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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列出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原来中央政法系统的头头脑脑或其子孙开办的,那些律师都号称是中国的“打捞队”。从某种角度看,那些人比一些贪官还坏!看完我的经历,再看看下面这篇文章,你就能发现中国司法腐败的路线图了。
李庄案大转折有预兆 北大教授贺卫方:必须追究重庆公检
毫不亚于律政大片中的精彩剧情,举世关注的李庄案“第二季”,一波三折,峰回路转。
据重庆华龙网消息,4月22日,上周五,重庆检方当庭提出对李庄撤回起诉,获得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这意味着,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的“漏罪”案出现了大转折。
不同寻常之诉
当天为时隔一日后的继续开庭,上午9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持续仅三分钟即休庭。在这三分钟时间内,公诉人提出,辩方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控方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因为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检方决定撤回起诉。
经过近一小时休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了评议结果,裁定准许检方撤回起诉,同时告知被告人李庄,他对该裁定有上诉权利。
检方撤诉的消息令场外“观众”大为意外。不过,这个大转折并非没有迹象。
此案4月19日、20日两天连续开庭。20日庭审结束前,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辩论后,经过近半小时休庭,在下午3时50分左右继续开庭,审判长询问公诉方、辩护人以及被告人有无新的观点,三方均表示没有,审判长随即宣布休庭,并称4月22日上午9时30分将继续开庭审理。
很多熟悉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人,发现了其中微妙之处。20日下午休庭前,法官并未让被告人做最后陈述,而22日并不是公开宣判,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外界无从知晓,那半个小时的休庭过程中发生了什么,而之后的庭审进展也将难以预料。在网络舆论平台上,有人猜测检方是不是还有“后手”,也有个别观点提到检方撤诉,但被斥为“幼稚的乐观”。
实际上,李庄案第二季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种种不同寻常之处。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行动的重要分支。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至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案件只用60多天即走完全部法律程序,有关罪与非罪,以及程序合法性的争议,引发广泛关注。
李庄案成为近年来最具争议的“律师伪证罪”案例,对中国律师制度、刑事诉讼制度,都产生重大影响;法律界、法学界将其看做影响中国法治走向的标志性事件。
就在李庄即将刑满恢复自由前夕,2011年3月29日晚间,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李庄被追究“遗漏罪行”的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消息称当地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案件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被外界称为李庄案第二季。
4月1日晚,重庆华龙网发布了具体的涉案信息,李庄被控涉嫌两项漏罪——合同诈骗和妨害作证。消息称,李庄在重庆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罪。此外,还有上海、辽宁、四川等省市案件当事人举报李庄“违法犯罪”,经侦查,李庄在辽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出具虚假书面证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出庭作伪证”,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知情人士曾向财新记者透露,重庆本地刑事案件即为龚刚模案,辽宁案件即为朱立岩涉黑案,是早先李庄代理过的一桩发生于辽宁的旧案。2008年间,在辽宁省辽阳市的一起涉黑案中,被告人朱立岩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该案后被发回重审,李庄随后成为朱立岩的辩护律师。李庄在为朱立岩辩护时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强悍。
隔一日,江北区检察院即宣布对李庄漏罪案已审查终结,并于当天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提起公诉。
不过,检方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去掉了警方起诉意见书中指控的合同诈骗一项,只有妨害作证罪一项,且只涉及李庄在上海一案,未提辽宁一案。
检方指控的李庄所谓“遗漏罪行”,发生于2008年。当年6月,时任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李庄在上海为刑事被告人孟英担任辩护人。孟英实为朱立岩前妻,李庄因代理朱立岩案而认识孟英。
孟英被控侵吞他人投资款,将其中50万元划入个人账户用以归还借款,涉嫌挪用资金罪。这笔总计达100万元的投资款原属徐丽军所有。检方指控,李庄为了帮助孟英开脱罪责,以帮助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投资款说成徐对孟英的个人借款。
一如第一季中,李庄案第二季引发法律界、法学界的震惊。不过,经历过之前李庄案后的律师界“警示教育”运动之后,很多律师已经“噤若寒蝉”。甚至,是否有必要律师为李庄做辩护,或者谁将出庭为李庄辩护,都成为热议的问题。
来自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的一封题为“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对“法治的理想正在沦丧”表达了痛彻之情,成为学界和业界的代表性声音。
最终,来自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的杨学林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斯伟江,出庭为李庄担任辩护人。李庄前案辩护律师之一、来自浙江京衡律师集团的陈有西,则通过微博播报案件审理进程。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兰亭、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汝久,以及陈有西等法学界、法律界代表人则组成了李庄案法律顾问团,人称法律界“超豪华阵容”。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另一位李庄前案辩护律师此番并未出面,是因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自身已成刑事调查象”。
尽管检方并未对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诉讼,但4月19日上午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始时,有部分不明身份人员在法院门口打出各种横幅,要求“彻底铲除黑心律师”,并称李庄等人骗取其130万元巨款。
2011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最终法院同意检方撤诉。
针对检方这一举措,贺卫方发微博表示应该追究重庆检方的法律责任。
贺卫方:必须追究重庆公安局故意构陷冤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必须追究他们专案组的决策者和李军等承办人的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必须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平反李庄第一季的冤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不应当再如此麻木和熟视无睹。否则无以惩戒那些违法乱纪者。他们以后还会继续荼毒百姓。这种现象不只是重庆有,其他地方照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