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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伊拉克战争,兼答愤兄
美国好战,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对外强权,美国利益至上,这是美国民意使然,却不是独裁专制的结果,这与中国的情形相去甚远,所以没有多少直接可比性。愤兄牵强附会的对比,颇有居心叵测之嫌。
其实美国霸权的主要原因与美国的立国有很大关系。从历史角度来看,美国人没有很强的故土观念,更没有祖国的意识,所以要捍卫自己脚下的一方土地,必实行文功武卫,所以对国外敌对势力采用战争手段,在多数美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道义角度来看,美国人坚信自己的正义性,尤其是在二战中拯救了欧洲乃至全球免于独裁和民族压迫,这也加强了美国人的“国际责任心”。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美国是全民民主制度的一面旗帜,从而充当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代表,尤其是在几十年冷战与强权社会主义阵营的对峙中的胜出,更加强了美国人的价值输出欲念。这是从美国人的角度看问题,美国人也只会从这个角度看问题。
虽然我憎恶战争也反对战争,但愤兄对伊战的情况陈述,确有很多道听途说和想当然的成份。
首先是萨达姆给了美国发动战争的理由,而不是布什编造出来的。萨达姆坚持宣称自己已经拥有大规模杀伤武器,并且在两伊战争中滥用过,在由于兼并科威特而与美国反目成仇之后,公开声称将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对付美国。即便如此,如果联合国核查能够顺利进行,并澄清伊拉克并不拥有核武,布什就是想打也是没有充分理由的。因此,对伊开战有很强的民意支持,布什也因此提高了连任连选的几率。在多数美国人的心目中,伊战并非如愤兄所言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为了不让同样的错误再发生,我们必须彻底追究发动战争的责任,必须从社会根源寻找问题。”否则,民主的制度是可以弹劾总统的。
其次,与中国的情形不同,民主制度下没有永恒的执政党,变为少数党、丧失执政地位都是民主决定的作用,失去民意支持的一方只需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努力就是,并不存在“公开道歉,立刻辞职,并宣布永远不再参加政治竞选”的必要性。在美国从政不是“当官”,民众视从政者为其雇员,因此也不可能有谁能决定“今天撤职,明天换个地方当官”,一切由民主决定,还真“不是跟邪恶的中国政权一样”。
再说参战士兵。美国实行的是志愿征兵制,我居住地的周围就有很多参战甚至多次参战的邻居,还是说两个具体的事例吧,免得有人说我“只有理念”。亚利桑那大学曾经有过一个橄榄球明星四分卫,已经获得加入职业橄榄球队的聘请,年薪600万美金,他放弃了,入伍做了志愿兵,并且战死在阿富汗战场;还有一位开公司的仁兄,旗下有400多位员工,伊战开始后他变卖了所有资产,也入伍做了志愿兵,已经先后四次远赴沙场,倒是至今安然无恙。美国的现任议员之中就不止一人是预备役,并亲临战场服役。说实话,我认为美国人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心还是很值得钦佩的。
不得不说愤兄为了对比确实煞费了一番苦心,如果是为了以“你不仁我就可以不义”来袒护中国的专制制度,这个理由不成立,不管美国啥样,那毕竟是别人的国家,别人的事情任别人自己去面对,就算是美国不仁,我们中国也可以不义;如果是想说明中美的制度只不过是半斤八两,那就更是欲盖弥彰了。布什、奥巴马都能理直气壮地说我是民选总统,而胡哥说“13亿人民选了我当这个国家主席”就是欺世盗名,他自己其实也自知难圆其说。
愤兄是极善言辞之人,不知为何要如此费尽心机地袒护专制制度,困惑中。。。
愤兄高论链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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