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软禁”的日子

作者:异域堂  于 2010-6-21 16: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回国记录|已有34评论

关键词:

    很简单的一件事:07年5月,我为某保险公司拉了一单生意,因为我没有中介的执照,所以只拿到保费的十六分之一的佣金。七个月后,这个投保关系“被公安部门废止”了。09年7月,我被“专案组”电话通知“勒令”退回佣金给“公安部门”,否则就“犯罪了”。
    尽管我离开大陆快15年了,毕竟是那里出来的,而且还兼了个“厅级”的外差,所以去年12月和本年4月份回国办事的时候并没把这“威胁”当回事,到5月9号在北京机场被拦截不准出境的时候,我才发现共和国的法律真是“有病”。
    受美国法律意识的影响,我最先想到的是“请他们出示不准我离境的法律依据和原因”。他们给我的却是一个警察的电话号码,然后就不“管”我了。5月12号,我有准备的在深圳口岸出境,并故意“违背”他们的规定喝水吃药,果然5个“边防人员”立即把我按在椅子上,厉声喝斥并反复录像和照相,俨然我是“通缉犯”。等他们领导赶到时,才一口一个“彭老”的“道歉”并把我“请出”了边检站。究竟还是有“懂”法律的人。周副站长就是一位。他和“不准我出境的警察”在电话里“沟通”了两个半小时。最后不得不丧气地告诉我“没办法,他们就是不准你出境,理由是保密的。”我告诉他“保险佣金和退钱”的事,并请他按照“出入境管理法”向我出示我“违法”的证据或理由,他苦笑着说:彭老,别为难我了。我知道你没犯法,因为你若犯法他们早就让我扣押你了。但是我也不能放你出境,因为那样我就违背了上级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安部投诉。于是我写了长长的“投诉信”,还给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打了“投诉”电话和投诉短信,滑稽地是,没有一个答复是“依法”的,都是“劝”我“按照警察的要求办”。而那个警察的要求就是“你回沈阳再说”。为了证明,我不属于“不准出境的五种人”。我还申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的R03180729号出入境通行证。居然还是“不能出境”。我才明白:在这个国家里任何一个小小的“专政人员”都可以不遵守法律。
    6月1号,我在沈阳和警察“沟通”了八个小时,他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你不回来行吗?我没说你犯罪,但是,你必须“交回所得”,因为“那是赃款”。若是两年前,我们早就抓你了。你做个“还款计划”吧。某某人也是你这个情况,坚持己见,结果被判了无期徒刑。
    我知道,他在顺嘴跑火车,但是,我被“软禁”了这是事实。我提出了“退款”计划,他却坚持要现钱,我没有办法,于是僵持着。6月3号,我给一位熟识的省领导打了“求情”电话,她马上给某负责人打了电话,6月4号,情况缓和。6月8号,那警察又“教训”了我一顿,还要求我“自愿”写了“承诺书”,才同意“放你回美国”。我问“什么时候取消内控?”答曰“两个工作日,但是,不一定。”6月12日通知我“你可以买两天后的机票”,我怕他戏弄我,故又推迟两天,6月16日回美,才结束了这37天的“恶梦”。
    原本我是想大声疾呼中国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的,可是在飞机上看了一个记述非洲的电影。里面到处是枪杀,吸毒,强奸的画面,所有人都可以“为所欲为”。我忽然觉得:中国好多了。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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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4 个评论)

1 回复 stellazhu111 2010-6-21 16:30
终于回来了, 支持您!
1 回复 异域堂 2010-6-21 16:34
stellazhu111: 终于回来了, 支持您!
谢谢。
1 回复 yulinw 2010-6-21 16:42
咖啡好喝,里面乱加作料的咖啡可不好喝~~幸亏彭老还有些能力,要是普通百姓就没什么辄了~~~。欢迎彭老胜利回家~~~
1 回复 异域堂 2010-6-21 17:38
yulinw: 咖啡好喝,里面乱加作料的咖啡可不好喝~~幸亏彭老还有些能力,要是普通百姓就没什么辄了~~~。欢迎彭老胜利回家~~~
谢谢老友。正是因为“还有些能力”所以才觉得,自己似乎也是警察一伙;正是因为“普通老百姓没什么辙”才觉得有呐喊的必要。
1 回复 oneweek 2010-6-21 20:35
安全回来就好。
0 回复 hu18 2010-6-22 00:04
压惊
1 回复 trunkzhao 2010-6-22 02:14
中国好多了。夫复何求?
0 回复 marnifan 2010-6-22 04:36
夫复何求?小老百姓咋办
1 回复 jjsummer95 2010-6-22 06:26
县官不如现管。。。你若给他现钱, 肯定就进他的腰包了
0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07:03
jjsummer95: 县官不如现管。。。你若给他现钱, 肯定就进他的腰包了
进他腰包是不敢,但是提成是有的。在那里你分不清是公安还是黑道,他们说抓就抓,说关就关。诺大的北陵“宾馆”,一栋是审讯的,一栋是关人的,基本都是各市县抽调来的人,不穿警服,一律便装。狐假虎威,没一点共产党的气味。
1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07:08
marnifan: 夫复何求?小老百姓咋办
老百姓只能忍,逼得无路时就拼命呗。我拚了两次,他们就消停多了。
0 回复 xqw63 2010-6-22 09:30
到底什么回事啊,地方警察怎么有这么大多权力呢?
没有违法,怎么不允许出国呢?
1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6-22 10:09
同情
1 回复 东方邪 2010-6-22 14:02
异域堂: 进他腰包是不敢,但是提成是有的。在那里你分不清是公安还是黑道,他们说抓就抓,说关就关。诺大的北陵“宾馆”,一栋是审讯的,一栋是关人的,基本都是各市县抽
给你压压惊
0 回复 nsa130 2010-6-22 14:04
原来如此。非常的不可思议。
0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16:09
xqw63: 到底什么回事啊,地方警察怎么有这么大多权力呢?
没有违法,怎么不允许出国呢?
这里有两个法,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这是“国法”。一个是国务院授权给公安部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后者规定公安部门通知不准出入境的就不得出入境。至于“通知”的内容是不必告诉边防站的。更不告诉被禁止出入境的当事人。
1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16:47
nokisnokil: 不太好听,但很有道理

不过这确实也是国内的通病:总号召别人遵纪守法,总希望自己能法外容情
我谈的是公安部门的内部通知,就可以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而不顾的枉法行为。我没有希望“法外容情”,我给打电话的省领导曾经是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副主任,我先通报的是“案情”,然后才是我没有犯法而被“软禁”的处境。对此,我是无奈之举。我希望大家都在“法律”的基础上讲话。但是中国的现状是“认人不认法”的。所以只好求助于上层,包括我给中央和省领导及公安部写的投诉信。
0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16:59
Siliconvalley: 我同意兰馨maggie的看法。中国的问题就是人们都希望别人守法,自己不守法。彭老如果你应该主动吐出不该属于你的钱。
您被误导了。兰馨maggie的前提是判定我犯法了。而我的前提是我没犯法。只有在判定我犯法或没犯法的基础上,才可能谈后来的事。
0 回复 ahet 2010-6-22 17:30
中国法律不健全,像楼主这种钻法律空子的人很多,警察和楼主都不是什么好人。特别楼主,明明占了便宜,还非要装被害人,让人恶心。
0 回复 异域堂 2010-6-22 17:57
兰馨maggie: “09年7月,我被“专案组”电话通知“勒令”退回佣金给“公安部门”,否则就“犯罪了””---不是您老自己说的?“别天真,你们一交钱,我就肯定有罪了。这是圈套
“09年7月,我被“专案组”电话通知“勒令”退回佣金给“公安部门”,否则就“犯罪了”这是叙述那个警察的话。“别天真,你们一交钱,我就肯定有罪了。这是圈套。”这是我告诫家人的话。“保单废止佣金当然都得退回。”这是你的结论。我和专案组的争论焦点是:是我拿了佣金犯法,还是不把佣金交给警察才算犯法?您比那可怜的警察还霸道。您不必给我留面子,因为在我眼里,您不过是个儿到处贴标签的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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