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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和淳于髡都是战国时期的雄辩家,孟子提倡仪守礼制,淳于髡嫌其过于刻板。为此,他们曾经展开过一次唇枪舌箭的辩论。
淳于髡:男女之间不亲手传递和接受东西,这是礼制所规定的吗?
孟子:当然是礼制规定的。
淳于髡:假使嫂嫂掉进水里,做小叔的看见了,能不能用手去拉她呢?
孟子:嫂嫂掉进水里,不去拉她,那简直变成没有人心的豺狼了。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正常的礼制,嫂嫂掉在水里用手去拉她,这是一时权宜变通的办法。
淳于髡:现在天下人民的痛苦,已经和跌在水里一样了,您却不去救援他们,又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天下人民受着水淹般的痛苦,要用“道”去救援;嫂嫂掉在水里了,是用手去救援,你难道要我也用手去一个一个救援天下人吗?
这场辩论不仅仅因为有趣才流传千古;更因为孟老夫子说得很在理,而透过辩论我们也看到,孟夫子本人呢,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死抱着“男女授受不亲”的教条、泥古不化、不知变通的迂老夫子形象。
现在本文想要讨论的是,我们把淳于髡假设的情况作一下改变,看看小叔子又该怎么办。
一、假若嫂子跟小叔子一块儿在大路上走,突然被石子绊了个趔趄,小叔子该不该伸手去扶?
我以为没有必要,因为嫂子不过是趔趄了一下而已嘛,她不是小孩子,又没喝多酒,自己会也能够站稳,干吗要你这个小叔子在那儿多手多脚呢?
二、再假若小叔子不仅伸手去扶了,而且还扶在嫂子的胸部上,这个对不对?
我以为,这下是非就更明了了!如果说伸手去扶是表示关心,或者说是下意识动作,这情有可原;而如果拐了弯去扶人家女同志胸部,就怎么也摆脱不了动机不纯的嫌疑吧?这恐怕不是用“不小心”就能解释得了的吧?
三、再进一步假设,如果小叔子据此得出结论,哥哥没把嫂子照顾好,不配为嫂子的丈夫,于是将哥哥赶走,将嫂子“接管”,那又如何呢?
这回岂止是不对,简直是强盗行径、恶霸作派!卑鄙龌龊、下流无耻、色欲熏心,这些黑帽子统统都扣在他头上恐怕也不为过!前面伸手扶嫂子胸部,吃嫂子豆腐,还只能算是耍流氓,而且加以掩饰,说明有所顾忌,性质不是十分恶劣;而嫂子本人呢,佯作不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大家都相安无事。现在这个小叔子何等胆大妄为,竟要代嫂子作主,以一个牵强附会的理由就自作主张把人家老公给“休”了,自己再来个“鹊巢鸠占”,岂有此理?这是赤裸裸地强夺人妻嘛!
哪怕你说你是善良博爱、讲民主、有文化的绅士,哪怕你说你是腰缠万贯、不愁吃喝的全球首富,哪怕你说是温柔体贴、会把嫂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的顾家主男,哪怕你说你不会有半点家庭暴力、也不会有半点专制独裁,那也不能掩盖你的强盗面目啊!道理很简单,一句话可以说完:这是嫂子自己的选择吗?!
可惜的是,这种事放到个人身上,是非曲直大家一想都能明白,放大到国家身上就未必了。联合国宪章规定,国家之间,各有各的主权,任何他国不得横加干涉,这不就好比“男女授受不亲”的礼仪吗?如果别国不是像落水一样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而只是被小小的绊了一下,你有必要去扶她吗?又有必要专往人家胸部扶吗?更有甚者,还要横插一杠子,越俎代庖,要把人家接管过来?谁赋予你的这个权力?嫂子的处境再不好,这是她自己的事情,这是她的“内政”,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轮不到小叔子自作多情呀,哪怕你是世界警察恐怕也不行!
嫂子本来在路上走得好好的,因为有人多事,平添多少纷乱。跟大家开个愚人节的玩笑:您看哪个国家最像那位居心不良的小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