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

作者:afreeleaf  于 2012-7-17 15:1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有感而发|通用分类:前尘往事|已有31评论

关键词:, , 北京军区, 大人物, 二连浩特

验尸

二十多年前,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给一个被枪毙的犯人在现场验证,签了死亡证明。

那时我刚到一大的军队医院上研究生,课题还未开,做点尸体解剖。由于是医院,没有固定的尸源,偶尔有从因骨癌截肢下来的标本,但解剖已属不正常。

另一个标本来源是死刑犯的尸体,这好像和一百多年前的英国类似,那时候外科医生也是用犯人的尸体来练手,学习。

据说一切都是合法的,那年代的中国没有这么多,这么细的法律。依据是有某个大人物的批示,这样,具体办事的人就会心安理得,不担心承担责任。

记得那是个很冷的冬天,除了我和一个去过多次,年长的技术员,同去的还有眼科医生,取角膜。不知何故,没人去取肾。肝移植还未开展,更不用说心,肺了。

同行的还有几位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的法官。去的是二连浩特,据称是中国的北大门,是防御苏联的笫一道防线,出去就是蒙古了。离北京好像并不是很远。那时的火车,一夜也就到了。

二连浩特应该是中等城市,可到那儿一看,冷冷清清一条街,几无行人,商铺也少,还不如当时的一个县城。我们住在一个部队招待所,天气又冷,几乎没出门。

我们住了几天,还参加了部队内部的公审,对死刑犯的案件也大致有所了解,是一起军人杀人案。驻扎在山里的一个连队,驻地荒无人烟。士兵的日常用品只能从部队办的一个小卖部购买。售货员也是个战士,他的同乡好友仅为了那里面的一点钱财,起了杀心,趁其不备,用棍棒把他打死。

在当时,这一切合情合理,谋财害命,无可争议,只是在公审会上,见到犯人年轻的面孔,难以想象他会为那么点财而谋命,而且是同乡好友。

随着一行人去了刑场,没有老百姓,更不可能有家属。我们站在不远处,枪响后便让我们过去,体温尚存,但已无生命体征。眼科的动作很快,据称他们还得事先和行刑手说好,别打到眼里。我们不用看到面部,取了应取的,很快便离开了。

这么多年了,那唯一的一次经历,更像是一次探险。后来也听说了不少死刑犯与器官移植的故事,消息,当然,争议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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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1 个评论)

4 回复 yulinw 2012-7-17 15:59
   也不知道有没有取眼角膜的许可~
3 回复 活水涌泉 2012-7-17 21:12
如果犯人也有权利,那中国的法制一定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
3 回复 病枕轭 2012-7-17 21:50
请继续~
4 回复 fressack 2012-7-17 22:35
    
3 回复 xoyuanfen 2012-7-17 23:59
确实是这样的。 听说过的都一样。
3 回复 秋天的云 2012-7-18 00:35
在中国取死刑犯的器官是不争的事实,需要哪里就不打哪里。
3 回复 liuxiaoyu 2012-7-18 00:41
那些犯人家属知道这样的情况吗
4 回复 liuxiaoyu 2012-7-18 00:41
yulinw:    也不知道有没有取眼角膜的许可~
估计是没有的吧
3 回复 yulinw 2012-7-18 00:47
liuxiaoyu: 估计是没有的吧
  
3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7-18 01:26
也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当时的判案~
3 回复 afreeleaf 2012-7-18 02:04
yulinw:   
没有。 对犯人,不人道,可对接受移植的病人,那是再生啊。
4 回复 afreeleaf 2012-7-18 02:07
liuxiaoyu: 那些犯人家属知道这样的情况吗
不会知道。即便告诉,也无可奈何,更添堵
2 回复 afreeleaf 2012-7-18 02:14
活水涌泉: 如果犯人也有权利,那中国的法制一定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
是啊。不过我认为重案犯就不应该有任何权利。杀人,强奸犯就该死。
5 回复 afreeleaf 2012-7-18 02:18
无为村姑: 也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当时的判案~
军事法庭,也取证,调查。
3 回复 老地雷 2012-7-18 03:17
我想也应该和我们一样,会有权利说不捐献尸体吧?有吗?我们的driver license renewal 时有这一项,万一车祸了是否愿意捐献器官?
4 回复 Calgal 2012-7-18 05:02
前段时间有篇网文谈到美国的器官捐赠。也提到美国立法通过,但是捐赠是无偿的捐赠。有兴趣的可以搜搜看。我以前看过一个电视节目,是讲美国器官捐赠的内幕的。在节目上看到有小的公司,就是租个房子,节目上的那个公司租的房子甚至是一家旅馆的顶楼。也许是大城市,边远一点地方的房子不好找,要不就是离“来源”太远?反正,这个三个人的公司,一个老板在外面跑“货源”,另外两个人每天去上班处理“货源”,很多不合规格的事情发生,有些是病入膏肓的往生者,也照样”处理零件“去卖。而上游的买家居然是正经八百的大公司。看到大公司process body parts,真让我难以置信,简直就是生产线一般。最后的“产品”就包在大小不同的(通常都是小零件)白色盒子里发送到买家的手上,当然通常都是医院。真的让唏嘘感慨,一定要回收吗?再怎样也只是拖延一下一个不能避免的自然过程而已。
3 回复 Calgal 2012-7-18 05:07
那些家里有亲戚的遗体被掠夺的人们,发现之后(我不记得他们是怎么发现的了)联合提告,但是那家在旅馆顶楼的小“屠宰场”似的“公司”被勒令停业之后,好像老板是按盗窃论处的。这个节目现在也许在网上能找到。
4 回复 afreeleaf 2012-7-18 06:05
老地雷: 我想也应该和我们一样,会有权利说不捐献尸体吧?有吗?我们的driver license renewal 时有这一项,万一车祸了是否愿意捐献器官? ...
我认为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真正的犯人不仅是夺走了一个或多个人的生命,还给家人带来一生的痛。拿他们的器官回报社会,无可非议!
3 回复 心如水 2012-7-18 07:04
但愿人工器官能早一点问世,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4 回复 黄河泰山 2012-7-18 14:05
afreeleaf: 我认为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真正的犯人不仅是夺走了一个或多个人的生命,还给家人带来一生的痛。拿他们的器官回报社会,无可非议! ...
以另外的一种生存方式活在世上,也是一种再生!俺也打算死后捐赠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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