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毕姥爷的事要放在美国,该会是个啥情况?

作者:Wenduji  于 2015-4-12 19:3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评论

网上关于此事的讨论,主要涉及到言论自由问题。那么问题来了,毕姥爷的事要放在美国,该会是个啥情况?看完下文,保证你对言论自由大涨知识!

先看看下面几个相关的例子……

新闻一:电视直播奥巴马为康州小学惨案遇害者致哀演讲,中断了橄榄球赛的转播。阿拉巴马州一个大学橄榄球队员在时发了个微博,说“把这黑鬼从电视上赶走吧,我们要看足球赛”,他的微博被人转发引起关注之后,球队发了微博,称他已经被开除出队了。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249785/Bradley-Patterson-College-football-player-kicked-team-racist-tweet-Obama.html

新闻二:路易斯安娜一名52岁的中学老师在学校走廊中张贴了八年级学生的几张政治漫画,其中一张像是奥巴马脑袋中了一枪。然后他就被解雇啦。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194537/Veteran-teacher-FIRED-displaying-cartoon-Obama-bullet-hole-head-drawn-eighth-grader.html

新闻三:一个22岁的姑娘在奥巴马当选之后也很失望,于是在非死不可上说,他在这四年的任期里也许会被刺杀的。然后姑娘被举报,她的雇主解雇了她,而且特勤人员也开始了对她的调查。【至于嘛,不就在网上说句话吗,中国叫嚷着挂电线杆的多了去了,也没见谁被调查啊】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230666/Denise-Helms-Woman-fired-reported-Secret-Service-Facebook-threat-President-Obama.html

新闻四:福克斯电视台节目'Fox And Friends'播放了一段严厉批评奥巴马经济成果的视频短片引起争议。他们接到了白宫的致电,白宫发言人与fox高层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会谈,fox删除了这段视频并表示这个视频没有经过主管审核。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2/06/21/fox-and-friends-anti-obama-white-house-call_n_1615059.html?utm_hp_ref=tw

新闻五:美国媒体2月6日报道,美国一名橄榄球教练因对第一夫人米歇尔出言不逊,骂她“大屁股”,遭到校方停职等处罚。教练格里斯翰来自亚拉巴马州劳德岱尔高中,因被学生录到对米歇尔出言不逊,同时歧视同性恋,5日被暂停教练职务10天,并停止教授今年余下时间的心理课程。

然后,奉上美国关于“言论自由”的一个经典解释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means the government can't arrest you for what you say.

言论自由指的是,政府不能因为你说过的话而逮捕你。

It doesn't mean that anyone else has to listen to your bullshit, or host you while you share it.

这并不代表其他人必须听你说的话,并不代表其他人必须容忍你。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doesn't shield you from criticism or consequences.

言论自由并不保护你免于批评和其他后果。

If you're yelled at, boycotted, fired, banned from an Internet community, beaten up or even get shot by a gun, your free speech rights aren't being violated.

如果你被辱骂,被抵制,被裁员,被论坛封禁账号,甚至被殴打被枪杀,你的言论自由并没有因此被侵犯。

It's just that the people listening think you're an asshole.

这只是因为人们认为你是一个混蛋。

And they're showing you the door.

然后他们告诉你应当如何滚蛋。

最后,来一段法宣君觉得非常精辟的总结陈词

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但并不是代表说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不需要负责。

美国上次选举,候选人之一罗姆尼私下 用轻蔑的语气称,奥巴马总统的支持者是一群自认为有权利享受联邦政府服务的“牺牲者”,47%的选民不值得被关注。当然,法律上充分保证了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政治后果显而易见,共和党和选民放弃了他。这就是他为自己言论承担的责任。

而毕作为一个公民,同时还是党员和政府的职员,在法律上,言论是不可入罪的,但他要对自己的党的纪律和职业负责。很显然,放到任何一个公司,团体,都不希望自己的团队中出现不利于自己团队的人物的,更何况党章和央视工作纪律上明确规定了言行的尺度。

所以,毕无罪,从言论自由来说,他履行了权利,但他所从属的党,职业来说,这些不是言论自由的范畴。比如,我是公司老总,员工说我的公司的坏话,我当然要fire他。这也是我行使和这个员工的契约关系。

毕被开除党籍,解除公职,这是属于契约的部分,是他为言论自由承担的责任。而且他不喜欢自己的党,退出也是他的自由。

言论自由不可以涵盖一切,毕竟人与群体的关系,不是一句言论自由可以涵盖,也不是可以开放到我加入一个公司,却从事危害公司权益的程度。(转自百度毕福剑吧,高手在民间啊!)

看完这个,亲们有自己的答案了吗?

自由言论主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的限制

1.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谁公开发表有损于他人的言论,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对此,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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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7 回复 小雨点0514 2015-4-12 19:53
谢谢普及
7 回复 淡淡的米兰 2015-4-12 22:18
种族歧视言论和对希特勒式人物的调侃是两回事,经历过文革的人那一个心里没有一本帐,就是公开场合不说罢了~
9 回复 天涯看客 2015-4-12 22:59
调侃总统和死亡威胁、种族歧视完全是两码事!
8 回复 寂禅 2015-4-12 23:02
这个问题辩论一百年也不会有“共识”!但“公知”们不懂政治,让老毕的日子更加难过。
8 回复 jason98031 2015-4-13 01:52
不知道你对毛泽东开的公司和邓小平之后开的公司是不是一个公司是如何理解的?
本人认为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公司。因此,老毕对前公司老板的指责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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