of my uncles is lawyer in china. yes, chinese
Agreed - you are smart!
It's better to communicate with me in Chinese.
0 回复 leahzhang 2009-12-5 03:49
You are a strong mind man!
0 回复 stellazhu111 2009-12-7 02:22
我就是那代理公司, 哈哈! 200差价的代理公司, 好买卖啊!
说真的, 你没赢, 你只是把损失减到最小.
堂主, 您的关系可比代理公司的关系还高一级呢, 才保个不再多损失的局面.

但逻辑上讲, 可以拒付信用证, 代理公司和中国的最终用户需要联手起来共同索赔, 当然代理公司需要承担不付信用证的责任. 但如果那钢材的价格在出问题的时候或者以后走低, 而且很低, 最终无论索赔结果如何, 损失惨重的一定是买方, 因为卖方会以货替货. 最难收拾的局面是国外供应商如果是蓄意骗人的包装公司, 中国的代理商又不肯拒付, 这样只有你, 中国的用户是冤大头.

不过, 17年前, 事情就不一样了.
0 回复 异域堂 2009-12-7 02:43
stellazhu111: 我就是那代理公司, 哈哈! 200差价的代理公司, 好买卖啊!
说真的, 你没赢, 你只是把损失减到最小.
堂主, 您的关系可比代理公司的关系还高一级呢, 才保个不再多损
真实的情况是我的前任和代理商合伙做的扣,私分了买卖的加价款,我提起诉讼,也是为了证明我没渎职,为这事,前领导人联合老干部开会“斗争”我:你就是好打官司,你赢了吗?
1 回复 stellazhu111 2009-12-7 02:48
异域堂: 真实的情况是我的前任和代理商合伙做的扣,私分了买卖的加价款,我提起诉讼,也是为了证明我没渎职,为这事,前领导人联合老干部开会“斗争”我:你就是好打官司
难啊! 这些人算的是别人的帐, 总帐里面, 损失的是成千元一吨的货款(国家款), 而终保私囊的才是不到总价值的1/5, 区区200大洋. 建议他们重修小学课程.
0 回复 异域堂 2009-12-7 03:20
stellazhu111: 难啊! 这些人算的是别人的帐, 总帐里面, 损失的是成千元一吨的货款(国家款), 而终保私囊的才是不到总价值的1/5, 区区200大洋. 建议他们重修小学课程.
还有更触目惊心的事,一个副省长,把国务院机电办批给我局的进口500台汽车的指标,拿走了250台给一港商,那个港商愚蠢地又向我卖指标:每一辆要2万港币。我揭发后,就接到该副省长的”走着瞧”的电话。省委书记派秘书和新娶的夫人到香港任职,逼我交出进口15台救护车的指标和生意,我照办了。结果被海关罚没,他们又逼我给外贸部写检讨。我不写,就冒充我名子代写,后来在陷害我的文件上,该省委书记,亲自“画圈”处分我,尽管主管省长批示:情况没查清,怎么就处分?后来全省几个大贪污案件都有书记受贿的纪录,因为他资格太老而幸免。
0 回复 stellazhu111 2009-12-7 03:32
异域堂: 还有更触目惊心的事,一个副省长,把国务院机电办批给我局的进口500台汽车的指标,拿走了250台给一港商,那个港商愚蠢地又向我卖指标:每一辆要2万港币。我揭发
老大, 敬礼!

(当家的说, 蜗居揭示了人性的弱点, 我说差着呢, 只是一点皮毛而已. 当家的说, 当官的真舒服啊, 我说, 你在那个位置上坐会就不会这么说了.)

老大, 继续写, 真想找个出版商发您写的东西.
0 回复 异域堂 2009-12-7 04:11
stellazhu111: 老大, 敬礼!

(当家的说, 蜗居揭示了人性的弱点, 我说差着呢, 只是一点皮毛而已. 当家的说, 当官的真舒服啊, 我说, 你在那个位置上坐会就不会这么说了.)

老大,
涉及好多在位高官,不能发。
0 回复 stellazhu111 2009-12-8 16:46
异域堂: 涉及好多在位高官,不能发。
解读堂主的"命运说",

有人告诉过我, 每个人一生有被宠信的三次机缘, 拿捏住了就启动了人生的不同阶段. 我一直在论证这句话是不是真有道理,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出生就是第一个机会, 有如博主说的命. 其实这位朋友说的三次机会也寓意着人的命的起伏跌荡,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塞翁失马也未必是坏事.

博主主张的命和运的关系, 让我联想到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命引领(决定)了运, 运(在心)反作用于命.

不管怎么说, 越是年轻的时候越不太知道收敛, 趾高气扬的多, 越是年岁长了, 功过都有过的时候才明白掌握自己的运是由能包容多少的那颗心默默地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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