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奇、陈独秀的选择

作者:谢盛友  于 2021-8-4 20:4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卢卡奇、陈独秀的选择

格奥尔格·卢卡奇(Georg Bernard Lukács, 1885年4月13日-1971年6月4日),匈牙利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文艺批评家,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他将物化和階級意識引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理论。

在狼烟四起、法西斯主义暴行肆虐欧洲的20世纪三、四年代,流亡苏联的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开始研究德国意识形态,其主要成果是1950年代问世的《青年黑格尔》、《理性的毁灭——非理性主义的道路:从谢林到希特勒》、《德国近代文学概述》(包括《德国文学中的进步与反动》、《帝国主义时期德国文学主潮概述》)、《歌德和他的时代》等等。以一种历史追溯的方法,卢卡奇意在分析德意志资产阶级缓慢发展的意识形态后果,判定法西斯主义是长期以来德国非民主发展的结局,这就是从谢林开始的非理性主义是“德国在哲学领域通向希特勒之路”;从浪漫派到帝国主义时期的“颓废文学”使德国人民在法西斯主义崛起时丧失了任何防备能力。从而,研究德国近现代意识形态,就是要将德国人民从它迄今为止陷得最深的政治、道德和思想深渊中再带回到文明人的生活中去。德国人民的这种必须由自我负责的自我堕落,只有用最无情的自我认识和最不调和的自我批判才能挽救。

在追溯德国通向希特勒的道路时,卢卡奇认定,纳粹浩劫这“最耻辱的一页”记录的是整个德国近现代史,这就是在近代所有重大转折关头,德国人都对历史向它提出的问题作了错误的、非民主的回答。当伟大的欧洲人民在近代开始就组成民族国家时,德意志走向纯粹的封建割据;当欧洲资产阶级开始其“英雄”的大革命时,德意志只能在哲学、文学领域进行“云端中的战斗”;当一再推迟的民族统一终于在1871年完成时,依靠的却是普鲁士的刺刀。总之,从16世纪到20世纪上半叶,德国走的是一条非自由民主的道路即使在经济发展已超过英法两国的位居欧洲第一的19纪末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也没有建立。由于德国经济与政治之间已经存在的这种矛盾关系并没有妨碍德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在这里恰恰很容易被理解为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鲁士道路,因此必然会产生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它在思想上为德国的这种经济与政治之间的矛盾作辩护,认为它比民主西方更高级的一个阶段,具有更好的发展可能性。

19世纪末,西方民主国家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左(工人运动)、右(如工团主义)两翼均批评民主,德国人接受了西方对民主的批评,又进而使之具有一种深刻的理论性质。从此以后,民主好像成了机械地强制生活、摧毁自由、压抑个性的必然形式,特别是因为民主具有群众的性质。相反,德国的特殊发展和当时状况于是被抬出来,说是与机械的无政府状态相对立的一种有机秩序,说是与利用民主煽动的不负责任的领导相对立的一种由责任感和有能力的领袖负责的统治。

所以,当19世纪下半叶批判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成为西方的流行趋势,卢卡奇基于德国的历史经验,坚持认为德国人没有权利对民主进行放肆的嘲讽和批判:因为在西方它们是对已经取得的现存的资产阶级民主感到失望的一种表达,而在德国它们则成为争取民主的一个障碍,变成放弃为民主而进行坚决斗争的一种言行。对于长期缺乏民主经验和传统、在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落后了整整一个历史时代的德国来说,简单地以民族传统、德意志精神、普鲁士道路来拒绝西方民主,只会加剧德国意识形态的非理性主义和政治反动,并带来更大的灾难:

简单地说,问题就在于把德国发展的落后一面加以理想化和德国化,也就是在于一种对历史的描述,这种描述恰恰是把德国发展的落后性质作为特别光荣和特别符合德国本质的东西来加以颂扬,把一切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与革命发展的原理和结果作为非德国的和与德国民族精神的性质相矛盾的东西加以批判和拒绝。

德国面临的危机是这样的:是陷入法西斯主义的野蛮之中,还是能作为健康自由的民族存在下去。这个危机决定的时刻愈迫近,资产阶级社会的最后危机以及同这个危机错误地联系在一起的现有文学形式面临最后危机的抽象理论,也就越普遍地被人接受。这样提出问题的普遍就表现在,这样一些观点,甚至连右派思潮的极端代表以及动摇于左派和右派之间的作家,也能接受。因此,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即使在个别情况下主观上是真诚的但客观上也定会在许多方面受到法西斯主义社会蛊惑的影响

卢卡奇从来都不是资本阶级自由民主的赞美者,也不是西方现代性叙述的认同者,但在资产阶级民主与法西斯野蛮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因为法西斯主义不但不能与资产阶级民主相提并论,甚至在一切反动专制制度中,也是最恶劣的。

陈独秀不是自由主义者,但在民主与独裁、在英美民主制与俄德意法西斯制之间,他坚决选择了前者: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也在内)垄断其选举区,而各党仍须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任意捕人杀人。

   (三)政府的反对党甚至共产党公开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法西斯:

   (一)苏维埃或国会选举均由政府党指定。开会时只有举手,没有争辩。

   (二)秘密政治警察可以捕人杀人。

   (三)一国一党不容许别党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绝对不自由。

   (五)绝对不允许罢工,罢工即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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