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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一種文化
每當提及民主二字,都會引出許多話來。這很自然,對于不同的人來說,各有不同的理解,民主也因此代表著不同的含義。要體會這種差異並不難,比較一下百度詞條和維基字典的定義即可看出明顯差異,這些差異中比較鮮明的一點,就在是否引入階級的概念。
要我說,民主是很多事情,但首先是一種文化。文化者,即是人類生存經驗總匯的承襲和進化,不同的人類種群經歷了不同的環境和歷程,自然也就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文化,而民主確實不是傳統中華文化的成份。趨於共識的看法認為,民主的理念和實踐形成于公元前5世紀的雅典文化。同時期的中華則正處在春秋時期,那時沒有民主的理念,但是早已有了民與主的概念,並且已經被先哲們闡述的淋漓盡致。值得驕傲的是,再向前推進兩百多年,中國就有了共和的概念與實踐。
民主一詞真正引入中國是在晚清民主運動的萌芽時期,是洋務運動的副產品,當時不知道究竟應該如何表達,索性先稱其為“德先生”,另外一位則是“賽先生”。後來歸於“民主”即是取其“民眾做主”之意。回味古時先哲們的感悟,道家重道,人為三才之一,居於天地之間,人中佼佼者即為聖人,非常淡化人的階級差別;儒家則不同,重禮教綱常,人分三六九等,禮法繁複,等級森嚴,卑賤有序,這才有了概念上完整的主與民的差別;法家是認同這種階級差異的,只是在約束民的手段上迥然不同而已。
說到民主,民主先驅中山先生有一句名言“天下為公”,其實這個“公”字也有講究。在古中國明確有了社會等級的最初階段,一方首領即為“公”,說“天下為公”其實是說天下屬於一國之君。當然了,現代“公”的概念是社會大公,說天下為公不會出現岐意和誤解,是人人共享社會的意思。若按照原始“公”的含意,其實是在說:天下無公,人人平等。換言之,民為主,或者民無主。民主社會,就是沒有個體或群體君主的社會。
百年民主運動的接力,延續到了共產黨的成功,按道理是建立了一個“天下為公”或曰“天下無公”的社會,美其名曰人民民主專政。各界人士齊集一堂,共商國家大事,去除了國號中的“民主”字樣,代之以人民共和國,國家也從此由“人民”實行了“專政”。專政原本不是一個公平的制度,比如奴隸社會是奴隸主的專政,封建社會是地主君王的專政,但是現在是人民在實行專政,聽起來合乎大義,也就義正詞嚴了。然而之所以說“人民”,而不再稱之為“民”,卻有很多的講究。何謂人民?就是享有人格的民,階級敵人自不在話下,他們已經不是社會中有政治權利的人,而是人民專政的對象,自然也就不是人民中的一員。這個敵人的概念,也是與時俱進的,只要你反對共產黨的主張,那就是“與人民為敵”,專政自然就有了新的對象。
可是人民都來說了算,似乎也不成,於是乎就有了“優秀代表”的概念,革命時期叫“無產階級先鋒隊”,現在的稱呼叫“精英”。“民主”再次分了家,人民正本清源依然是民,優秀代表則成為社會新的主人。傳統中國文化也重新有了用武之地,更精確地講主要是對儒家和法家理論的重新發掘。古時叫“君君臣臣”,現在叫“民主集中”,古時叫“不務德而務法”,現在叫“穩定壓倒一切”。由此可知,我們回歸民族文化本真的部分,就是現今的“中國特色”。
這種主人風範,不光是執政黨有,還是所有其捍衛者的共同稟性。所以,他們很難與別人平等對話,只要你敢於挑戰權威,那你就是非癡即傻,就有百萬個理由對你怒髮衝冠、口誅筆伐,甚至於破口大駡。這種做派在村裡屢見不鮮,究其原委,根子還在祖傳文化,這就是我們中國的特色之中,那原本就不曾有過的“民主”文化。
殊不知,形成這種優秀民族文化傳承的過程,正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春秋戰國時期,這種精神其實就是一種民主文化。