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死刑想到的

作者:afreeleaf  于 2015-1-18 19: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有感而发|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6评论

关键词:同济大学, 判处死刑, 电视节目, 杀人案, 普通人


英国没有死刑,再残忍的罪犯,也只是无期。长期受杀人偿命的观念影响, 多年来一直很不能接受杀人而不能判处死刑。后来,久了,对英国的宗教有了一些了解,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对罪犯如此的宽恕。也和他们的一些普通人聊过此话题,才懂了这法律上的进步还是和社会的进步息息相关。
设想在人类的历史上,最初有死刑是为了惩罚恶人,警示旁人,以防再犯,应该是一进步。可是纵观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自相残杀却从未因死刑的建立而停止。各种残酷的死亡刑法或许让杀人者感受到了痛苦,可对已发生的还是无济于事。可惜的是,人类又花了几千年才慢慢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上世纪,随着西方文明的进步,一些国家才废除了死刑。
看到网上有关复旦大学的投毒案,深有感触。小崔在电视节目里公开采访了投毒者和被害者的父亲,还有一个呼吁不杀投毒者的教授。看得出来,问话者十分小心。两位父亲都是普通人,都没有什么背景。相对于几年前的北大,清华投毒案,还有李刚,药家鑫杀人案,要简单一些。可结果还是一样,受害者的父亲不能宽恕投毒的。
或许我们心中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可仔细想一下,再杀一人,除了给另一家挺制造新的悲剧,于事无补。投毒的活着才能受到惩罚,死了倒是解脱了。而对别人也起不到什么震慑。为何就不能让犯错的,犯罪的活着受到惩罚,一定要再来一次杀戮呢?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1

拍砖
4

支持
6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3 回复 泥马 2015-1-19 03:34
分析得挺有道理的。欠账还钱,杀人偿命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在实际案例中,如果被害人家属或出于情感或出于金钱补偿等原因原谅或宽恕杀人方不要求死刑,对死刑判决会有一定松动的余地。但是复旦的毒杀案中,死者父母坚决要求法庭判处投毒者死刑为儿子讨回公道,不接受道歉和金钱补偿。所以,死刑判决就难以避免了。

[而对别人也起不到什么震慑]的判断不一定准确,投毒者之所以因为琐事矛盾而犯下投毒谋杀死罪,原因之一就是对死刑的终极惩罚缺乏认知,以为不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死刑是否应该废除可以有争议,但死刑对其他学生犯罪的警示性震慑是不言而喻的。
1 回复 青贝壳 2015-1-19 04:44
《为何就不能让犯错的,犯罪的活着受到惩罚,一定要再来一次杀戮呢?》

为何就不能让犯错的,犯罪的活着享受生活的乐趣,一定要再来一次惩罚呢?
7 回复 qxw66 2015-1-19 04:54
文强该死,贪污27亿也该死。这个犯人罪大,但开始未必知道一定会致人死,所以应该没有到不杀不足平民愤的地步。
4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5-1-19 05:10
是复旦投毒案
4 回复 青贝壳 2015-1-19 10:46
qxw66: 文强该死,贪污27亿也该死。这个犯人罪大,但开始未必知道一定会致人死,所以应该没有到不杀不足平民愤的地步。
这个“未必知道”用什么来确定呢?所有杀人犯的辩护律师是否都可以借用这个“未必知道”的理由来为杀人犯开脱呢?
6 回复 xqw63 2015-1-19 12:07
咱不赞成此案例判死刑,但咱赞成在中国维持死刑
5 回复 qxw66 2015-1-19 15:13
陪审团
4 回复 qxw66 2015-1-19 15:13
青贝壳: 这个“未必知道”用什么来确定呢?所有杀人犯的辩护律师是否都可以借用这个“未必知道”的理由来为杀人犯开脱呢?
陪审团
2 回复 afreeleaf 2015-1-19 20:39
泥马: 分析得挺有道理的。欠账还钱,杀人偿命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在实际案例中,如果被害人家属或出于情感或出于金钱补偿等原因原谅或宽恕杀人方不要求死刑,对死刑
以前的残酷死刑如千刀万剐,五马分尸都未能制止犯罪,更何况今日类似安乐死的死刑,能有多大的作用呢?
4 回复 afreeleaf 2015-1-19 20:40
青贝壳: 《为何就不能让犯错的,犯罪的活着受到惩罚,一定要再来一次杀戮呢?》

为何就不能让犯错的,犯罪的活着享受生活的乐趣,一定要再来一次惩罚呢?
常话说,活受罪呵!
5 回复 afreeleaf 2015-1-19 20:45
qxw66: 文强该死,贪污27亿也该死。这个犯人罪大,但开始未必知道一定会致人死,所以应该没有到不杀不足平民愤的地步。
让文强活着,干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总比让他痛痛快快地死了好吧?活着才能感到痛苦,死了就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3 回复 afreeleaf 2015-1-19 21:45
专治蛋疼2: 是复旦投毒案
谢谢提醒,改了!
4 回复 qxw66 2015-1-20 00:47
afreeleaf: 让文强活着,干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总比让他痛痛快快地死了好吧?活着才能感到痛苦,死了就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那27亿呢
5 回复 quinal 2015-1-20 01:46
林的犯罪动机好像不是他说的那么单纯的开玩笑。如果不是被另一室友提醒,别人很难查出这种毒素。也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黄洋不明原因的死了,而林已经到了新的单位工作了。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
因为1,和林一起搞这个研究的另一个人早已离开复旦。2,没有人知道他们做实验剩余这种毒素,林是唯一知情人。3,不搞这个研究的人很难想到黄洋是中的这种毒素,搞这种研究的人又很少。
如果林是在这种心态下投的毒,其用心就太险恶了!
2 回复 afreeleaf 2015-1-20 15:22
他不贪,别人也贪。没什么区别。
3 回复 afreeleaf 2015-1-20 15:29
quinal: 林的犯罪动机好像不是他说的那么单纯的开玩笑。如果不是被另一室友提醒,别人很难查出这种毒素。也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黄洋不明原因的死了,而林已经到了新的单位
他还是自己承认的啊。不管什么动机,人死了是事实,总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afreeleaf最受欢迎的博文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25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3-20 22:57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